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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海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5-07 12:34:38 信息来源:宁海廉政网 浏览次数: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8月至2020年11月进驻我局开展巡察,并于2020年12月25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相关要求,现将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第一部分  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县教育局党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专题研究、认真分析,出台了《中共宁海县教育局委员会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与整改工作责任分解表,并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陈开南同志担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按照责任制、项目化、时间表的要求,组织有关科室、学校(单位)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5个问题56个具体任务逐个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通过梳理归并和责任分解,明确了89项具体整改措施,并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同时,及时认真做好县委巡察组转交的信访件办理工作,3件信访件都已办理完成。

第二部分  整改工作具体成效

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坚持边巡察边整改与集中整改相结合,已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县委巡察组共反馈问题56个,2021年2月我局已按期完成整改39个,2021年3月提前完成整改5个,目前尚有12个问题正在持续整改中,建立完善制度6项,挽回经济损失23.635万元,责任追究14人。具体成效有: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问题方面

(一)关于做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还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1.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针对 2022年完成非营利性幼儿园全面普惠化目标,目前我局已完成非普惠性幼儿园的宣传动员和分类登记工作。到2025年,新改扩建幼儿园13所内容,已列入宁海县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初稿中。学前教育“阳光招生”方案已出台初稿,并已征求相关部门及人大政协意见,待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即可向社会公布。目前,我县已成功组建19对小学和3对初中“新时代城乡教育共同体”,促进城区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到乡村,激发乡村办学活力。实施“初中强校”工程,目前已拟定《宁海县加强初中教育的实施意见》初稿,正等待市局相关文件下达,再进行完善;同时,我局已邀请县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对初中教育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待人大调研指导以后再正式发布。积极实施“1122学校特色升级工程”,重点建设宁海中学学术性高中、知恩中学美术学科、风华书院日语学科、柔石中学人文学科、正学中学德育学科等市重点学科,大力推进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

2.确保学生在学校学、住、吃都安全。全县学校均已建立和落实集中陪餐制度,各校均已建立食品安全制度,每学年开展至少4次食品卫生全面自查,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局进行随机检查,目前已全部完成阳光厨房建设任务数。通过学生入学档案信息采集等方式,对“特异体质、心理障碍和品行失范等”等三类在校生和“在册不在校、高中(中职)退学、初中毕业后未升学”等三类不在校学生进行详细排摸建档,并由学校领导、党员干部、德育及心理辅导教师进行一对一帮教,对于预警对象的不良行为进行及时干预和纠正。

3.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压实责任,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工作机构,与教办、直属学校签订责任状;各教办和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师风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教办与辖区学校,学校校长与教师层层签订责任状。制订出台《关于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宁教〔2020〕124号)、《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宁教党〔2020〕18号)等文件。在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时组织开展师德宣讲,确保每位新入职教师知准则、守底线。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体现在教师聘用、聘任合同中,强化考核,在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必须进行师德考核,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网络,各教办、中小学校公布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举报箱,畅通举报通道。开展专项检查,加大查有偿家教、培训机构兼职处理力度,查实一编外教师有偿补课,给予解聘处理。

4.把身心健康牢牢抓在手上。目前,《宁海县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已出台,并于2021年1月对2020年度各校体育素质测试进行了通报,2020年度高校新生体质测试宁海籍学生比2019年有了明显进步;《宁海县促进特殊群体学生健康成长实施办法(试行)》已完成成员单位的征求意见,将于3月份发文;新一轮《宁海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三年计划》草稿已经修订,待市里的三年计划出台后再进行完善,并经县心理指导委员会讨论后出台。

(二)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整改情况

1.严格规范议事决策。严格规范党委会记录,坚决杜绝因工作粗心,出现不规范现象。进一步厘清党委会界限,明确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由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定。

2.认真排查“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根据省市教育十三五规划指标,县教育十三五规划要求县内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办学等级达到省一级70%以上,即我县4所职校(技校)中必须要有3所达省一级。十三五实施期间,省市教育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各县市区很难达标,同时从2018年开始省厅没有组织过省等级学校认定,从2019年省厅对县市区职业教育的考核中,已对该条目不作考核要求,考核要求已改为辖区内省三级达95%以上。目前,我县4所职高中,职教中心是省一级,一职是省二级,技工学校是省重点,双林是省三级,我县职业学校已经全部是省等级职业学校,省三级职校覆盖面100%。按照省中职教育质量提升规划,我县职教中心已完成浙江省名校创建。2020年底,县职教中心、一职高分别列入浙江省“双一流职校”(省高标准水平职业学校及高标准水平专业)学校建设。县技工学校将规划创建国家级重点技校。2021年已分两批针对高学历人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新教师127人,将于2021年8月充实进教师队伍。2021年第三批招录方案正在拟定中。下一步将继续与县委编办、人力社保局沟通、汇报,保障教师编制新增量。

