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21〕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等法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由政府安排工作士兵和退出消防员(以下简称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折不扣完成退役士兵年度安置任务
今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的第一年。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对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增强退役士兵荣誉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使命担当,不打折扣地把退役士兵接收好、安置好、使用好,确保在12月底前高质量完成安置任务。
二、努力提升退役士兵安置质量
(一)按要求科学拟定安置计划。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改革总体要求,按照不低于接收总数的30%核定事业单位指标,确保退役士兵全部安排到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按照不低于一人一岗的比例提供充足的企业安置岗位,形成科学合理的分类接收结构比例。县属事业单位指标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从县委编办提供的单位目录中拟定;县属国有企业单位指标由县国资管理中心拟定。综合安置任务、工作地点、“双考”计分和人岗相适等因素,在甬央企指标指令分配到我县,不计入本地提供指标数量。
(二)强化安置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及时研究解决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重大问题,推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强化督导问效,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要把退役士兵安置和普通社会招聘区别开来,不得以学历专业、性别、年龄等作为岗位要求、设置歧视性条件。要努力提高安置岗位待遇,保证岗位质量,不得提供濒临破产、经营困难、工资待遇无法正常保障的岗位。要充分考虑退役士兵的生活和工作便利,确保退役士兵稳定上岗就业。
(三)落实安置待遇保障。选岗结束后,用人单位要及时安排退役士兵上岗,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规定,落实各项待遇保障,切实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国有企业接收退役士兵上岗后,不实行学徒期、熟练期、试用期,享受所在单位正式员工同工龄、同工种、同岗位、同级别待遇,严禁以劳务派遣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采取跟踪指导、实地调研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落实安置法规政策不力的,要通过约谈督促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对因工作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依法依规问责。
三、不断提升退役士兵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褒扬退役士兵为国防建设作出的牺牲贡献,大力宣扬各行各业关心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意识,营造关爱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要大力宣传优秀退役士兵的典型事迹,引导广大退役士兵珍惜军队荣誉,正确对待利益关系调整,自觉服从社会大局,更好更快地适应地方、融入社会。
(二)改进服务管理方式。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结合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开设专门窗口,会同组织、公安、人力社保、医保、人民武装等部门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切实做好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的报到接收、信息采集、户口登记、补助发放、保险接续等工作。对家庭困难或发生重大变故的,及时提供临时性、过渡性的帮扶援助。要运用有效载体,创新教育形式,切实担负起待安排工作期间退役士兵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定期开展党性教育和落实常态思想教育。
附件:2021年宁海县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接收安置计划表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宁海县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接收安置计划表
序号 | 安置单位名称 | 主管部门 | 安置指标 | 岗位性质 |
1 | 前童镇便民服务中心 | 前童镇人民政府 | 1 | 县属事业 |
2 | 桃源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桃源街道办事处 | 1 | 县属事业 |
3 | 县水库管理中心 | 县水利局 | 1 | 县属事业 |
4 | 宁海县人民武装部后勤仓库部 | 县人武部 | 1 | 县属事业 |
5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海县供电公司 | 1 | 在甬央企 | |
6 | 中央储备粮宁波直属库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 1 | 在甬央企 | |
7 | 县国投集团 | 2 | 县属国企 | |
8 | 县城投集团 | 1 | 县属国企 | |
9 | 县水务集团 | 1 | 县属国企 | |
10 | 宁海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 1 | 县属国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