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河湖长制相关要求,进一步巩固我县河湖长体系,压实河湖长责任链条,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工作,现将宁海县级和乡镇级河湖长名单公告如下:
宁海县县级总河湖长、县级和乡镇级河湖长名单
总河湖长:林 坚 县委书记
滕安达 县委副书记、县长
河湖长:详见附件
附件1.宁海县县级河湖长名单.xlsx
附件2.宁海县乡镇河湖长名单.xlsx
宁海县“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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