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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2018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15 13:48:44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国有自然资源基本情况

(一)土地资源情况。2018年,全县土地总面积183652.10公顷,其中,国有土地面积35884.35公顷,占比19.54%。国有土地中,农用地数量14368.26公顷,占比40.04%;建设用地数量6243.06公顷,占比17.4%;未利用地数量15273.03公顷,占比42.56%。

2018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97宗249.71公顷,其中出让国有建设用地49宗106.01公顷,出让合同价款35.49亿元。2018年底全县在库储备土地103.17公顷,较年初增加面积67.47公顷。

(二)矿产资源情况。根据地质矿产勘查成果,全县共有磁铁矿、钼矿、锰矿、铜矿、铅锌矿、黄铁矿、明矾石、地开石、萤石、水晶、褐煤、珍珠岩、沸石、陶土、高岭土、膨润土、叶蜡石、地热资源、饰面石材、普通建筑用石料等21个矿种。宁海县域矿产资源特点表现为普通建筑用石料资源丰富,地热资源、陶土、叶蜡石资源较丰富,其它金属、非金属和能源矿产资源贫乏。

全县采矿许可有效期内的采矿权10宗,其中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9宗、地热1宗,另外还有地热探矿权1宗,花岗岩探矿权1宗。2018年全县持证矿山矿石开采量543.97万吨。

(三)水资源情况。2018年,全县面平均降水量1475毫米,全县水资源总量10.75亿立方米,以常住人口计算,人均水资源量1569立方米。“十三五”期间宁波市对宁海县考核的重点水功能区数量9个,按水功能区目标水质评价,达标数9个,全年达标率为100%。
    全县总用水量1.82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0.79亿立方米,占比43.41%;林牧渔畜用水量0.13亿立方米,占比7.14%;工业用水量0.31亿立方米,占比17.03%;城镇公共用水量0.12亿立方米,占比6.60%;居民生活用水量0.45亿立方米,占比24.72%;生态环境用水量0.02亿立方米,占比1.10%。全县平均水资源利用率为17%。

(四)森林资源情况。2018年底,全县森林总面积10.74万公顷,林地总面积10.97万公顷,林木总蓄积量593.50万立方米。全县共有五山林场、茶山林场等2个国有林场,国有森林面积0.50万公顷,占森林总面积的4.66%;国有林地总面积0.51万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4.65%。全县拥有双峰国家森林公园和桃花溪省级森林公园、南溪温泉省级森林公园等3个森林公园。

(五)湿地资源情况。根据第二次全县湿地调查,全县湿地总面积33562.73公顷(不含水田面积,下同),占宁波市湿地资源总面积的17.7%。全县共有湿地类型3类7型。在全县3大类型湿地中,近海与海岸湿地23145.81公顷,占全县湿地面积的68.96%;河流湿地2000.27公顷,占全县湿地面积的5.96%;人工湿地8416.65公顷,占全县湿地面积的25.08%。

(六)海域海岛资源情况。全县大陆及海岛岸线总长213.65千米,其中大陆岸线总长175.63千米,海岛岸线总长38.02千米。2018年,全县登记用海面积66.94‬公顷(初始登记)。全县现有海岛42个,其中有居民海岛3个,无居民海岛39个。2018年全县无新增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

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与成效

(一)聚焦生态,强化保护,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一是严格耕地保护。坚决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要求落实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1396万元。超额完成“152”耕地生态建设任务,全年垦造耕地1105亩,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提升32400亩,实施建设用地复垦290亩、表土剥离736亩。

二是推进生态修复。全面推进森林城市建设,人工造林1990亩,修复沿海基干林带200亩,森林质量提升10500亩发放种植珍贵树种苗木2.3万株,组织落实义务植树1.2万余株。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建立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点18个。积极推进矿山整治,新建绿色矿山3家。实施宁波市宁海县横山岛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开展海岸线整治修复工作,修复海岸线10.3千米。

三是狠抓执法监管。强化日常土地(矿产)动态巡查与批后监管,从源头管控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发生。推进“绿剑”林业检疫执法行动,检查涉木企业33家,完成林木种苗产地检疫7470亩。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开展海洋巡查152次,制止违法用海行为15起。

