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65404/2021-393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5-17
发布日期
2021-05-17
发布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外办)
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海县青苗、地上附着物和构筑物(建筑物)补偿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7 17:27:29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外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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