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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6298/2021-381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 发文日期: 2021-04-14
2020年宁海县环境质量状况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全县共布设14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基本覆盖了我县重点湖库、主要水系干流及支流。其中包括9个市控断面和5个县控断面。9个市控断面分别为:独山、杨梅岭水库、双水、屠岙胡、柘湖杨、水车、田洋芦、中堡溪、黄坛水库;5个县控断面分别为后洋村、下洋顾、赵郎场、镇宁桥、海头村。监测结果表明:全县14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Ⅱ类水质 12处,占85.7%;Ⅲ类水质1处,占7.1%;Ⅳ类水质1处,占7.1%;Ⅴ类水质及劣Ⅴ类水质均为0处。14个断面均满足水环境功能水质目标要求(以下简称功能达标),功能达标率为100.0%,优良率为92.9%。功能达标率、优良率与2019年持平。

图1-12020年地表水水质状况统计图

凫溪水系水环境功能区目标类别为Ⅱ类,共2个监测断面,分别为独山和杨梅岭水库。2个监测断面水质均符合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实测水质均为Ⅱ类,水质优良率为100%,总体水质为优。

白溪水系有7个监测断面:白溪水库、黄坛水库、柘湖杨、水车、双水、屠岙胡、赵郎场。2020年白溪水系的7个监测断面均符合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该水系水质较好。其中白溪水库的水环境功能区目标为Ⅰ类,实测水质Ⅰ类;黄坛水库、柘胡杨断面、赵郎场断面的水环境功能区目标类别为Ⅱ类,实测水质Ⅱ类;水车断面、双水断面断面功能区目标类别为Ⅲ类,实测水质Ⅱ类;屠岙胡断面功能区目标类别为Ⅲ类,实测水质Ⅲ类。

中堡溪水系水环境功能区目标类别为Ⅲ类,共1个监测断面。中堡溪断面实测水质为Ⅱ类,优于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Ⅲ类)要求。

清溪水系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为Ⅱ类,共1个监测断面。田洋芦断面实测水质为Ⅱ类,满足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Ⅱ类)要求。

石门溪水系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为Ⅲ类,共1个监测断面。后洋村断面实测水质为Ⅱ类,优于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Ⅲ类)要求。

颜公河水环境功能区目标类别为Ⅳ类,共1个监测断面。下洋顾断面实测水质Ⅳ类,符合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Ⅳ类)要求。

茶院溪水系水环境功能区目标类别为Ⅲ类,共1个监测断面。镇宁桥断面实测水质为Ⅱ类,优于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Ⅲ类)要求。

西仓溪水系水环境功能区目标类别为Ⅲ类,共1个监测断面。海头村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为Ⅱ类,优于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Ⅲ类)要求。

二、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我县的饮用水源地水质较好。白溪水库、黄坛水库、西溪水库、力洋水库的水质均达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Ⅲ类)的要求。

三、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宁海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总计为366天,其中Ⅰ级优秀151天,Ⅱ级良192天,Ⅲ级轻度污染23天,无Ⅳ级中度污染及以上天气。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3.7%,与去年相比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了1.9个百分点。

细颗粒物(PM2.5):细颗粒物的日平均浓度范围为4~114μg/m3,年平均浓度为23μg/m3,比2019年下降14.8%,见图3-1。按年平均二级浓度限值(35μg/m3)评价,年评价为达标。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50μg/m3,按24小时平均二级浓度限值(75μg/m3)评价,年评价为达标,日评价为全年共超标5天,超标率1.4%。

图3-1 2020年与2019年PM2.5浓度同期对比图

可吸入颗粒物(PM10):可吸入颗粒物的日平均浓度范围为8~177μg/m3,年平均浓度为43μg/m3,和2019年持平,见图3-2。按年平均二级浓度限值(70μg/m3)评价,年评价为达标。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87μg/m3,按24小时平均二级浓度限值(150μg/m3)评价,年评价为达标,日评价为全年共超标1天,超标率0.3%。

图3-22020年与2019年PM10同期对比图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硫的日平均浓度范围为4~14μg/m3,年平均浓度为8μg/m3,比2019年下降27.3%,见图3-3。按年平均二级浓度限值(60μg/m3)评价,年评价为达标。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数为12μg/m3,按24小时平均二级浓度限值(150μg/m3)评价,年评价为达标,日评价为全年无超标天数。

图3-32020年与2019年SO2同期对比图

二氧化氮(NO2):二氧化氮的日平均浓度范围为4~62μg/m3,年平均浓度为22μg/m3,比2019年下降4.3%,见图3-4。按年平均二级浓度限值(40μg/m3)评价,年评价为达标。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数为49μg/m3,按24小时平均二级浓度限值(80μg/m3)评价,年评价为达标,日评价为全年无超标天数。

图3-42020年与2019年NO2同期对比图

一氧化碳(CO):一氧化碳的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4~1.1mg/m3,年平均浓度为0.6mg/m3,与2019年持平,见图3-5。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0.8mg/m3,按24小时平均二级浓度限值(4mg/m3)评价,年评价为达标,日评价为全年无超标天数。

图3-52020年与2019年CO同期对比图

臭氧(O3):臭氧的日最大8小时平均的浓度范围为10~205μg/m3,年平均浓度为97μg/m3,和2019年持平,见图3-6。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为142μg/m3,按照日最大8小时平均二级浓度限值(160μg/m3)评价,年评价为达标,日评价为全年超标18天,超标率4.9%。

图3-62020年与2019年O3同期对比图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020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11,比2019年下降0.25,见图3-7。各项污染分指数按大小排列依次为O3(0.89)>PM2.5(0.67)>PM10(0.61)=NO2(0.61) >CO(0.20)>SO2(0.13)。因此,影响我县大气的主要污染物是O3(占28.6%),其次依次为PM2.5、PM10和NO2,CO和SO2单项指数较低。

图3-72020年与2019年综合指数同期对比图

酸雨:2020年我县酸雨污染程度有所上升,全年降水pH最小值为4.04,最大值为6.79,年均值为5.16,属于轻酸雨区。酸雨发生频率为51.2%,比2019年有所上升。

图3-82020年与2019年单次降水pH频率对比图

降尘:降尘的月均浓度范围为1.3~3.4 t/km2·30d,均达到省定标准,达标率100%,年均值为2.0t/km2·30d,低于《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中对降尘量的要求(5.0 t/km2·30d),比2019年有所下降,具体见图3-9。

图3-9 2020年降尘月均变化图


四、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宁海县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为54.3分贝,较2019年下降了0.2分贝,属较好。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值为65.8分贝,较2019年下降了0.4分贝,属好。城区共有7个噪声功能区(3个居民区,2个混合区,2个工业区),除1个居民区(1-D)一季度夜间噪声有超标外,其余6个区域昼、夜间噪声均达标。

五、生态环境质量

2019年,在遥感解译、统计数据分析基础上,对生物丰度、植被覆盖、水网密度、土地胁迫、污染负荷及环境限制等6个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结果表明,2019年宁海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84.7,级别为优,在宁波全大市排名第一。

六、结论

1、2020年我县环境质量总体较好,但局部地区污染依然存在。

2、地表水水质状况良好,水质功能达标率为100.0%,优良率为92.9%。

3、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均能达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

4、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3.7%。降水酸性程度略有上升,酸雨发生频率有所上升,酸雨污染程度有所上升,属轻酸雨区。

5、区域环境噪声比2019年略有下降,道路交通噪声比2019年略有下降,功能区噪声除1个居民区(1-D)一季度夜间噪声略有超标外,其余6个均达标。声环境质量相对稳定。

6、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较好,状况级别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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