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2020年度“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公示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8〕55号)、《宁波市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甬政办发〔2021〕13号)、《2021年宁波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甬亩均办〔2021〕1号)、《宁海县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版》(宁亩均办〔2021〕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县已完成2020年度规上工业企业、占地3亩及以上企业(主体)综合评价结果的评定,现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企业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4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向宁海县经信局反映情况,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宁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和企业培育科
联系电话:0574-59972819
附件:1、2020年度规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分类结果.xlsx
2、2020年度3亩及以上规下企业(主体)综合评价分类结果.xlsx
宁海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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