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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6970499/2021-3968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县经信局 发文日期: 2021-07-23
关于做好宁海县2020年度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宁经信绿色〔2021〕54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产业政策加快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17〕19号)、《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宁能源〔2015〕1号)、《关于印发<宁海县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经信能源〔2018〕33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组织2020年度宁海县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已取得宁海县光伏发电补助资格,并能够安全稳定运行的光伏发电项目(详见附表1)

二、申报材料

1、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详见附表2)

2、所在地电网企业出具的项目实际发电量证明,发电量的计算时间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详见附表3),其中,2020年内补助年限到期的项目,发电量计算至五年补助期满(补助年限到期时间参照附表1)

注意事项:对于同个“项目名称”下有若干子项目且并网时间不同的,在提交实际发电量证明时务必予以区分(即一个并网时间对应一个发电量)。

三、材料报送要求

1、上报材料一式2份,需加盖公章。

2、上报材料于2021年8月4日前上报至县经信局绿色制造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夏岑岑,联系电话:65268033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人民路181号(宁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附件:1、宁海县已取得补贴资格的光伏发电项目表

          2、宁海县企业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

          3、 宁海县光伏发电项目实际发电量证明

 

                  宁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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