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首页
>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公文>其他文件>部门文件
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公文>其他文件>部门文件
索引号: 736970499/2021-4077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县经信局 发文日期: 2021-09-26
关于印发2020年度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分类结果的通知

宁亩均办〔202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2021年宁波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2021年宁海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宁海县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县已完成2020年度规上工业企业、占地3亩(含)以上规下企业主体综合评价结果的评定及公示,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印发,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企业排名不分先后)。

所有规上工业主体、占地3亩及以上规下主体实施综合评价结果的政策应用。其中,水、电、燃气等公益型企业、垄断型企业、过渡期和成长期内企业暂不评价,根据实际情况按不低于B档享受应用政策。本次综合评价分类结果应用从本文件印发日起,至下一年度综合评价分类结果公布文件印发日的当月底止。

 

附件:1.宁海县2020年度规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分类结果

          2.宁海县2020年度占地3亩(含)以上规下企业主体综合评价分类结果

 

宁亩均办[2021]7号.doc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