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65420/2021-3888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县科技局 | 发文日期: | 2021-06-03 |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宁海县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宁科〔2020〕55号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21年县级社发类(卫生系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在我县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单位;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鼓励多单位整合优势科技资源,共同申报。
2.项目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医学伦理、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3.项目申报人须为我县医疗卫生单位在职人员,原则上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同一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不可超过1项新项目。以前年度已立项的项目,主要研究内容无重大突破的,不得再次申报同级计划;已承担尚未验收(结题)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人原则上不能申报。
4.申报的项目应具备一定的科技含量和成熟性,总体目标明确、切实可行,主要技术指标清晰,效益分析切实,有较好的潜在社会效益。
5.申报数量:县第一医院限报16项;县中医医院限报8项;县妇幼保健院限报8项;县第二医院、县第三医院各限报5项;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共限报5项。
二、项目申报应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宁海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
2.宁海县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与其他单位有技术合作的项目需提供科技合作协议。
三、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登录浙江政务网—宁海县科技局—县(市、区)级科技计划的评审(http://nbnh.zjzwfw.gov.cn/art/2017/11/29/art_49584_269052.html)-科技卫生类,进行在线网上申报,按申报要求填写申报表,上传可行性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2.网上申报完成后,在线书面打印申报表、可行性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至县卫生健康局初审推荐,向县科技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地址:桃源北路2号县科创中心十楼1005室)。
3.截止时间:2021年 7月 31日,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项目的组织申报和遴选审查工作,对项目材料严格把关,保障申报质量,确保本次申报的顺利开展。
县卫健局医政医管科联系人:马海霞 联系电话:65578725
县科技局农业社发科联系人:周伟国 联系电话:65567808
附件:1.宁海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doc
宁海县科学技术局
2021年 6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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