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海县竹口三村地块改造居住小区(九、十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公示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宁海县竹口三村地块改造居住小区(九、十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县水利局行政审批科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1年3月10日 至 2021年3月12日
二、联系电话:0574-65131776
三、电子邮箱:1449125396@qq.com
四、通讯地址:宁海县气象北路358号
五、联 系 人:杨爱科
一、本项目位于宁海县桃源街道,项目征用土地6.6232公顷。项目挖填方总量36.25万立方米,建设工期66个月。
二、项目区地处我国南方红壤丘陵区,地貌类型属海积平原区。项目区水土流失以微度水力侵蚀为主。预测工程建设新增水土流失量98.55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6.6232公顷。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6232公顷。
四、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该工程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963.30万元(主体已列808.96万元,新增154.34万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