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65404/2021-3775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外办) | 发文日期: | 2021-03-17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有效保护“胡陈洋芋”品牌资源,提高“胡陈洋芋”的知名度,增强“胡陈洋芋”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扩大国内外市场,根据《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确定由宁海县胡陈乡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负责“胡陈洋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和后续监督管理等工作。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