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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965404/2021-390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外办) 发文日期: 2021-06-18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工业投资重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1〕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1年工业投资重点督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工业投资重点督查工作方案


扩大工业投资是工业强县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我县工业投资建设,为突出抓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工作组

成立2021年工业投资重点督查工作组,组长由应国邦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仇昌兴(县政府办公室)、黄建福(县经信局)、徐旦亚(县政府督查室)担任,成员由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重点办)、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政策处理责任单位、企业属地管理单位的相关人员和督查专员组成。黄建福主持工作组的一般日常性工作。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和督查专员由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服从工作组的统一指挥。

二、建立新机制

(一)精准核查机制。工作组要通过政府部门实体性服务推动企业加快有效投资的工作要求,逐家重新核查“今年投资计划”,实现“今年投资计划”总额增长20%以上。政策处理完成时间也要重新核查,根据实际再提前不能延后。全面重新核查要在6月30日前完成。

(二)联合督查机制。工作组可以对工业投资重点督查工作进行重新编组,抽调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和督查专员组建联合督查组,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攻坚。督查组要建立周会商制度,创新会商方式,针对性地解决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督查组成员严格按照工作组的要求开展工作。

(三)半月赛马机制。在每月3日、18日,工作组要向县政府督查室提供督查清单。在每月5日、20日,县政府督查室通报工业投资重点督查未动工项目清单(附件2)和工业投资重点督查已动工项目清单(附件3),同时汇总政策处理责任单位和企业属地管理单位的工作实绩,报送县委、县政府领导。

三、完成总目标

2021年计划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其政策处理单位责任人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政策处理责任单位要把“政策处理完成时间”作为“军令状”,抓好工作任务落实。企业属地管理单位要确保2021年明确的任务如期完成,确保工业投资额同比增速在20%以上。

根据附件3,企业属地管理单位无法确保今年工业投资额同比增速在20%以上的,要深入挖潜和扩大招商,并适时向工作组申报增加工业投资项目。


附件:1.工业投资重点督查项目清单(按企业属地管理单位排序)

          2.工业投资重点督查未动工项目清单(按政策处理责任单位排序)

          3.工业投资重点督查已动工项目清单(按企业属地管理单位排序)

2021 14 附件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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