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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季度宁海县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09 12:30:01 信息来源:宁海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医保发〔2020〕14号)规定,经申请受理、审核联查、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专家小组综合评估,提出2021年第二季度宁海县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自2021年7月9日起至7月11日止,共3天。

二、联系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宁海县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4-65200162。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气象北路778号(会展中心北楼)。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医保中心将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请书面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实和反馈。

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如下:

1.宁海桃源阚军内科诊所

2.宁海跃龙孟维奇中医诊所

3.宁海县宁医南山跃龙药店有限公司

4.宁海县宁医南山兴海药店有限公司

5.宁海县茶院乡庙岭村卫生室(3)

宁海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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