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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投诉公示(2021年第7期)
发布时间:2021-09-27 17:26:28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提振全社会消费信心,完善促进消费的机制,根据《浙江省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对宁海县2021年7月的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公示:

一、处理消费投诉情况

2021年7月共收到消费投诉331件,受理量与2020年同期相比增长29.30%,其中全国12315平台受理投诉130件,占受理总量的39.2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95万元。详见下表所示:

受理投诉件数(件)

与2020年同期相比变化幅度(%)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331

29.30%

22.95

二、投诉消费类型

类别

投诉受理量(件)

与2020年同期相比变化幅度(%)

商品类

286

36.19%

服务类

45

-2.17%

三、商品消费投诉情况

商品消费投诉量居前三位的分别是家用电子电器类68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23.78%;日用百货类56件,占19.58%;家用机械类36件,占12.59%。明细分类详见下表:

家用电子电器类

68件

日用百货类

56件

家用机械类

36件

烟、酒、饮料、食品类

32件

建材类

5件

其他

89件

商品类投诉主要反映的问题投诉性质居前三位的是:

投诉性质

投诉量(件)

占商品类投诉比率(%)

质量

176

61.54%

售后

28

9.79%

广告

14

4.90%

7月份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首位,投诉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1、夏季电器热销,冰箱冰柜等电器收到后不能正常制冷运转,重点集中在某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生产的冰箱冰柜的质量投诉问题比较突出;2、网店或实体店购买的家用电器出现故障后店方未能及时按三包规定予以退换修;3、家用电器广告使用词夸大效果等。

四、服务消费投诉情况

服务消费投诉量居前三位的分别是餐饮住宿服务21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46.67%;修理维护服务7件,占15.56%;居民服务4件,占8.89%。明细分类详见下表:

餐饮住宿服务

21件

修理维护服务

7件

居民服务

4件

其他服务

13件

服务类投诉主要反映的问题投诉性质居前三位的是:

投诉性质

投诉量(件)

占服务类投诉比率(%)

质量

20

44.44%

价格

8

17.78%

售后服务

4

8.89%

7月份餐饮住宿服务投诉居服务类投诉首位,反映食品安全问题较多,主要在以下几点: 1、餐饮服务企业提供的餐品消费者食用后出现不适,餐品存在变质、含异物等;2、餐饮企业外卖餐饮存在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未兑现承诺,后续退款赔偿有争议。

说明:以上数据采集自浙江12315行政执法平台及全国12315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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