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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6983943/2021-422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县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1-03-01
2021年度县发改局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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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我局发布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总体要求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结合县发改局职能和工作实际,构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普法工作格局,推行普法责任制,扎实有序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我委法治工作水平,立足职能推进法治宁海建设。

二、共性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重要精神。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3.深入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4.积极组织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5.深入学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建立学习宣传责任制。

6.积极推进以案释法制度,结合部门职能和行业特点,在履行好本系统、本单位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开展多种形式以案释法活动。

三、个性任务

1.价格法规方面。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通过单位门户网站等媒介,及时发布涉及发展改革价格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宣传贯彻《价格法》《浙江省政府定价目录》等价格法规,做好政府定价文件相关政策解读。(责任科室:价格科、成本监审分局)

2.粮食监督管理方面。贯彻落实粮食安全政策法规,开展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完善“双随机”检查机制。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法规宣传。(责任科室:粮食管理和物资储备科)

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共建共享,做好《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信用法规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行业诚信宣传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责任科室:新投融办)

4.投资管理方面。加强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投资法律法规宣传,加强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做好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宣传,强化相关岗位人员法规培训,规避重大法律风险。(责任科室:投资科、审批科、工程造价中心)

5.能源管理方面。从服务能源发展、能源安全等公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上,强化法律法规解读和政策宣贯,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为重点,开展节能宣传和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提倡节约型消费方式。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政策宣传,提高管道沿线的单位和居民油气管道保护意识。(责任科室:能源科、节能监察中心)

6.系统法制能力建设方面。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做好“七五”普法总结,组织干部参与发改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对实践工作中涉及的政府信息公开、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内容进行针对性辅导,提升系统人员的整体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责任科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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