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至11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力洋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了巡察情况反馈会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如下:
一、整改工作情况和主要进展
(一)统一思想认识,认真领会把握巡查整改要求。在县委巡察组意见反馈后,镇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领会把握。各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到县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和意见建议,对我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巡察组提出的各项意见,明确具体,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完全符合我镇工作实际,为我们理清工作思路、完成工作任务,推进力洋镇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整改落实。我镇整改工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建立牵头挂项机制,由镇党委书记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牵头抓好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并严格要求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牵头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推动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明确责任分工,高效有序开展各项整改工作。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情况方面、在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情况方面等3方面65项具体容内,研究制定了《中共宁海县力洋镇党委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明确了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明确了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并有计划、有步骤的抓好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整改工作具体成效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巡察组转交的信访件和交办件共18件,除1件不属力洋镇管辖,另1件联系不到信访人外,其余16件已办结。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6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事项64个,正在实施整改问题1个。
1、关于学深悟透欠有深度问题整改情况。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党委书记上党课、“周二夜学”班子成员轮流宣讲作辅导、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举行“两代表一委员”座谈讨论会、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研活动等丰富学习形式,深入研讨,将其用于指导工作、指导实践,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 2、关于贯彻落实欠有实效问题整改情况。2019年投资500万余元开工建设力洋镇农饮水达标提标工程,建设了6个农村水站,在2020年底全面完工,受益人口5311人。2020年5月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改造后的路下施水站水质进行检测,检测项目PH值、臭和味、大肠杆菌、氟化物、浑浊度、菌落总数、氯化物、肉眼可见物、锰等指标。检测结果与项目未实施前对比,各个指标都有一定提升,其中大肠杆菌从原来的23.8下降到0。
3、关于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问题整改情况。2019年4月以后,完善了议事规则,分为书记办公会议、镇长办公会议、党委会会议、党政联席会议;2020年10月14日起,分为书记办公会议、镇长办公会议、党委会议、党委(扩大)会议;人事任免、发展党员、党员处置等重大事项按照规范在党委会议上讨论决定。
4、关于部分制度与相关规定不符问题整改情况。对《力洋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修订使之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力洋镇党委议事清单事项》内容一致,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5、关于未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制度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制度,规范详细记录,议题汇报人汇报后党委委员逐个进行表态发言,镇党委书记末位表态。
6、关于个别决策执行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已落实力洋镇中心幼儿园项目,预计造价为4000万,新建学校占地17亩,学校规模为12个班级。2020年12月底,已完成项目用地征地所需的村民代表签字,2021年3月底完成用地手续报批,争取7月份前完成项目设计,8月完成招标工作,9月开工建设,力争2022年9月开学,改变全县至今唯一没有公办中心幼儿园的乡镇现状。2021年1月起镇政府各科室已全面停止使用一次性纸杯,将多余库存分发至敬老院、老年协会等公益场所。在政府采购网采购配置消毒柜和玻璃杯,分发至各科室和会议室,同时对来镇参加会议的对象都要求自带水杯。
7、关于个别县重点项目推进缓慢问题整改情况。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已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并于2020年10月24日正式投入使用。为确保重点项目如期保质保量推进实施,同时我们也完善了项目管理相关机制。一是健全项目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民生实事等重点项目例会调度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抓好项目督查落实,采取定期通报的方式,定期反馈,对项目进度及时跟踪、推进,对未开工项目,建立重要节点落实通报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参建单位远程监控和业绩考评公示制度,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督促其加强管理,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开展。
8、关于民生工作落实不够重视问题整改情况。采取多措并举做好低保金、残保金超发追回工作。一是加大线上干部、联村干部+村干部+网格员三级网格作用,上门劝导群众返还超发资金;二是联合公安部门,对先期不愿返还的群众上门继续追缴,并根据情况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三是聘请律师对拒不返回的依法进行追回诉讼;四是加强殡葬、计生、社保部门联动配合,进一步完善每月死亡数据比对;五是配合第三方社会组织对我镇救助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掌握救助对象死亡、生活条件改善等情况,确保社会救助动态常态化管理。截至目前,已追回超发残保金、低保金88253元,剩余58247元,剩余部分约定分期付款。
