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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6132/2021-4179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1-11-29
关于印发《宁海县“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暨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宁普办〔2021〕10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及部省市属各有关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我县首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县普法办制定了《宁海县“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暨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现予以印发。各地各部门要参照本方案策划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宪法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统筹各方力量,精心组织活动,形成良好的宣传效果。各地各部门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月活动情况请于12月29日前报县普法办邮箱。

联系电话:89284114

县普法办邮箱:nhxpfb@163.com

协同办公系统:县普法办                      

宁海县普法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宁海县“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暨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县普法办制定了全县“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29日(周一)-2021年12月31日(周五)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法治道路”。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宪法、民法典和党内法律法规等基本法律法规;与高水平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宁海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标杆县相关法律法规;数字化改革相关法律法规;我县“七五”普法成就等。

四、重要活动安排

(一)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将组织以下活动

1.“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用典”主题书法创作及作品展览。

2.在《今日宁海》报上开展法治宁海建设法律知识竞赛。

3.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反诈等法律法规“法律六进”活动。

4.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迎检工作。

5.动员社会力量普法。

6.开展宪法进文化礼堂活动。通过法治图片展、法治讲座、法治文艺巡演、法律咨询等形式推动宪法在村(社)文化礼堂扎根开花。

(二)县直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将组织以下活动

1.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宪法“十进”活动。

2.组织开展“两法一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普法宣传。

3.长街镇组织开展宪法宣传进军营。

4.胡陈乡联合乡镇各部门开展集市普法。

5.力洋镇组织开展宪法宣传进企业。

6.茶院乡组织开展法治课进校园,给留守儿童送法。

7.一市镇组织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

8.越溪乡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

9.桑洲镇组织开展宪法宣传进校园活动。

10.岔路镇组织开展樟树下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11.前童镇组织开展宪法宣传进农村文化礼堂。

12.黄坛镇组织开展宪法宣传进集市。

13.大佳何镇组织开展宪法宣传进学校。

14.强蛟镇组织开展“云上宪法专题宣传活动”。

15.西店镇组织开展宪法手抄报活动。

16.深甽镇组织开展宪法宣传进酒店。

17.跃龙街道组织开展宪法宣传进校园活动。

18.桃源街道组织开展浦西社区法治文艺活动。

19.梅林街道组织开展宪法宣传进企业、进文化礼堂。

20.桥头胡街道组织开展法治先锋进校园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作为实行国家机关“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将“两法一条例”纳入“12·4”国家宪法日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宣传。

(二)把握方向,提高站位。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学习宣传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结合法治宁海建设的生动实践和宝贵经验,讲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三)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各地各部门要在近年来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经验基础上,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紧紧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主题,做到重点突出,对象明确,形式多样,效果显著。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把新闻宣传工作贯穿于今年“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的各环节和全过程,依托 LED 屏、新闻媒体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自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典型报道,为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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