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6983943/2021-418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县发改局 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1-12-07 |
全县各义务教育学校:
现将《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核定宁波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甬发改价格〔2021〕49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宁海县教育局
2021年12月7日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教育局 关于核定宁波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 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甬发改价格【2021】499号).pdf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