9、关于审计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整改情况。制定了合作社补助方案,后续对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补助均严格按照补助方案实施。
10、略
11、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强化落实严格要求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做到明责、履责、尽责。督促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分析,并将其作为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12、关于工作制度不够健全问题整改情况。建立微博、微信等管理制度,不断探索新闻宣传方式方法,加大新媒体、网络载体等新兴媒体的管理和引用水平,完善报告会、论坛等审批备案制度,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进一步落实“五人驻堂”制度,发挥联村组和网格员的作用,加强对已整改私设聚会点的巡查力度,防止返潮现象。对存在返潮现象的3处聚会点,做好聚会点负责人的思想工作。配合县民宗局和相关执法部门对聚会点进行执法整治。
1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整体部署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的要求,镇党委每年年初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人员调动及时调整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出台《力洋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镇党委与各村党组织、各分管领导与科室主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级传导压力,使党风廉政建设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确保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都落到实处。对履行主任责任不力、党内问题突出的,严肃问责追责。
14、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够主动问题整改情况。深化“四责协同”机制。镇纪委把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重点,抓好问责追责,督促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牵头抓总,加强组织领导和研究部署,认真研究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镇党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四个亲自”,对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督促班子成员全程参与、指导所分管部门和联系村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做到明责、履责、尽责,切实将主体责任相关任务要求与业务工作协同推进,实现“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发现部分村和个别干部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并且要一盯到底直至完成整改。对履行“一岗双责”不主动、发现问题不及时提醒批评、敦促整改不力的班子成员,镇党委视情给予诫勉谈话等处分。
15、关于对党员干部监管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增强党性,提升政治素质。结合培训会、周二办公会议、主题党日活动、远程教育平台等载体,对农村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进行世界观、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党纪党规、法律常识、农村党员遵纪守法“十条红线”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增强他们的法制、纪律意识和党性修养;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三务”公开、财务管理、五议决策法、党员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评议等制度执行,深化推进《宁海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三十六条》,督促党员干部规范履职、廉洁履职;三是以案说法,严肃执纪,增强震慑作用。实施“每周一案学法”,由镇纪委负责,每周将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推送至镇钉钉群或微信群,再由联村干部负责转发至各村党员群,让党员在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学法懂法,同时镇纪委对违法违纪党员严肃问责,问责结果在全镇通报,达到“处分一人,教育千人”的震慑效果。
16、关于监督提醒整改不够彻底问题整改情况。加强食堂管理,优化公务接待审批流程,指派专人负责监督食堂采购、填报、结算等,目前已实现按月结算制度。
17、关于党支部凝聚力仍有待提升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基层党组织示范引领作用。对各基层党组织示范引领作用发挥、组织动员能力、组织生活开展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综合分析研判各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党组织的分类指导,将作用发挥、示范带动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着力深化村党组织书记“头雁工程”,切实提升农村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素质能力,提高主职干部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协调能力、执行能力,加强村后备干部和优秀青年人才培育工作。三是全面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开展党员干部“红色初心”轮训教育学习活动,分批次开展理想理念集中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思想素质,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队伍,形成强大的凝聚力、战斗力。四是开展基层党建规范化提升行动,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进行督导检查,亮出标准清单,深入督查检查,明确整改时限,村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领办整改任务。通过督导、梳理、领办、整改,实现基层党组织全面整合,确保组织生活规范化,使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全面增强。
18、关于“五议决策法”执行仍存在短板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由镇纪委对力洋村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处理;二是由镇纪委牵头、联合组织办、农办、交管办等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2021年2月底前对各村2020年重大事项执行“五议决策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有执行不到位情形的,对联村干部和村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并取消评选满意联村干部资格和扣发村干部廉洁保证金;三是自2021年起,结合村级财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每季度对“五议决策法”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9、关于村级债权债务仍未清理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1月4日三资管理中心联合力洋村联村干部和力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长进行会商分析。力洋市场账户属于力洋村合作社子账户,法人代表均为村书记。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债权余额中有330多万是在2013年因村账户被法院冻结,为不影响征地款发放等工作而临时划入村市场账户的,目前市场账户余额为40多万元,经过为期半个月的逐笔对账,对该330多万债权余额进行清理,截至目前,债权余额从348.40万元减少到87万,债务余额452.83万元减少到250万元。