(二)聚焦保障,统筹发展,有效助力“六争攻坚”行动。

一是强化规划管控。做好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形成《宁海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启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完成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编制,基本实现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全覆盖。完成“城市双修”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编制,有效指导城市功能和品质提升。强化乡村规划管控助推乡村振兴,完成县域乡村建设专项规划,村庄规划编制率达95%。

二是强化精准配置。启动重大项目特殊保障机制,提前做好重大项目用地规划空间对接工作,向省厅汇报申请扩展边界内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834亩,同时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指标2898亩。我县全年出让土地49宗106公顷,出让金额35.49亿元;出让海域使用权5宗826.21公顷,成交金额292万元。

三是强化盘活利用。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消化批而未供土地5102亩,处置供而未用土地2006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609亩。实行“差别化”供地和“标准地”出让,在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同时,源头把控节约集约用地。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完善土地出让决策程序,实行集体会审制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土地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三)聚焦改革,推动创新,活力点燃经济发展引擎。

一是宅基地“三权分置”争创全国样板。作为宁波市两个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的县(区)之一,充分做好做实试点前期工作,对全县15.2万户农房开展权籍调查。研究制定《宁海县推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和闲置农房激活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及《宁海县宅基地“三权分置”登记暂行规定》等配套政策。2019年全年累计办理“三权分置”不动产权证54本,涉及宅基地19232平方米。

二是“最多跑一次”改革驶入快车道。将国有划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权转移或变更登记两项不同业务作为“一件事”办理;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通过加强业务培训、部门联办、优化流程等多项措施,实现不动产登记60分钟出证,获浙江省委副书记、宁波市委书记郑栅洁,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宋越舜,原宁海县委书记杨勇的批示及重视。

三是“多规融合”改革步入应用阶段。全面完成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出台“多规融合”管理机制,印发宁海县空间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方案,完成“多规融合”信息平台政务外网版建设。同时强化“多规融合”平台多元化应用,强化基础建设,深化专题应用,推进合规审查、标准地建设等实践。

(四)聚焦民生,增强实效,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灾害防治。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森林火源管理和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按要求落实专职护林防火员责任区范围,组织开展扑火知识专业培训,添置火灾扑救装备,安装太阳能语音报警视频监控装置。全县共设立防火卡点669余处,全年制止违章用火次数520余次。

二是保障群众权益。落实农民建房专项用地指标268亩,解决农村危房户、无房户1532户,确保农民建房用地需求应保尽保。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落实主题宣传日普法常态化,引导群众信访诉求法制化,全年完成行政诉讼应诉20件,完成行政复议案件12件;处理信访件404个,办结率为100%。

三是提升服务水平。全年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77564宗,其中国有建设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16532件,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1131件,不动产抵押登记13607件,出具宁海县不动产登记情况证明34571份。发放我县首本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先后被评为县行政服务中心“文明示范窗口”、县级“青年文明号”和市级“巾帼文明岗”。 

三、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存在问题

一是生态修复工作缺少统筹。生态修复工作机制缺乏系统性与整体性。进度缓慢,政策配套需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以及相关奖惩、监督考核机制仍需加强研究。

二是资源利用粗放亟待改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长,但是国家下达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无法突破。与此同时,我县仍存在大量闲置土地,土地资源粗放利用问题亟待改善。

三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加强。机构改革后,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承担起原国土、规划、林业、海洋等业务,行政任务加重。我县自然资源依法行政水平整体发展不平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还有待加强。

四、下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是优化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多规合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格控制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空间的占用和扰动,把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生态空间。

二是严格落实资源保护制度。推进“152”耕地生态建设保护工程,不断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全面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强化海洋生态修复,做好森林古道景观资源保护修复和林区道路建设,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及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三是强化“稳增长”要素保障。加快用地用矿用海用岛审批制度改革,统筹研究滚动保障机制,实现报批提速。探索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整体出让,推进海洋资源市场化配置。

四是深化自然资源产权改革。在宅基地“三权分置”基础上,全面探索林地、滩涂海域、水域等自然资源“三权分置”改革。建立自然资源交易平台,完善土地、矿业、海域和林业权出让网上交易,提高交易规范化、透明化水平,促进存量资产有效流转利用。

五是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完善存量建设用地管理机制,推动土地要素保障由主要依靠新增用地向先存量后增量的用地保障模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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