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66298/2021-4274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1-12-21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有关单位:
为优化餐饮服务项目选址,规范餐饮服务项目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范,结合我县实际,确定部分区域餐饮服务项目禁设地址(第三批)。具体明确如下:
1.设置永久公示牌在禁设地址予以公示。
2.禁止在下列地址(详见附件)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餐饮服务项目同时包含禁设、非禁设地址,则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烹饪间必须建在非禁设地址。
3.在前述禁设地址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县住建局和相关乡镇(街道)负责督促各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加强事前监管,对拟在上述法律禁止区域开设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在装修前发放书面告知。
4.在前述禁设地址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市场监管部门把好申领工商营业执照准入关口。
5.在前述禁设地址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根据有关规定,综合执法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查处。
附件:1.餐饮服务项目第三批禁设地址
2.不纳入禁设区范围内餐饮服务项目目录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 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1
餐饮服务项目第三批禁设地址(门牌号)
宁海县桃源街道海湖府(一期)小区:
竹口路102号—116号(双号连续,包含竹口路102-1号,竹口路112-1号)、竹口路116弄2号—竹口路116弄10号(双号连续)、竹口路116弄22号—竹口路116弄38号(双号连续,包含竹口路116弄22-1号、竹口路116弄32-1号)
宁海县跃龙街道丰华台小区:
外环西路168号—182号(双号连续,包含外环路172-1号、外环路182-1号)
宁海县跃龙街道金宸台小区:
山河路15号—山河路33号(单号连续)、山河路39号、山河路41号
宁海县桃源街道金色尚府小区:
金色尚府1-1号—金色尚府1-27号(号码连续)、金色尚府1单元2-1号—2-4号(号码连续)、金色尚府2单元2-5号—2-15号(号码连续)、金色尚府3单元2-16号—2-24号(号码连续)、金色尚府4单元2-25号—2-31号(号码连续)、金色尚府5单元2-32号—2-36号(号码连续)、金色尚府6单元2-37号—2-39号(号码连续)、时代大道220号—310号(双号连续)、北斗北路315号-319号(单号连续)、北斗北路321-1号、北斗北路321-3号、北斗北路321-4号、北斗北路321-5号、北斗北路323号
宁海县桃源街道向阳花园小区:
学勉北路54号—86号(双号连续,包含同号商铺所有拆分商铺,例如学勉北路54-1号、学勉北路56-2号)、学勉北路90号-98号(双号连续)、学勉北路104号-114号(双号连续)、民生东路161号—179号(单号连续)
宁海县桃源街道竹口西城小区:
学勉北路373号—513号(单号连续)、竹东路2号—26号(双号连续)、竹东路36号—94号(双号连续)、竹溪路2号—106号(双号连续)
附件2
不纳入禁设区范围内餐饮服务项目目录
序号 | 项目类别 | 备注 |
1 | 不含灶头的面包糕点店、茶室 | 无强噪声设备,所排污水能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
2 | 使用清洁能源的真空食品加热销售 | 不涉及土建的 |
使用清洁能源的且无油烟产生的面食店(包括包子店、馄饨店、面条店)、粥店、冷热饮品店 | 不涉及土建的 | |
3 | 不含灶头的寿司、披萨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