20、关于租金未及时收取问题仍存在问题整改情况。1月5日责任科室和联村干部、村干部一起商讨力洋中路沿街商铺租金收取事宜,会后与商户进行对接收取了租金6640元。下一步针对巡察组反馈的租金未及时收取问题,举一反三对村里资源资产按规定进行严格管控。
21、关于村主职干部领取补贴不整改的依据不足问题整改情况。根据《关于印发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农林【2015】43号)相关规定,古渡村3名村主职干部以误工费、通讯费、车费等名义领取的补贴共1.16万元责令返还。今后,要按照上级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村干部报酬补贴的发放。
22、关于会议记录仍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结合农村巡查、基层党建督导等工作,成立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指导组,对各村社会议记录进行全面督查指导,发现问题一律整改。督促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做到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等会议记录规范准确齐全,确保参会人员签到、记录工作,做好请假人员登记。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及其他相关档案的保存管理工作,建立管理规范。
23、关于正风肃纪力度偏松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提高镇纪检干部发现问题、查纠问题的能力。通过自学和邀请县级相关领导专门讲解,使纪检干部能熟练掌握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的各种情形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四个方面12个问题,提高判断能力;二是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每月开展2次机关效能督查,严格执行《宁海县正风肃纪警诫清单72条》和《力洋镇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负直接责任、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负联带责任,一并给予相应处罚和扣发相应奖金;三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紧盯重要事件节点、紧盯重要领域,实施纠治“四风”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切实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密度、广度,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
24、关于案件来源单一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镇纪检干部发掘案件线索来源的能力,将学习纪检监察知识贯穿于日常工作,做到学中做、做中学,不断提升能力;二是注重结果运用,善于在信访举报、日常监督、专项督查、农村审计、农村巡察中发现、提炼问题线索并妥善处置。
25、关于工作激情不够高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深悟透全会精神,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和智慧凝聚到实现全镇各项目标任务上来,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全力以赴实现力洋经济社会发展赶超跨越。二是做深做实“学做‘重要窗口’模范生,争当‘三学三比’排头兵”系列活动,要求各办各线定目标、定任务、定项目,工作分解细化,责任落实到人,通过竞赛比拼,感受压力,激发动力,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三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持续深化干部作风整治,进一步加大机关内部工作效能督查力度,对违反机关效能建设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选出来,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通过奖惩并举,夯实人才基础,为力洋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
26、关于执行力不够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继续狠抓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健全完善奖优罚劣、奖先惩后的工作问责制度和激励关怀机制,提升干部执行力。对“不敢担当,不积极、不主动,避开矛盾问题绕道走”等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激励党员干部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勇于创新、敢于创新,要有“功成必定有我”和“功成不必在我”的决心和气魄,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找有效的化解措施,要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二是对镇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实施挂图作战,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实施进展情况月会商月督查月通报制度,及时发现推进不快、进度滞缓的情形并研究解决办法,对因个别干部懒政、怠政等主观原因造成的,严肃追究其本人及分管领导的责任。
27、关于部分干部履职不够尽责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深化作风建设,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镇纪委经常性常态化对干部职工开展提醒谈话,强化工作责任心和执行力,杜绝懒政、怠政和漫不经心、敷衍塞责的行为发生;二是常态化开展机关内部民主生活会,以办公室为单位,以月例会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在工作汇报和交流中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从而改进不足,使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扭转、工作上推进;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对个别作风漂浮、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力的干部,由镇纪委给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依规给予追责。