(三)关于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

1.认真执行省教育厅关于民办学校中派遣在编教师的规定。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等部门下发的《浙江省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精神,严格按规定选派公办学校教师赴新开办民办学校海亮宁海公学支教。

2.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2020年,县教育局认领教育政务服务事项涵盖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联办事项等58项,其中35项接入政务2.0,实现所有事项100%“网上可办”、100%“掌上可办”,事项发生率达92%以上,网办率100%。网上办件总量达44465件,其中民办学校许可、年检等事项均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受理并办结(共106件),真正实现“跑零次”。大力推广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系统应用,梳理办事事项27项,要求所有入库事项全部采用钉钉内跑系统线上办理,线上办事项数比率达到100%。总办件量在宁波大市条线排列第二。

3.坚决落实县政府决定。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奖教惠师”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县教育局正在进一步细化“奖教惠师”实施方案,计划于2021年8月正式出台相关方案。

(四)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方面

(五)关于“两个责任”履行不够严实问题整改情况

1.坚决落实责任。完善党风廉政责任落实机制,主要领导与教办主任、直属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与科室长,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规范党委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制度。班子成员走进分管科室、下属联系片区上廉政党课,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对账。全面开展,全员参与,将清廉宁海、清廉教育建设推向深入。2020年11月已下发《关于第二批“清廉学校”示范点创建的通知》(宁教〔2020〕262号),要求未创建单位全部参与。

2.进一步加强对干部教师的严格监管。目前已出台《关于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宁教〔2020〕124号)《中共宁海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党〔2020〕18号),定期不定期地加强教师队伍监管。

(六)关于上轮巡察部分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按规定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校领导。对学校党政领导职数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积极整改无依据发放奖金行为。区域研训共同体是跨校区、跨乡镇的教师业务培训组织,由教办主任牵头,选拔区域内业务骨干担任学科研训组长,主要承担区域内学科研训、方案制作、项目设计等工作,是教师非本职工作,发放的不是奖金,而是项目设计专家费和讲课费。区域研训共同体工作将继续开展,并根据教师专业成长需求不断改进和优化,相关费用一律停发。

3.核实查处小额工程发包不够规范问题。要求严格按《宁海县教育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小额工程管理,同时要求核(结)算中心严把支付环节,发挥好审计监督作用。

4.进一步健全食堂库存帐目。在2021年1月召开的教育财会工作会议上,我局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严格执行《宁海县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食堂大宗物品管理进行自查自纠,通过健全食堂仓库保管制度和进出库材料明细账,加强库存物资日常核算管理。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书面提醒谈话,开展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食堂管理水平。

(七)关于系统内部巡察监督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

1.加快推进巡察工作。加快巡察力度,加强巡察力量,提高巡察质量,加强巡察结果的追踪。已出台县教育系统第五轮基层巡察方案,并一边抓第四轮巡察审计整改落实工作,一边开展第五轮基层巡察。同时,切实将教育系统基层巡察压实压紧,面上抓全部学校(单位),点上抓每一个巡察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

2.进一步加大敦促整改力度。加强巡察整改工作,已完成对巡察过程发现的其中55个问题进行梳理,并已责成被巡察单位加快整改,落实措施。下一步,将严格按规定操作,结合第四轮基层巡察审计整改工作,组织力量开展巡察回头看。

3.积极运用好巡察成果。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并针对学校资产管理等主要问题,已出台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从而进一步规范基层学校资产管理。

4.充分发挥巡察震慑作用,对本次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并在今后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按规及时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

(八)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整改情况

1.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三书三查两报告”制度,全面压实班子成员分管责任,并在2021年2月5日民主生活会中,进行了充分批评与自我批评。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即问即办工作,由党委副书记分管,并已将首问负责即问即办工作根据接纳的内容进行分解,责任到科室,同时配备专人进行协调统筹。

