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71217390/2021-3797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县商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1-03-01 |
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根据《浙江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浙商务商发〔2010〕240号)、《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浙商务办发〔2019〕75号)和《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的通知》(甬商务行审函〔2021〕6号)精神,现就我县2020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20日。
二、年检流程、申报材料及上报时间
1.年检申报程序
(1)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向县商务局(桃源大厦B座912办公室)申报年检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2)县商务局根据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年检。
2.申报材料
(1)《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3)有效期内成品油供油协议;
(4)《营业执照》副本;
(5)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6)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2020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
(7)加油站(点)的产权证明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关系证明文件);水上成品油零售经营单位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
(8)成品油经营单位年度自查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2020年度经营管理情况以及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等);
(9)成品油经营企业须符合消防、安全、环保等部门的政策规定,提供相关依据。
3.年检材料上报时间
2020年度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情况表和2020年度加油站基本情况表(附件1-2)请于2021年3月20日前报送县商务局。上报材料须加盖公章,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年检期间未通过年检的成品油经营企业,不予受理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当年未参加年检的,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连续三年及以上仍不参加年检的,要依据管理办法按程序撤销其经营批准证书。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属于商务部门职责的,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2020年度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情况表
2.2020年度加油站基本情况表
宁海县商务局
2021年3月1日
(联系人:严婷婷、郁玲玲;电话:89283357)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