28、关于工作纪律不够严问题整改情况。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每月开展2次机关效能督查,着重督查整改请假未备案、上班不在岗或擅自脱岗、上班时间聊天上网、上下班迟到早退、值班纪律遵守等情况,按照《力洋镇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负直接责任、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负联带责任,一并给予相应处罚和扣发相应奖金。将每次机关效能检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发出,同时,将干部职工日常表现情况纳入绩效管理考评范围,将结果列入评先评优、提拔考核的重要依据。
29、关于出国(境)登记备案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机关干部、离退休干部登记备案情况,及时进行整改,目前相关人员均已完成出国(境)登记备案。二是落实专人负责管理,重新深入学习《宁海县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的登记备案、审批管理、证件保管。
30、关于租用车辆未经审批问题整改情况。取消以装备租赁名义租用5辆电动汽车的协议,严格按照机关事务局和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宁海县公务出行社会车辆租赁相关规定实施。
31、关于制度执行不够严问题整改情况。完善公车管理制度,加强维修、充值、保养审批,坚持定点维修保养,出车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及时公示公车油耗、保险、维修保养等费用。
32、关于定额发放全体干部夜餐费问题整改情况。补全2019年2月发放的2018年海头村菊花节夜餐费的加班登记和发放清单公示记录。今后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加班报备登记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予发放。
33、关于无依据发放村干部补贴问题整改情况。今后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不发放无依据的村干部补贴。
34、关于生育补偿金结算应扣未扣问题整改情况。已按规定足额扣回部分工资6600元。今后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5、关于超标准发放考核奖问题整改情况。目前已经取消对团委副书记(非主持)、妇联副主席(非专职)按中层副职系数发放考核奖。今后严格按照考核奖发放的相关规定执行,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36、关于无依据发放奖金问题整改情况。目前已经停发此类奖金。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奖金发放,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37、关于外出考察学习未经审批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增强外出考察学习审批意识;二是办公室将相关制度要求传达到位;三是财政所对未经审批的不予报销。
38、关于差旅费报销不符合规定问题整改情况。涉及4名编外人员多报销312元和1名事业干部按公务员标准多报销78元,目前已按照标准退回,并在今后报销审核中严格按照对应标准。
39、关于附件不全问题整改情况。已把相关人员名单添加为购买县机关运动会服装附件,并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审核制度。
40、关于未批先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规范工程管理。二是加强标前会审,由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负责对工程进行招标前项目会审,发现项目未立项的,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进入招标程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41、关于事后立项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工程前期管理,重点把牢标前审核关,从项目立项、预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等各个环节逐一审核,从源头遏制先招标后立项。
42、关于工程设计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要求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出图规定,做好签字盖章及校对工作。二是加强工程档案资料管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将日常使用施工图与签字盖章的存档用图纸分开存放,确保存档资料齐全。
43、关于发包对象无施工资质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工程直接发包管理力度,要求2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应发包给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做好资格审核,规范发包程序。
44、关于未进行公开招标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报批的严谨性,根据宁资交管办〔2018〕17号文件规定20万以下监理项目可以不招标,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前确定监理委托方式。二是文件已有规定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45、关于未收取履约保证金问题整改情况。针对问题,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严把经济关,签订合同之前,施工单位需要将履约保证金打入政府账户,并在合同盖章或财政支付工程款时都要提供相关资料,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46、关于合同签订不够严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程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程合同由科室负责人把关审核后交分管领导签字,注明合同签订日期;二是镇政府所有签订的合同需要提交镇司法所审核,审核无误后归档。
47、关于工程款支付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工程款支付制度,对非一次性支付工程款项目,在支付工程款时填写《工程项目拨款审批表》,并附证明付款金额材料,由镇财政所审核后支付,对签字盖章不全等情况一律退还。
48、关于验收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程管理小组业务培训,督促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严把验收关,待检查合格后及时签字盖章。二是根据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时需要向镇财政所提供验收资料,对于验收资料不全的工程一律停止支付工程款。
49、关于变更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县审管办相关文件及时组织修订《力洋镇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由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负责负责工程变更审核,发现事后变更的项目,由镇纪委给予通报批评教育。二是组织镇干部学习《力洋镇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强化理论知识。
50、关于档案管理不够完善问题整改情况。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已对2016年以来的所有工程档案进行自查,查漏补缺,确保资料完整,齐全后统一上交党政办立档集中统一管理。
51、关于部分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问题整改情况。按照条线结合原则,抽调相关职能科室人员组成了专门的固定资产清查小组,以2015年清查登记造册资料为基础,对全镇范围内的镇属地产进行清查复核登记,做到不漏一处。对镇政府的固定资产登记明港片东部海洋公司南面2265平方米土地有误情况进行整改,对原前横市场、种子场桔场(船湾)的9亩桔地等租赁合同进行续签并补缴了租金。
