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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965404/2021-4055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外办) 发文日期: 2021-09-08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海县跨境电子商务五年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1〕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宁海县跨境电子商务五年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海县跨境电子商务五年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大力培育贸易新业态,加快推进我县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围绕“一带一路”“互联网+”等国家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应对全球贸易发展新变化,按照“市场运作、政策推动、机制创新”的总体思路,结合《宁海县“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以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为着力点和突破口,破解我县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难题,优化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布局,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氛围,不断激发我县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活力,促进我县外贸发展转型升级。

二、主要目标

依托我县产业优势和电子商务基础,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保障体系,通过“1234”五年发展行动计划,力争打造1个以上特色鲜明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引育2个以上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平台,构建有利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3大保障,推进4大体系建设,到2025年,培养1000名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人才,培育100家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全县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额突破100亿元。

三、重点工作

(一)打造“一个园区”

1.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以宁海县环球中心为核心载体,建立县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集聚区),引进专业的运营团队,负责园区的招商和日常运行管理,出台园区发展相关政策,鼓励有潜力、有意向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外贸企业和创客入驻,在5年内集聚企业100家以上,孵化创业企业100家以上,助推传统企业转型和品牌孵化100家以上,完成市级电子商务园区创建,构建一个基于宁海本地产业和产品,集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集聚中心、公共展示窗口、综合服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孵化、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仓储和人才实训基地于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生态圈。同时结合各乡镇(街道)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采取“一区多园”的布局方式,在西店镇等地逐步设立县跨境电子商务分园,形成“多区域、多模式、多品类”发展的新格局。

(二)搭建“二个平台”

1.搭建跨境电子商务孵化运营平台。整合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仓储物流、支付结算、海外营销、创意设计、数据服务等配套资源,加大与国际知名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合作力度,引进孵化运营平台,为企业提供培训、通关、物流、金融、人才等“一站式”服务,降低企业从业门槛和运营成本,提升广大中小企业拓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能力水平,力争到2025年培育100家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同时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摸底调研,筛选一批有实力、有潜力的跨境电子商务先行企业作为扶持重点,强化要素保障,着力打造3-5家业内领先、实力雄厚、品牌效应突出的跨境电子商务标杆性企业。

2.搭建跨境电子商务优势产业平台。加强与块状经济联动,推进“产业集群+中国制造2025+跨境电子商务”协同创新发展模式,抓住跨境电子商务结构板块多、差异化发展机遇大的特点,积极引导企业走错位竞争、优势互补的产业升级路线,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探索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接收全球订单、智能化工厂高效生产、跨境物流供应链按约送达的全球互联网工厂模式。以“宁海文具”为试点,推广搭建户外用品、智能家电、汽车制造及模具等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和组织企业资源,采用统一选品、统一品牌、统一物流的模式,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开设网店,联合开展营销推广,拉长产品线,提升价值链,形成抱团发展局面。

(三)加强“三个保障”

1.加强政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园区(集聚区)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主体培育、公共服务平台搭建、公共海外仓建设和人才培育等方面的扶持。

2.加强人才机制保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进国内知名培训机构,建立“理论+实操”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育模式;加强政府、高校与企业合作,建立3-5个孵化紧缺型、创业型和实用技能型人才的培训基地和产研学院,形成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定制化培养的校企合作机制。定期选派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至上海、义乌、深圳、广州等跨境电子商务先进地区进行学习,提升其专业实践能力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将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参照工业企业人才扶持政策,按照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额和贡献度,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引进的人才在子女就学、落户、就医等方面提供便利。力争到2025年引进和培养1000名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人才。

3.加强金融保险保障。改善跨境电子商务融资信贷环境,鼓励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大胆创新,基于企业信用、货物流转、资金收付等证明资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动产质押、订单授信、大数据信用融资等业务模式,拓展跨境电子商务融资渠道。支持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等保险机构,创新开发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新险种和新服务,有效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建立国际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公告国际市场潜在的贸易摩擦、合规管理、知识产权及产品安全风险,为企业安全经营提供信息支撑。

(四)建立“四个体系”

1.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强化监测统计,跨境电子商务主管部门及海关、税务、外汇等涉外部门加强联动,积极探索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全口径统计方法,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模式(9710、9810)和B2C出口模式(9610)申报宣传培训力度,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将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从传统一般贸易剥离,逐步纳入统计范畴。依托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数据和海关统计数据,及时进行汇总、处理、分析,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咨询服务。

2.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品牌创建体系。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利用“品字标”“浙江制造”“百网万品”等品牌建设行动,提升品牌市场认知度和产品附加值,实现从宁海“贴牌”到宁海“名牌”的飞跃。通过政策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注册国际专利和商标,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设,为企业提供品牌、专利、版权的咨询、培育和纠纷处理等公共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宣讲活动,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规避知识产权纠纷,不断扩大“宁海品牌”在海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境外服务体系。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与境外企业合作,建设“海外仓”、境外体验店和配送网点等分销和物流体系,融入境外销售体系。协调县内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与已有“海外仓”企业进行对接,推动自建“海外仓”转型升级为“公共海外仓”。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其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境外贸易、品牌商标注册、知识产权保护、仓储、配送和售后等配套服务。鼓励行业协会等各类组织指导和帮助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建立完善境外服务体系。

4.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智能物流体系。整合提升宁海县综合货运中心(原物流配载中心),引进云仓等专业第三方电子商务仓配物流服务公司,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构建互联互通的物流智能信息系统、衔接顺畅的物流仓储网络系统等,探索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运作流程,实现运输资源的高效整合和运输组织的无缝衔接,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衔接顺畅、功能齐全的跨境物流分拨配送和运营服务体系。支持商贸物流企业开展供应商库存管理、准时配送等高端智能化服务,提升第三方物流服务水平。

四、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机制,调整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能,由县长担任组长,服务业、农业、工业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重要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建立领导小组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协商解决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问题。设立宁海县电子商务促进中心,落实人员编制,由专人负责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相关工作。

2.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推进工作目标任务考核体系,细化任务清单,明确分工。要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坚持以发展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围绕解决影响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难题和制约因素,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加快推进创新举措落地,积极引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项目,力争早出成效,多出成果。

3.积极营造氛围。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人才之家,形成常态化合作交流机制,定期组织跨境电子商务人才互动沙龙和联谊活动,营造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浓厚氛围。灵活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展会、高峰论坛等方式,发挥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的行业优势,以及各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优势,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宣传,不断扩大跨境电子商务在我县企业中的影响力。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海县跨境电子商务五年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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