2.进一步加强基层调研。严格落实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学校制度,目前已针对2021年局重点工作,制定了2021年度党委班子成员基层调研工作计划,并要求党委班子成员不仅要深入基层调研,更要及时总结调研成果,既要为联系的基层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又要为其它学校提供办学经验。

3.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出台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管理的通知》,对教职工工作纪律和病事假管理细则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已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宁教〔2020〕124号)《中共宁海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党〔2020〕18号),定期不定期地加强监管检查。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全县学校考勤制度,明确上下班时间,加强教师请销假管理;加大教职工工作作风督查和查处力度,做到应纠必纠,绝不放过一例。

4.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制度。已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责令其立即整改。已落实局机关干部证件集中保管工作。转发了《宁海县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证件保管、出入国(境)审批报备事项要求。下一步将利用巡察专项督查,了解因私出国(境)制度在基层学校的落实情况,确保教育系统出入国(境)管理规范到位。

(九)关于公车使用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1.进一步规范向直属单位借用公车现象。目前,我局已出台了公车管理相关制度,下属单位公车管理制度也已全部出台。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并与上级部门做好协调;同时,切实整顿向直属单位借用公车现象。重点加强公车登记管理,严格实行“公务用车派车单”制度,严格要求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

2.积极整改超范围使用公车现象。责令做出整改,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书面约谈。下一步,将利用教育系统基层巡察等机会,进一步加大对下属单位公务用车监管力度。

3.进一步规范出车登记。责令做出整改,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书面约谈。下一步,将利用教育系统基层巡察等机会,进一步加大对下属单位公务用车监管力度。

4.积极做好车辆定点单位维修管理。责令做出整改,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书面约谈。下一步,将利用教育系统基层巡察等机会,进一步加大对下属单位公务用车监管力度。

(十)关于财务管理不够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1.积极做好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宁海县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要求各学校每年开展至少一次的实物盘点核实工作,及时进行资产处置(划转、调拨、报废、报损等),做到帐帐、帐实相符,同时将固定资产管理纳入学校发展性考核。结合2021年智慧校园平台建设项目,通过引入信息化管理技术,将固定资产管理与钉钉智慧教育平台的开发应用相结合,采用二维码或标签将固定资产信息纳入统一管理平台,对固定资产日常复杂的管理进行全方位的准确监管,真正实现“账、卡、物”相符。

2.进一步加强资金预算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要求学校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目前,我局已经与县财政局相关科室进行了业务对接。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书面提醒谈话,开展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

3.加强学校安全考核奖发放管理。我局将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规定,加强对学校安全考核奖的发放管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4.进一步规范劳务费发放。目前,我局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已制定《宁海县教育系统劳务费支出管理指导意见》,对因教育教学活动需要而临时聘请专家、工作人员等所产生的各类劳务费支出标准进行了明确,要求各科室及下属单位遵照执行。劳务费发放时应取得发放对象的工作单位、职称(职务)、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信息,以及文件通知、活动方案、签到单等证明材料,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领款人银行卡,并按相关税法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进一步加强装备、仪器等管理。教育装备集中采购是一种特殊管理方式,采购部门与使用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上的交叉。下一步,我局将针对这一情况,通过建立集中采购与单位使用的交叉管理机制,要求局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采购的装备、仪器等资产列“存货”科目进行核算管理,同时督促各学校收到装备设备后及时登记入账,强化对装备仪器的后续管理,保证监管工作实施到位。

(十一)关于部分工程管理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1.加强工程前期管理规范。2018年8月就出台了《宁海县教育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强调各学校(单位)年度工程项目须全年统筹安排,尽量安排在寒暑假进行建设,严禁学校(单位)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审批及招投标程序。要加强对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同时落实好疫情期间的相关惠企政策和措施,确保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目前,我局已对涉及学校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学校落实整改。要求学校加强工程前期管理,严格按相关规定操作,坚决杜绝工程拆包现象。加强基建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将相关业务列入2021年继续教育培训项目计划。同时督促各教办、核算中心把好支付环节,发挥监督把关作用。

2.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宁海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管控办法》《宁海县教育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执行,严格落竣工实验收制度和工程变更程序,明确学校(单位)建设项目如已竣工但未办理工程变更报批手续或在建工程已发生变更未办理报批手续,必须在2021年3月21日前将工程变更资料(审批表、会议记录、变更情况说明、相关支撑台账)报送到县教育局审核并办理补批(或备案)手续,逾期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各施工单位自行承担。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转告并配合中标施工单位做好报批(备案)手续。自2021年4月1日起,县教育系统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等原因,确需变更的,要及时做好事前报批工作,县教育局不再受理事后申报的工程变更。

