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6983943/2021-418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12-07
发布日期
2021-12-07
发布单位
县发改局 县教育局
转发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核定宁波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宁发改价〔2021〕12号
全县各义务教育学校:
现将《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核定宁波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甬发改价格〔2021〕49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宁海县教育局
2021年12月7日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教育局 关于核定宁波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 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甬发改价格【2021】49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