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信访件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信访件(编号:D2ZJ202009050048)反馈问题宁海县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详见下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1日-2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馈。
电话:0574—65208066
邮箱:939863617@qq.com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日
序号 | 信访件编号 | 举报内容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1 | D2ZJ202009050048 | 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尤家村,宁海县电镀城南侧3号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废水的现象。 | 1、上山尤村留地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网;2、进行溢虹口整改,确保雨污分流彻底;3、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雨污管网日常监管提升整体运维水平。 | 已落实整改措施并建立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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