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68082/2021-4079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岔路镇 | 发文日期: | 2021-08-15 |
各办、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明确决策责任,根据国家、省市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岔路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1. 制定涉及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2. 制定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专项规划;
3. 重大财政资金安排或国有资产的处置;
4. 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或公共设施的建设;
5. 制定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文化卫生、科技教育、城乡建设、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或措施;
6. 需要由镇政府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执行上级决策部署的相关政策、措施不纳入报送范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级人民政府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岔路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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