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宁海县3亩及以上规下企业(主体)用地情况公示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8〕55号)、《2021年宁波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甬亩均办〔2021〕1号)、《宁海县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版》(宁亩均办〔2021〕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前期各乡镇、街道(园区)对企业用地情况的调查,现将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地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23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向宁海县经信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65268020
附件:2020年度宁海县3亩及以上规下企业(主体)用地情况汇总表.xls
宁海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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