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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投诉公示(2021年第8期)
发布时间:2021-09-28 10:02:57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提振全社会消费信心,完善促进消费的机制,根据《浙江省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对宁海县2021年8月的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公示:

一、处理消费投诉情况

2021年8月共收到消费投诉333件,受理量与2020年同期相比增长65.67%,其中全国12315平台受理投诉150件,占受理总量的45.0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42万元。详见下表所示:

受理投诉件数(件)

与2020年同期相比变化幅度(%)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333

65.67%

26.42

二、投诉消费类型

类别

投诉受理量(件)

与2020年同期相比变化幅度(%)

商品类

286

75.46%

服务类

47

23.68%

三、商品消费投诉情况

商品消费投诉量居前三位的分别是日用百货类63件,占22.03%;家用电子电器类53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18.53%;烟、酒、饮料、食品类43件,占15.03%。明细分类详见下表:

日用百货类

63件

家用电子电器类

53件

烟、酒、饮料、食品类

43件

家用机械类

24件

建材类

10件

其他

93件

商品类投诉主要反映的问题投诉性质居前三位的是:

投诉性质

投诉量(件)

占商品类投诉比率(%)

质量

178

62.24%

售后

23

8.04%

食品安全

16

5.60%

8月份日用百货类投诉首位,投诉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1、家居用品等出现尺寸不符或者质量问题要求退换货;2、网店购买的日用品存在质量粗糙、夸大宣传或者是三无产品,消费者要求商家赔偿。

四、服务消费投诉情况

服务消费投诉量居前三位的分别是餐饮住宿服务19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40.43%;专业技术服务6件,占12.77%;修理维护服务4件,占8.51%。明细分类详见下表:

餐饮住宿服务

19件

专业技术服务

6件

修理维护服务

4件

其他服务

18件

服务类投诉主要反映的问题投诉性质居前三位的是:

投诉性质

投诉量(件)

占服务类投诉比率(%)

质量

19

40.43%

价格

8

17.02%

售后服务

4

8.51%

8月份餐饮住宿服务投诉居服务类投诉首位,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1、夏季高温炎热,餐饮服务企业提供的餐品容易出现变质、含异物等情况;2、酒店住宿预订中网络第三方平台或者合作方出现信息不对称问题,房间未能及其预订;3、经营者提供住宿服务时因提供的房间不整洁、实际与描述不符、店方不按承诺提供房间等引起退款争议。

说明:以上数据采集自浙江12315行政执法平台及全国12315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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