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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2019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情况专项报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宁海县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情况

(一)土地资源情况。2019年,全县土地总面积186120.26公顷,其中,国有土地面积40882.87公顷,占比21.96%。国有土地中,农用地数量17077.04公顷,占比41.77%;建设用地数量7988.77公顷,占比19.54%;未利用地数量15817.06公顷,占比38.69%。

2019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76宗230.39公顷,其中出让国有建设用地51宗155.47公顷,出让合同价款40.75亿元。2019年底全县在库储备土地数量83.35公顷,较2018年增加面积48.33公顷。

(二)矿产资源情况。宁海县区域矿床资源特点为普通建筑用石料资源丰富,地热资源、陶土、叶蜡石资源较丰富,其它金属、非金属和能源矿产资源贫乏。全县共有磁铁矿、钼矿、锰矿、铜矿、铅锌矿、黄铁矿、明矾石、地开石、萤石、水晶、褐煤、珍珠岩、沸石、陶土、高岭土、膨润土、叶蜡石、地热资源、饰面石材、普通建筑用石料等21个矿种。

全县主要开发利用的矿种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饰面石材和地热资源(温泉),持证矿业权总数11个,其中地热探矿权1个,地热采矿权1个(宁海县深甽镇宁海森林温泉甽3井),饰面石材1个,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8个(经营性矿山4个,工程性矿山4个)。

(三)水资源情况。2019年是丰水年,全县面平均降水量2306.3毫米,水资源总量26.61亿立方米,以常住人口计算,人均水资源量3879立方米。全县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与上年相比,总体情况稳步提升,其中水质为Ⅱ类及以上的占参评总数的100%,主要江河及平原河网水质有所改善。

全县总用水量1.60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0.62亿立方米,占比38.75%;林牧渔畜用水量0.13亿立方米,占比8.13%;工业用水量0.25立方米,占比15.62%;城镇公共用水量0.12亿立方米,占比7.50%;居民生活用水量0.46亿立方米,占比28.75%;生态环境用水量0.02亿立方米,占比1.25%。全县平均水资源利用率为6%。

(四)森林资源情况。2019年底,全县森林总面积10.74万公顷,林地总面积11.00万公顷,林木总蓄积量632.34万立方米。全县共有五山林场、茶山林场等2个国有林场,国有森林面积0.50万公顷,占森林总面积的4.66%;国有林地总面积0.51万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4.64%。全县拥有双峰国家森林公园和桃花溪省级森林公园、南溪温泉省级森林公园等3个森林公园。

(五)湿地资源情况。根据第二次全县湿地调查,全县湿地总面积33562.73公顷(不含水田面积,下同),占宁波市湿地资源总面积的17.7%。全县共有湿地类型3类7型。在全县3大类型湿地中,近海与海岸湿地23145.81公顷,占全县湿地面积的68.96%;河流湿地2000.27公顷,占全县湿地面积的5.96%;人工湿地8416.65公顷,占全县湿地面积的25.08%。

(六)海域海岛资源情况。全县大陆及海岛岸线总长213.65千米,其中大陆岸线总长175.63千米,海岛岸线总长38.02千米。2019年全县登记用海面积66.94‬公顷(初始登记)。全县现有海岛42个,其中有居民海岛3个,无居民海岛39个。2019年度全县无新增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

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与成效

(一)重视总体规划,优化国土开发格局。

从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入手,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安排使用土地,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和结构。2019年1月省厅批准我县《中心城区和一般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修改方案》,新增规划预留指标1557亩,较好地缓解了重大项目用地规划空间不足的瓶颈制约问题。2019年,我县按照“高起点定位、高品质规划”要求,高质量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前期工作。截至目前已基本形成规划大纲,并通过多情景模拟的规划方法,结合我县发展实际和各乡镇部门的发展诉求,初步形成了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区三线”的统筹协调方案。此外,我们还通过细致调研和分析,初步提出了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城市设计引导、有机更新等方面的初步思路,坚持不懈抓好联动开发,引领城市建设提档升级。

