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1年4月月度、1-3月季度票价补助情况公示
根据《宁海县城乡客运票价补助实施办法》(宁交〔2020〕144号)、《宁海县城乡客运票价补助实施办法补充规定》(宁交〔2021〕5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4月月度、1-3月季度城乡客运票价补助单位、金额等情况进行公示,市民群众如发现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
一、城乡客运票价补助预拨表(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从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7日共7个工作日。
三、受理反映情况的部门和联系方法:
宁海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运管科(电话:0574-59957136)休息日不受理,受理时间:公示期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宁海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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