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县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6.53亿元,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券0.8亿元,抗疫特别国债4.61亿元、特殊转移支付资金0.37亿元,其他特殊直达及参照直达资金0.75亿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全部支出完毕。
确保直达资金“稳基本”。根据财政部资金分配要求,我县通过部门申报-财政初审-县级复审-市级批复-调整方案-下达资金等再分配流程,将直达资金全部用于民生四大领域:疫情防控、扶贫济困、促进就业以及基本建设。同时于2020年7月20日前将所有直达资金分配到部门,并根据市级反馈意见及时于7月31日前调整到位,在稳住经济基本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确保转移支付“再提速”。我县收到直达资金后,第一时间抽调骨干力量及时成立直达资金工作专班,由庞建宏同志担任组长,进一步明确各科室职责分工,便于中央直达资金管理从源头贯穿到末端,掌握每笔资金的下达、分配和使用情况,有利于规范资金使用,促进资金精准到位、快速显现效应。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中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异常数据监测,及时做好数据修正。
确保定期通报“抓落实”。我县及时整理规范直达资金使用注意事项以及数据台账清理重点,并将直达资金支出进度纳入2020年度考核事项。我县在前期项目储备和基础数据排摸的基础上,由县政府牵头部署,县争先创优办定期行文通报中央直达资金的支出进度(共六期),对于支出过慢的项目,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分析,查找问题症结,倒排时间节点,确保中央直达资金落地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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