52、关于“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把关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培训并出台相关奖罚机制对“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严格按程序做到村办理转账和现金取款事宜。
53、关于购买服务未实行政府采购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对政府服务项目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54、关于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深刻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意义,贯彻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工作任务,吸取教训,引以为鉴。二是对照此次巡察反馈意见列举的问题表现,认真梳理了2015年以来,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对查检查、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情况,查找弱点和不足,并就如何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等方面进行研究。三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肃认真做好今后民主生活会各环节工作,扎实做好会前准备、在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会后问题整改,严格审核把关班子成员个人材料,确保质量。
55、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合理安排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学习研讨,计划每月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每季度开展一次学习研讨,突出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引领作用。
56、关于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全面领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制度,进一步明确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的工作要求,按要求做好组织生活会议记录。二是明确机关党支部书记责任,压紧压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加强指导督促,建立月督促、季检查、年考核工作机制,开展机关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督促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对机关党建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的,在采取专项通报、督促整改的同时,及时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印发《关于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细化22项具体任务,对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规范化工作作出部署。各支部明确一名党务工作者,专门做好组织生活记录,及时督促提醒支部负责人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全面提高机关党支部党内组织生活质量。
57、关于部分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做好后进村攻坚整转“下半篇文章”,在大塘村完成后进村攻坚整转基础上,通过走访调研、集中约谈等形式,加强引导,理顺关系,协调促进老年协会事项进一步解决。二是组织开展村党组织书记集中活动,依托“头雁论坛”“红色游学”“比镇赛村”等平台,通过理论培训、座谈研讨、参观实践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激发村党组织书记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打造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三是以此次全面完成村社组织换届选举为契机,选优配强村社班子队伍,建立“书记领衔、班子带头、全员压上”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58、关于部分党员干部凝聚力不够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村班子整转提升,提升村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结合主题党日、百村立功竞赛、党员联户等工作,发动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带头配合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二是选优配强基层干部队伍,深入走访排摸、分析研判,对19个村社一村一策制定干部提升配强方案,针对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思路不明、措施不力等不利于村长远发展的书记、主任,引导其主动退出,排摸走访能力强、素质好、年纪轻的优秀人才,引导其参与村社组织换届选举,选拔一批年富力强、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充实进干部队伍中来。三是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突出抓好政治能力、履职能力、创业能力培训,着力提升党员干部抓党建、谋发展、促和谐的工作能力,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力量,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凝聚力向心力。四是严格执行党员管理“十条红线”,全面推行《力洋镇村主职干部绩效考评办法》《宁海县力洋镇村干部履职行为标准清单》《力洋镇不称职村干部“歇职教育”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村干部管理考核体系,针对在考核中发现的不胜任、不作为、不担当、不规矩的村干部,采取警示谈话、通报批评、歇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措施,做到奖罚分明、进出有度。
59、关于党员队伍结构不够合理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村党组织书记负责制,将各村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等工作纳入村社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定期部署相关工作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召集前横等村社党组织负责人,梳理各村党员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结合农村优秀人才支部建设,制定党员发展计划。三加大对35岁以下优秀青年的吸收、培养和发展力度,从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致富能手、返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中发掘优秀人才,通过力洋镇农村优秀人才支部拓宽入党渠道。四是积极发展两新企业年轻党员,充实党员队伍。五是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谨规范。
