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28133607/2021-3887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一市镇 | 发文日期: | 2021-06-03 |
各行政村:
按照《宁波市县、乡级河湖长履职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2021年度)》的相关要求,根据宁波市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数据,现将 2021年5月我镇村级河湖长的履职情况进行通报。
一、5月河湖长巡查及监督治理情况
5月,我镇镇级河湖长平均巡查率为100%,村级河湖长平均巡查率为100%。镇、村两级巡查情况良好,巡查率全部达标。巡查中上传河湖美景和发现河湖问题完成情况较差,各村这两项工作完成率普遍较低。
5月我镇河湖长累计监督发现各类河湖问题19个, 其中重大问题2个,轻微问题17个。东岙村、一市村的问题发现数较多,大多数村的河湖问题发现数仍为0。河湖问题发现数较少的村,应高度重视,加强督促指导,提高河湖巡查的实效性。
二、存在问题
1、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村级河湖长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巡河工作,但对上传河湖美景和发现河湖问题这两项工作不够重视,致使我镇村级河湖长日常绩效评估得分不高,对五水共治提档升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2、提档工作完成不顺利。部分河湖长在巡河工作提档升级后,没有及时加强学习,参加镇村两级河湖长培训会后,也没有想办法去熟悉新软件的功能。这种情况导致我镇村级河湖长只单纯完成了河湖巡查工作,对于日常履职、组织督导、绩效评估和联防联控工作完成情况不理想。
三、下一步措施
1、督促河湖长履职尽责。各级河湖长要在思想上加强认识,做好河湖日常巡查和其他河湖管理工作,努力提升河湖水质。
2、强化监督指导。镇治水办将根据各周期河湖长巡查情况,做好工作提醒和业务指导,提高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效能。
5月份村级河湖长履职工作情况较4月份有较明显提升, 但与上级河湖工作要求仍有差距, 各村河湖长要提高对专项排查、问题上报和问题处置工作的重视,在完成日常履职工作的前提下,持续开展河湖宣传、公众护水活动等工作,做到考核分数应得尽得,避免失分。
一市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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