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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6159/2021-39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1-06-10
关于印发《2021年宁海县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宁统〔2021〕4号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2021年宁海县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宁海县统计局  

2021年6月10日

2021年宁海县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今年全县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县依法统计意识,为实现“双优”宁海建设和“重要窗口”双优模范生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为认真抓好全县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现根据省、市统计局法治工作部署、县普法办工作要求以及《2021年宁海县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制定本计划。

一、坚持政治引领,深入谋划统计“八五”普法规划

1.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统计普法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入局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充分发挥局领导示范带头作用,精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法治意识、筑牢理论根基,进一步提升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能力。

2.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统计局有关普法教育文件精神,全面总结“七五”统计普法工作经验,广泛征询“八五”普法意见建议,科学谋划并出台全县“八五”统计普法规划。

二、坚持重点突出,明确统计法治宣传重点内容

1.深入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法规文件,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家、省、市统计局出台的政策法规,不断提升统计法治理论水平。

2.认真完成县普法办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配合完善全县干部党员和公务员统计法律法规网上学考内容。

三、坚持分类施策,狠抓重点统计普法对象学法

1.深化党政干部统计普法教育。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全力推动《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加强党政领导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的防线。同时做好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列入党支部、科室学习内容,通过“周二夜学”加强对统计工作人员的普法宣传学习教育。

2.加强对统计人员及调查对象普法教育。利用专业会议、一套表平台等方式开展对统计人员及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结合执法检查、调研走访等深化“送法上门”活动,有效提高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

3.做好社会公众的统计普法宣传。根据国家、省、市统计局及县普法办有关要求及安排,利用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世界统计日、中国统计开放日等关键节点抓好面向公众的普法宣传,深化统计普法“六进”活动,创新统计普法宣传形式,制作统计法治宣传版画,利用网络媒介平台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统计普法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1.高度重视。要将统计普法教育工作作为年度统计工作的重要内容,按计划落实普法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实施。

2.保障经费。确保普法专项资金到位,编印“八五”普法资料,定制印有法治标语和举报电话的宣传品,充实统计普法资料库。

3.积极创新。在传统宣传方式基础上,要充分运用现代传媒手段,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效果,切实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从源头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附件:2021年宁海县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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