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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30 16:00:10 信息来源:宁海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的通知》(浙政办法〔2018〕5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对市县级人民政府2020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政教督办函〔2021〕4号)要求,我县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评。现将我县2020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宁海因海得名、因海而美、因海而兴。宁海拥有宁波市第一个国家生态县、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中国天然氧吧等十几个国字号荣誉,位列全国“两山”发展百强县第2位,宁波市唯一的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2020年入选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全省大花园示范县创建单位,县域高质量发展排名全省第一、全国第八。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79所,在校(园)学生为10.9万人,教职员工8585人,中高级教师3091人。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持续实施“优教工程”,精准发力教育现代化建设,积极构筑“区域教育新高地”,成功创建为“省教育强县”“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

二、政府履职自查扣分情况

2020年度我县在政府重视情况、立德树人情况、保障到位情况、管理规范情况、人民满意情况等五方面,24个测评点中,有23个测评点为满分,1个测评点扣0.5分,县级自我评价99.5分,为A等。

三、主要做法与工作成效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正确发展方向

1.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县委“常委议教”制度,将教育事业发展的研究列入县委常规议事日程,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教育工作,确定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所及以上学校,2020年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教育议题、审议教育文件3次,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议,分别就《宁海县校园突发事件预案》、中小学有序开学复课、学前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十四五”期间教育重大项目建设计划情况等事宜进行商讨。组建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研究制定《中共宁海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宁海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工作细则》。

2.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学校党的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形成教育局机关党委—乡镇(街道)教办党总支—学校党支部三层管理体系,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建立党组织。把“党建+”纳入教育总体规划,按照市教育工委的要求,100%实现教育系统党建阵地亮显化覆盖,党建品牌效应初显现。党建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或交叉任职的选优配强逐步到位,出台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专项述职制度。建立人才“选育用管”平台,近三年新发展党员185人。发挥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215名党员教师下沉社区(村),缴纳特殊党费共计313309元,助力贵州晴隆脱贫攻坚的“课桌圆梦”行动得到央视媒体点赞。

3.加快推进建设清廉教育、清廉学校。深入开展“清廉教育”“清廉学校”建设,不断改进教育系统的党风政风、教风学风,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制定县“清廉学校”创建(复评)考核标准,建立可学可复制的“清廉学校”建设标准体系,通过全面建设“清廉学校”来打造“清廉教育”的宁海品牌,2020年创成“清廉学校”35所,计划三年内形成宁海教育小微权力36条清单。

4.积极完善教育督导体系。2014年宁海成立宁波市首个县级督导研究会,2017年成立县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逐步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通过创新“共建共管式”督导模式,全面升级教育督导机构规格,将督导结果与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年度教育考核挂钩;创新“网格管理式”督导模式,配足教育督导人员,有效解决教育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创新“内涵发展式”督导模式,启用“宁海县教育督导评估系统”和“宁海县责任督学微信移动平台”,建立督导信息直报制度。

(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优质发展水平

1.“三航”工程助推身心健康。一是法治思品导航。坚持教育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道德与法治教育,促进形成正确人生导向和良好道德品质,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二是美好心灵护航。关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加强心理辅导,滋养美好心灵,为身心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三是关心关爱助航。整合各方力量,设立副县长和各乡镇(街道)镇长(主任)为组长的两级“三航”工程领导小组,形成“1+3+X”工作体系。

2.五育并举全面提升素质。一是实施德育创新改革工程,创建品德教育示范校,加强实践课堂建设,加强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建设。二是实施智育水平提升工程,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突出学生主体地位,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防止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三是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现阳光体育运动全覆盖,将运动技能测试纳入体育中考,推进校园足球项目,严格执行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方案。四是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促进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融合,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进校园活动,鼓励开展灵活多样的美育实践活动。五是实施劳动育人工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创建一批市级劳动教育示范区和特色学校,开齐开足劳动教育课程,统推进学校劳动教育规范化、家庭劳动教育日常化、社会劳动教育多样化,2020年评选出市县级劳动教育示范、培育学校19家。

