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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洋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用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0 08:12:35 信息来源:力洋镇 浏览次数: 字号:[ ]

因工作需要,力洋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应急小分队成员(编外人员)。

二、岗位条件

(一)具有宁海县内常住户口,年龄在30-45周岁,男性,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者优先,军人优先;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原则性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敬岗爱业,吃苦耐劳,善于沟通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四)身体健康,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五)要求有一定文字功底,熟悉计算机操作,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和智能手机使用,会驾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应聘: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道德败坏,有盗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8日的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二)报名地点:力洋镇人民政府党建工作办公室(2),联系电话:59958122;

(三)报名材料:报名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户口簿、驾驶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关岗位工作要求证明,报名时现场填报《力洋镇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并对报名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

四、录用办法

采用面试形式(时间另行通知),按照1:1择优录取人员参加体检和政审,合格者予以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相关待遇

聘用期间工资待遇参照镇聘编外用工工资待遇确定。  

本公告由宁海县力洋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宁海县力洋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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