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提振全社会消费信心,完善促进消费的机制,根据《浙江省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对宁海县2021年8月的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公示:
一、处理消费投诉情况
2021年8月共收到消费投诉333件,受理量与2020年同期相比增长65.67%,其中全国12315平台受理投诉150件,占受理总量的45.0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42万元。详见下表所示:
受理投诉件数(件) | 与2020年同期相比变化幅度(%) |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
333 | 65.67% | 26.42 |
二、投诉消费类型
类别 | 投诉受理量(件) | 与2020年同期相比变化幅度(%) |
商品类 | 286 | 75.46% |
服务类 | 47 | 23.68% |
三、商品消费投诉情况
商品消费投诉量居前三位的分别是日用百货类63件,占22.03%;家用电子电器类53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18.53%;烟、酒、饮料、食品类43件,占15.03%。明细分类详见下表:
日用百货类 | 63件 |
家用电子电器类 | 53件 |
烟、酒、饮料、食品类 | 43件 |
家用机械类 | 24件 |
建材类 | 10件 |
其他 | 93件 |
商品类投诉主要反映的问题投诉性质居前三位的是:
投诉性质 | 投诉量(件) | 占商品类投诉比率(%) |
质量 | 178 | 62.24% |
售后 | 23 | 8.04% |
食品安全 | 16 | 5.60% |
8月份日用百货类投诉首位,投诉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1、家居用品等出现尺寸不符或者质量问题要求退换货;2、网店购买的日用品存在质量粗糙、夸大宣传或者是三无产品,消费者要求商家赔偿。
四、服务消费投诉情况
服务消费投诉量居前三位的分别是餐饮住宿服务19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40.43%;专业技术服务6件,占12.77%;修理维护服务4件,占8.51%。明细分类详见下表:
餐饮住宿服务 | 19件 |
专业技术服务 | 6件 |
修理维护服务 | 4件 |
其他服务 | 18件 |
服务类投诉主要反映的问题投诉性质居前三位的是:
投诉性质 | 投诉量(件) | 占服务类投诉比率(%) |
质量 | 19 | 40.43% |
价格 | 8 | 17.02% |
售后服务 | 4 | 8.51% |
8月份餐饮住宿服务投诉居服务类投诉首位,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1、夏季高温炎热,餐饮服务企业提供的餐品容易出现变质、含异物等情况;2、酒店住宿预订中网络第三方平台或者合作方出现信息不对称问题,房间未能及其预订;3、经营者提供住宿服务时因提供的房间不整洁、实际与描述不符、店方不按承诺提供房间等引起退款争议。
说明:以上数据采集自浙江12315行政执法平台及全国12315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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