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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海县纪委关于3起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9-18 19:54:54 信息来源:宁海廉政网 浏览次数: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作用,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宁海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干部何晓邦酒驾问题。2021年2月12日,何晓邦酒后驾驶汽车和其他车辆发生碰撞。经检测,何晓邦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64mg/100ml,属酒后驾驶。2021年3月1日,何晓邦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7月23日,何晓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宁海县前童镇原前童党总支书记童文斌、成员童先挺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20年,童文斌兼任前童党总支书记期间,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及违规购买、消费烟酒支出费用合计133038元,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合计8415元,其中童先挺违规经手金额为20230元;2016年至2020年,童文斌在未经社员(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情况下,擅自审签同意以现金的方式向13名前童党总支成员发放年度误工补贴356000元,其中童文斌本人领取53000元。上述违规款项已在案发前退缴。2021年6月,童文斌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童先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宁海县跃龙街道西门股份经济合作社党委书记周瑞行在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烟酒及用公款购买发放消费卡问题。2017至2019年度,周瑞行担任西门股份经济合作社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西门股份经济合作社共支出限额外招待费93267元,用于购买烟酒、公务用包和购物预存卡。2021年7月,周瑞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各地各部门要以此为诫,结合实际对照检查,举一反三。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和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两个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纪检监察组织要善于监督、勤于监督、敢于担当、敢于亮剑,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监督,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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