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65404/2021-395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外办) | 发文日期: | 2021-07-07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宁海县海上搜救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海县海上搜救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宁海海域船舶安全、污染事故应急反应和海上搜救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快速反应、团结协作、防救结合的工作格局,提高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85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宁海县海上搜救中心功能定位
为规范健全宁海县海上应急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救助遇险人员、控制危害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海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海域环境污染。宁海县海上搜救中心具备以下三方面功能:
(一)整合现有海上应急救助资源
加大信息化资源整合和交互运用,优化搜救力量和配置,根据已知遇险情况,整合救助资源,评估选择最优救助模式和救助流程,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尽可能周密的指挥决策,从而达到应急救助效能最优化。
(二)提升海上应急救助工作效能
提升海上应急救助的科技化水平,建立信息化、智能化应急救助体系,对于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充分协调、有效处置,达到应急救助效能最大化,进而提高应急救助的成功率。
(三)完善海上应急救助后勤保障体系
完善海上应急救助资金、设备、装备、交通、人员以及日常运作、设备维护、培训宣贯、应急演习等相关保障体系,实现海上应急救助现代化建设,保障海上应急救助高效有序运行。
二、宁海县海上搜救中心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宁海县海上搜救中心
宁海县海上搜救中心是全县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的领导机构,在县政府领导下,负责宁海县辖区海域发生的海上突发事件救助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宁海县海上搜救中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研究辖区海域发生的海上突发事件救助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讨论解决海上搜救工作和船舶污染处理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大海上搜救和船舶污染应急反应行动;研究确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搜救活动中的职责。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应国邦 副县长
常务副主任:杨华兵 宁波宁海海事处处长
副 主 任:仇昌兴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伟荣 县交通局局长
潘海东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何称松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林学东 县公安局副局长
林厚夫 宁波宁海海事处副处长
成 员:陈顺光 县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童富龙 县经信局武装部部长
吴能利 县民政局副局长
戴 晟 县财政局副局长
蒋 敏 县文广旅游局副局长
李和杰 县爱卫会副主任、县保健办主任
张向党 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副局长
侯德勇 宁海传媒集团副总编
王立超 县气象局副局长
何霁晖 县电信局总经理助理
张南岳 中国移动宁海分公司副总经理
屠旭辉 中国联通宁海分公司副总经理
贝晓立 县消防救援大队跃龙站站长
邱 剑 宁波海警局宁海工作站站长
苏海利 长街镇副镇长
鲍作旭 力洋镇武装部部长
李孝国 茶院乡副乡长
褚孔备 一市镇副镇长
张岁军 越溪乡武装部部长
庞金杰 大佳何镇党委副书记
余 君 强蛟镇副镇长
仇存明 西店镇党委副书记
杨方通 跃龙街道武装部部长
陈韬文 桥头胡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还包括辖区直升机备勤基地、拖轮公司、清污公司、垃圾接收公司、民间公益救援组织等社会力量。
(二)宁海县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
宁海县海上搜救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宁波宁海海事处,林厚夫兼任办公室主任,符学钱、潘慧和、张伟栋、董军生、邱 剑任办公室副主任。宁海县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作为宁海县海上搜救中心的运行管理机构,负责日常搜救值班和搜救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海上搜救、船舶防抗台和船舶污染海域应急反应的日常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调动专业和社会资源参与海上搜救。
(三)职责分工
1.宁波宁海海事处
(1)承担宁海县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的日常运作,牵头负责海上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收集、核实、报送、分析,组织协调辖区搜救应急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处置;
(2)承担海上搜救、船舶防抗台和船舶污染海域等应急反应的日常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维护海上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的通航秩序,协调上级部门及时发布海上航行警(通)告等信息;
(3)协调上级搜救中心及邻县涉海部门组织开展海上搜救相关事项;
(4)组织应急力量的培训;
(5)组织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后评估;
(6)组织协调开展海上突发事件应急演习。
2.县应急管理局
参与海上搜救、防抗台处置和船舶污染海域应急反应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3.县农业农村局
(1)参与应急反应组织、指挥和协调;
(2)负责提供渔船的遇险信息以及必要的技术支持;
(3)负责组织事故现场附近的渔船参加海上搜救行动。
4.县交通局
(1)参与应急反应组织、指挥和协调;
(2)提供必要的搜救资源和技术支持;
(3)负责组织事故现场附近的休闲渔船参加海上搜救行动;
(4)提供应急交通保障等。
5.县人武部军事科
(1)组织所属部队及民兵参与重大突发事件救援行动;
(2)协助地方政府转移、救援危险区域的群众。
6.宁波海警局宁海工作站
(1)应宁海县海上搜救中心要求,组织、指挥船艇和官兵参加海上搜救行动;
(2)负责警戒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船舶海上安保事件应急处置。
7.县经信局
(1)负责协调海上搜救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2)参与船舶修造企业相应水域突发事件应急反应组织、指挥和协调。
8.县公安局
(1)应宁海县海上搜救中心要求,负责海上搜救活动岸上警戒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重大搜救活动的道路交通管制。
9.县民政局
协调做好获救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
10.县财政局
负责做好宁海县海上搜救中心建设及日常运维的资金统筹保障。
11.县文广旅游局
配合做好涉旅相关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12.县卫生健康局
负责协调伤病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及海上医疗援助、突发事件现场救助。
13.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
(1)参与船舶污染海域应急反应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对辖区海域突发事件产生的污染区域开展环境监测;
(2)提出环境污染处置建议,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
14.宁海传媒集团
负责协调海上搜救的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
15.县气象局
(1)负责提供宁波沿海的中长期气象预报、热带气旋、恶劣天气的信息预报预警和即时信息发布;
(2)负责提供每天的天气预报和海上搜救相关需要的气象技术支持。
16.县电信局
负责海上搜救应急通信(电信网络)保障,应宁海县海上搜救中心要求,及时提供遇险船舶、遇险人员手机通讯记录、信号定位等信息和技术支持。
17.负责海上搜救应急通信(移动网络)保障,应宁海县海上搜救中心要求,及时提供遇险船舶、遇险人员手机通讯记录、信号定位等信息和技术支持。
18.中国联通宁海分公司
负责海上搜救应急通信(联通网络)保障,应宁海县海上搜救中心要求,及时提供遇险船舶、遇险人员手机通讯记录、信号定位等信息和技术支持。
19.县消防救援大队
(1)协助做好船舶、码头等设施的遇险人员救助、火灾扑救等行动;
(2)参与失火船舶救助并提供救助装备和技术支持。
20.相关涉海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1)参与具体负责辖区海域突发事件的处置;
(2)负责组织、指挥辖区内民间搜救力量参与搜救,维护好应急救援现场的治安秩序;
(3)做好事发海域附近居民的安全防护或疏散工作;
(4)负责开展海上突发事件遇险遇难人员及家属的维稳工作。
21.浙江省航空应急救援宁海直升机备勤基地
按宁海县海上搜救中心指令,与县应急管理局联动,配合协助开展海上突发事件发生后的人员救助工作。
22.拖轮公司
按宁海县海上搜救中心指令,配合协助开展海上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船舶拖带工作,防范次生事故发生。
23.清污公司
按宁海县海上搜救中心指令,配合协助开展船舶污染海域的清污工作。
24.垃圾接收公司
按宁海县海上搜救中心指令,配合协助开展船舶垃圾接收的工作。
25.民间公益救援组织
按宁海县海上搜救中心指令,配合协助开展海上突发事件、船舶污染海域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