3.各学段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提前一年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目标,补短提升工程被列入县政府重点实事工程,并获评市政府督查激励项目,出台《宁海县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意见》和《2021年宁海县学前教育招生指导意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扩面提质,新增小学15所、初中3所农村学校,实现农村学校全覆盖,出台《关于组建宁海县“城乡教育共同体”的实施意见》,组建22对“教育城乡教育共同体”,超额完成年度帮扶任务;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推进“1122”学校特色升级工程,加强对分类办学试点学校的指导,加快推进试点学校申报工作,全面推进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改革;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制订“十四五”全县职业学校专业布局调整方案,优化专业布局配比类型;6个项目列入市第三批“工匠精神”培育提升工程,职教中心护理专业本科上线率超过50%,被县市多家媒体报道;成人教育高质覆盖,省标准化成校比例达100%,省内率先实现老年教育全覆盖,创建各级各类终身教育提升工程23项,高质量完成“同乐老年学堂”省民生实事工程建设;“长三角终身教育共同体发展研讨会”在我县召开;积极开展“双百千万”防疫科普行动。

(三)切实加大教育投入,确保优先发展保障

1.坚持加大教育投入。宁海县政府坚持把教育支出作为重点支出优先保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87626万元,比2019年164553万元增加23073万元,增长14.02%。2020年幼儿园、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教育支出及增长为6.80%、15.33%、12.38%、17.48%和8.54%。2020年我县学前教育投入财政性经费3.43亿元,全县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22.50亿元,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为15.24%。出台《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宁政发〔2018〕2号)、《关于建立宁海县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的通知》(宁教〔2018〕280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县各学校(单位)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宁教〔2019〕278号)等文件,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等各学段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同时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变动、上级要求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建立持续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

2.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统筹安排各类教育资源,合理规划与区域建设规划相匹配的区域学校布局,出台《宁海县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及发展规划》和《宁海县学前教育布局专项规划》,高质量落实《宁海县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建立学校建设与居住区建设相配套的制度,保证教育资源满足区域内学龄儿童就学。72所义务教育学校已成功创建省标准化学校,省标准化学校比例为100%。完成6个薄弱学校改造,面积达4万平方米,总投资5200万元。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建设,普惠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93.6%。2020年新建设(改扩建)7所标准化园舍,总投入约57775万元,新增学位1920个。开展新一轮职业学校与专业布局调整,将投入5.8亿元对宁海职教中心学校进行扩建。

3.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出台《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奖教惠师”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宁海县委 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建立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2020年义务教育段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为192687元,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为192428元。

(四)全面规范办学管理机制,确保长效发展动能

1.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出台《宁海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海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等,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印发《县教育局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终身责任追究制度,重大决策建有集体讨论记录制度,建有重大决策归档机制。出台《2020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民同招改革方案等重大教育决策项目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对重大教育政策、重大教育工程项目情况进行审计并开展绩效评价。

2.严格控制进校活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工作方案》,公布2020学年进校园活动清单,开展对各类进校园活动的集中整治活动,规范中小学竞赛活动,建立负面清单。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移动学习终端应用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

3.健康发展民办教育。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民办教育“1+7”政策,制定出台《宁海县进一步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宁海县民办教育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稳妥有序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工作,2018年起开始营利性民办学校设立登记。2019年起部署开展现有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分类登记工作。完善民办学校信息公开制度和信用体系建设,创新机制体制,完善扶持制度。根据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我县科学规划,协调发展公民办教育。认真做好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到民办中小学任教清理规范工作,确保在2022年底前落实到位。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宁海县在履行教育职责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教育内涵和文化特色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下一步,我县将从以下三方面持续发力:

(一)进一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动教育向更优质、更均衡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期盼更加优质的教育。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从制约教育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以优质均衡发展作为重点,着力推动教育协调、提质发展,均衡农村与城区、学科结构之间的师资配备。争取早日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

(二)进一步加大政府财力投入,实现学前教育更多元、更优质发展。尽管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规范民办园办园行为,提升民办园质量,但由于外来人口增多、创办者自身条件限制,个别民办园的师资力量薄弱,整体教学质量仍不高。下步我们将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提升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

(三)进一步贯彻新的教育理念,推动校园文化更健康、更有序发展。以省现代化学校创建为契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改进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优化育人环境,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重视物质文化建设,也重视精神文化建设,切实提升学校办学内涵,坚持特色化发展,提炼校园精神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增强学校办学活力,让学校影响力进一步彰显。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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