3.做好工程资料整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落实《宁海县教育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在责令相关学校作出整改、提醒谈话的基础上,要求全县学校对工程项目资料进行一次查漏补缺、自查自纠。同时加强基建管理业务培训,将学校工程管理业务培训列入2021年继续教育培训项目计划,进一步规范教育基建档案资料的收集、审核和保管工作。

(十二)关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问题整改情况

加强学校保险投保业务规范管理,从2021学年起,拟将小学托管责任险保费调整为每人每年6元(3元一学期),每一个责任险保额最高为25万元,其他保险条款不变。此项资金支出由各校自由决定。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十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够扎实问题整改情况

1.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2021年2月5日,我局开展民主生活会,结合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局党委书记、各分管领导分别领了自己的责任,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会议邀请了县纪委领导参加。此次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提前15天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交了民主生活会方案。会议通过六个议程,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2.机关党支部严肃开展组织生活。主题党日活动从2020年开始已做到主题鲜明突出、内容丰富多彩、记录具体详实,开展了读红色文化、品乡村变化等考察教育活动。从2021年开始,将严格执行组织部下发的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好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组织生活会成为党员干部受教育的重要课堂。

(十四)关于党建工作推动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

1.逐步扭转重业务轻党建倾向。目前,已召开局党委党建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正在制定县教育局党政领导班子党建工作分工负责制。

2.加快推进党组织全覆盖。蔚特公学幼儿园已于2021年1月7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党组织。下一步,将对具备建立党组织的学校,按照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员管理、发挥党员作用的原则,结合学校党员人数、办学规模及教育教学管理实际需要,科学设置党组织。对于部分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民办学校,采取以公带民、城乡联动、分片共建的形式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

3.积极发挥机关委员会作用。正在制定机关委员会分工负责制,已指定专人对机关委员会会议情况进行记录。健全每月一次党委会制度。

4.逐步充实党务工作者力量。拟增加局机关党务工作者1人,对有关人选正在考察;机关委员会的专职副书记人选也正在酝酿之中。

5.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正在制定《宁海县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将对长期未发展党员等情形进行问责。

下一步,将召开以46个支部书记为主要对象的专题会议,要求46个党支部认真分析近三年未发展党员的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然后对符合入党条件的人员进行仔细排摸,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宁海县机关党建标准化工作体系》(第三版)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6.强化发展党员规范。已再次下发《县直机关发展党员实操手册》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发展党员进一步予以规范。

7.加强会议记录规范。正组建县教育系统党建督查评估小组,年后将对各单位开展督查。

8.积极做好党员资料归档工作。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及时做好党员资料归档,并落实专人管理。目前,2017年至2019年发展党员资料已归档。

(十五)关于选人用人工作还存在短板问题整改情况

组织党委会专题学习宁党发〔2020〕52号文件精神,全面梳理内部选人用人相关规定和习惯做法,严格规范教育系统内选人用人的分析研判、动议提议、民主推荐、谈话考察、讨论决定、发文任职等程序。

1.严格规范机关中层干部选拔程序。坚持按“三定”方案的职段,合理配备干部,再次明确并落实按规定选拔机关中层干部。

2.严格局管干部选拔。加大教育系统后备干部的储备和培养力度,加强校长接班人培养。严格按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公示任用程序选拔任用局管干部。现在正在制订教育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宁接未来”成才计划实施办法,不断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力度,进一步优化干部的年龄结构。

3. 加大普高校长培育力度。目前,已对重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办法做了补充规定,已启动重点学校校长接班人的酝酿和选拔工作。下一步,将继续探索校长接班人培养路径,通过不断充实、适时交流逐步优化校长队伍。

4.做好干部借用手续。针对局机关外借干部,已按人社局相关规定做好手续。

5.严格人事档案管理。已按要求完成2019年新招聘教师的253册人事档案、按要求完成2020年新提拔局管干部任免表。下一步将抽调人手,分批次、分区域对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整改。

第三部分  下步打算

县教育局党委将以继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着力解决影响全县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向基层延伸,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推进全县教育事业实现高水平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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