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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治意识 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发布时间:2021-12-08 16:32:09 信息来源: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宁海县统计局党组书记   陈昌凯

在十九大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作了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报告。报告明确提出“完善统计体制”,这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首次对统计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标志着我国统计事业步入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提质量的新阶段。今年,十九届六中全会在北京胜利召开,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作为基层统计机构,我们要不断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推进统计事业的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弘扬法治精神

“治国无其法则乱。”1983年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正式发布,距今已颁布实施38周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逐步修订、健全和完善,为统计改革和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与此同时统计数据日益显著的重要性,也使统计法治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近些年,统计违法违纪案件频发,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现象凸显,既严重违背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以及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也对政府宏观调控和决策判断造成误导,对党和政府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对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国家的态度是非常坚决的,坚决予以查处,而且对于责任追究力度也是越来越大。中共中央相继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和《规定》),这一系列政策法规,不仅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为我们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指明了方向,更是新形势下做好统计工作的行动纲领。

作为基层统计工作人员,身上肩负的职责尤为关键,我们是捍卫统计数据真实性的第一线。我们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认识依法治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使命意识、责任意识。二要强化理论学习,坚持思想引领,始终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办法》和《规定》,全面把握《统计法》精神,通过“周二夜学”、党组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推进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常态化,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政治思维分析统计问题,指导并推进统计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提高“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守使命担当,切实提升执法效果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的明确要求。统计工作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一部分,对社会经济发展作用不言而喻。统计部门和统计人要增强法治思维,“言出为箭,执法如山。”手持《统计法》这把利剑,不断增强责任担当,敬畏法律,敢于碰硬,严格执法,努力捍卫统计数据真实基石。

一是统计执法人员要加强法律知识培训,不断强化对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执法检查技能和调查管理知识的业务学习以及教育培训,做到心中有法,心中有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治统,提高统计执法办案能力,捍卫数据真实性;二是执法机构要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推进“双随机”执法检查,充分发挥统计监督的利剑作用,要勇于“亮剑”,敢于“亮剑”,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要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严肃查处干预统计调查、拒不履行调查义务、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等违纪违法行为。三是要提升统计执法效果,借助新媒介手段和传播方式,加大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加强统计诚信制度建设,强化对统计失信行为的公示和惩戒,发挥好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

三、加强法治宣传,全力营造法治环境

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强法治宣传,努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古人云,“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应与时俱进、因地制宜,符合实际、贴近民生,深入推进宣传教育与统计业务相结合,不断提高统计法治宣传的实效性和群众参与度。

一是以传统面授为依托,积极举办法治讲座、统计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等活动,面对面讲解统计法律知识,提高依法统计意识;二是以新媒体为突破,积极调整宣传策略,充分借助官网、微信等新媒介发布统计法治动态,开辟统计普法新渠道;三是以走访检查为补充,结合统计执法、数据核查、月度查询等工作,不断提高个性化普法频次,争取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力度。此外加大特定时期重点宣传,在“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全国性普查等重要时点开展集中性宣传,争取形式多样,方式创新,形成学习统计法、知晓统计法、遵守统计法和敬畏统计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政令必行,宪禁必从。”作为基层统计人,我们承担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新任务新要求,时刻牢记为国统计、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坚定不移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夯实基层数据质量,为统计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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