60、关于发展党员不够严格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年龄结构预警” ,对60岁以上党员比例超过30% 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预警通报。二是加强“发展质量预警”,对党员发展质量不高、后备力量薄弱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预警通报。三是加强“程序规范预警”,对党员发展把关不严的党组织进行预警通报。切实梳理党员档案,对于巡查组提到的入党申请书内容雷同、转正申请书未见十九大报告等问题对应党员档案逐一排查,在以后的党员发展建档中更注重档案内容的严谨性、正确性。通过科学预警机制,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教育关、程序关,着力解决农村党员年龄结构不合理、发展人选不优质、发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切实提升发展党员质量
61、关于部分党员档案遗失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党员档案自查自纠专项行动,针对档案资料中各项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各项信息填写是否准确,发展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基本要素,对2015年以来入党的党员档案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实现管理规范、档案完整。完善党员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管理,明确责任,定期开展自查整改,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62、中层干部选聘程序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选人用人方面的政策业务学习,贯彻上级精神,吃透业务要点,组织人员深入学习《宁海县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确保不断提高认识,充分熟练掌握。二是严格执行县委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把握环节不缺失,依法依规做好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把握好动议、民主推荐、党委会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民主测评、酝酿、讨论决定、任职公示、办理任免等各关键环节,保证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谁考察谁负责”。建立纪检部门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干部选拔工作制度,形成监督的合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对各个环节形成的材料收集归档,以备检查和追究责任,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63、关于退休人员管理不够严格问题整改情况。在2020年8月,经及时督促提醒,2人均已从在职单位辞职解聘,停止相关待遇,目前已清理到位。今后,将加强排摸监管,注重对退休干部宣传教育,督促不符合规定的及时解除返聘关系,对未按规定及时解聘到位以及存在瞒报、漏报等行为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64、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成立由组织委员任组长、组织员和组织干事为成员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抽调2名党建办干部一起参与,细化审核范围,明确时间安排,落实责任到人,确保专项审核工作顺利进行。同时,组织专人集中进行业务培训,前往县委组织部档案室交流学习,明确审核标准、程序和要求。2021年1月31日前,全面审核自查,列出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归纳;2021年2月15日前,启动调查核实程序;2021年3月20日前,根据调查情况,作出组织认定,档案集中补缺;2021年3月31日前,统一递交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性并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程序、堵塞工作漏洞。二是严守审核标准,保证准确真实。严格执行档案审核规定要求,逐页逐项核对,突出“三龄二历一身份”这个工作重点,严格审核年龄、工龄、党龄和学历、工作经历以及干部身份。对专项审核应审未审、错审漏审的,全面清理遗留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作用。三是全面查缺补漏,完善档案内容。对档案中的原有材料和新补充材料做到逐份审查,档案中缺少的重要依据材料逐一登记,并要求和协助干部本人进行档案材料的补充,坚持档案审核、信息反馈和材料收集同步进行,及时解决档案材料缺失追补不及时的问题。对收集归档的材料仔细甄别,剔除不符合要求和不应归档的文件,确保档案材料真实可靠。四是建立健全机制,严格日常管理。针对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缺失材料补充、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签等多项工作制定规范制度,做到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保证收转有登记,查借阅有手续,管理有章法,工作有条理,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我镇也会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档案完整,避免再次出现档案材料缺失遗漏现象。
65、关于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本制度建设,健全做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制度,建立事业单位人员管理长效机制,包括会议制度、业务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全面自查。二是加强人员学习培训,组织专人到县人社局交流学习,加强政策和业务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人事干部的相关工作技能。三是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对全镇所有在职事业干部合同、职称进行逐一梳理,规范合同签订、职称续聘等工作,严格人员聘用程序,规范人员聘用审批材料报送,做好聘用合同签订相关工作。
三、整改下步打算
目前的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很多措施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力洋镇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着力落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贯彻县委巡察整改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督促镇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紧扣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一鼓作气,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定期开展“未巡先改、立行立改”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镇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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