(二)加强生态保护,充分利用自然资源。

耕地资源保护方面,坚持以耕地保护促进经济发展,启动实施垦造万亩耕地工程,由村集体组织自主投资开发,项目经县级验收并报备入库后,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旱地每亩3万元、水田每亩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截至2019年底,全县共有78个垦造耕地项目完成立项并组织实施,规划垦造新增耕地总面积10198.9亩,开工建设面积10032.9亩,其中38个开发项目已完工,面积4019亩。同时,完善补偿机制,通过调查与核实,确定全县符合补偿标准耕地总规模,并按照60元/亩补偿标准测算发放,进一步激发村级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内在动力和积极性。林业资源保护方面,坚持“生态立县”发展战略,积极争创“国家森林城市”。深化林木采伐管理改革,严格控制采伐天然阔叶林,森林采伐量持续减少;实施高质量森林培育工程,通过抚育采伐、目标树经营等技术手段,实现森林质量精准化提升,建设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多功能森林生态系统;统筹推进城乡绿化,加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大力发展城乡森林绿地,提升生态服务功能。积极做好各类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及病虫害防治工作,对主要病虫害适时发布森林病虫情报及防治意见,对全县偶发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较大的区域开展病虫害防治措施。矿山资源保护方面,按照生态优先、到期关停的要求,结合“四边三化”、“两路两侧”专项行动全力做好绿色矿山创建和矿山复绿治理。根据废弃矿山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宁海县内27个废弃矿山,今年要求交工率90%,目前已完成交工17处,预计11月份底前全部完成交工验收。强化矿产资源保障服务。统筹谋划县内矿山设置,并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规划的协调衔接,把握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严格规范工程性矿山审批,加大工程性矿山批后监管。海洋资源保护方面,我县不断增强海洋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相关法制,推进海域海岛资源的统筹管控和高效利用,积极开展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一是配合编制完成《宁波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并积极落实功能区划确定各项要求。二是积极开展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以及无居民海岛巡查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切实改善和提升海域海岛海岸利用环境、生态环境、景观环境,促进美丽海岸美丽海岛建设。四是全面加强围填海历史问题处置,完成了94.2公顷批而未填区域的论证和复核,经省政府审核同意后继续围填94.2公顷,完成了全县23.2公顷未经海域确权已填成地区的生态评估。

(三)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深层次优化资源利用

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以用地结构调整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有限资源的科学利用。一是明确导向、强化统筹。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调控,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行全县统筹,并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强化项目预审,确保优质项目优先供地、重点项目重点供地、一般项目盘活存量用地,杜绝“三高一低”项目用地。二是深挖潜力、盘活存量。深入开展“三未土地”清单化处置行动,坚持向“土地”存量要“发展”增量。2019年,共消化批而未供土地3587亩、供而未用土地1581亩,低效用地再开发1137亩。三是进一步规范“退二进三”工作。按照“政府引导、规划先行、公开透明、依法稳妥”的基本原则,优化原有工业企业“退二进三”实施方案。在全面排摸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实施范围、具体方式、操作办法,明确发改、住建、环保、综合执法、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职责分工,努力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县域综合竞争力提升的总体目标。

三、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存在问题

一是资源配置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截至2019年底,全县尚有存量建设用地15651.14亩,其中批而未供13028.68亩、供而未用2622.455亩,大多集中在相对发达的乡镇(街道)和用地量较大的园区,存量建设用地消化进展缓慢。按照国家对新增建设用地“增量减少、存量盘活”的要求,年度计划指标下达将与存量土地盘活相挂钩,存量土地面积过大将给计划指标争取带来较大难度。

二是自然资源共同监管机制有待完善。机构改革后,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部门间还存在业务交叉、职责边界不清等问题,如海洋执法、林业执法等领域。各部门职能边界有待进一步厘清,监管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全县自然资源多部门共同监管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高水平编制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结合最新省市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间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县级与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同时,充分开展与“十四五”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统筹协调工作,做好与我县“十四五”规划的衔接,有效落实发展战略、产业发展方向等要求,将各专项规划纳入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实现上下衔接、横向协调、远近有序、传导有效。

(二)深化自然资源资产集约开发利用

探索通过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扩大竞争性出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通过总量和强度控制,更好发挥政府管控作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资产审核制度、开发利用标准体系和产业准入政策,将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水平和生态保护要求作为选择使用权人的重要因素并纳入出让合同。

(三)持续推进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修复

围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做好《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抓弱项、省级森林城镇创建、生态文化基地建设等工作。继续做好森林抚育、“一村万树”项目、珍贵树种种植、省国土绿化行动、古树名木保护、林业种子种苗监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全面完成公益林建设管理整改落实、矢量数据库完善、森林资源“一张图”落实、变更调整、补偿资金发放等工作。全力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做好已经完成的任务的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问题不死灰复燃。

(四)严密部署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一是加强土地违法行为和破坏森林资源、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通过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将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二是推进执法监察信息化建设。继续扩大我县非法采矿多发区域的视频监控范围,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违法行为,坚决扭转我县非法采矿高发态势;完善并推广应用国土调查云2.0平台,实现我县自然资源执法业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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