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首页
>政务>专题专栏>往期专题>财政预决算归档>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
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专题专栏>往期专题>财政预决算归档>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
宁海县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情况专项报告
发布时间:2022-08-22 10:44:44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宁海县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情况

(一)土地资源情况。2020年,全县土地总面积186120.26公顷,其中,国有土地面积40957.87公顷,占比22%。国有土地中,农用地数量16941.49公顷,占比41.36%;建设用地数量8228.59公顷,占比20.09%,未利用地数量15787.79公顷,占比38.55%。

2020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153宗507.28公顷,其中出让国有建设用地92宗162.59公顷,出让合同价款59.31亿元。2020年底全县在库储备土地数量61.62公顷,较2019年减少面积15.74公顷。

(二)矿产资源情况。宁海县普通建筑用石料资源丰富,地热资源、陶土、叶蜡石资源较丰富,其它金属、非金属和能源矿产资源贫乏。全县共有磁铁矿、钼矿、锰矿、铜矿、铅锌矿、黄铁矿、明矾石、地开石、萤石、水晶、褐煤、珍珠岩、沸石、陶土、高岭土、膨润土、叶蜡石、地热资源、饰面石材、普通建筑用石料等21个矿种。

2020年我县查明资源储量矿产3种,以建筑用石料(凝灰岩)、饰面石材和地热资源(温泉)为主,其中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保有资源储量4171.5168万吨、饰面用花岗岩矿保有资源储量(荒料)78.476万吨。全县持证矿业权总数为11个,其中地热探矿权1个,地热采矿权1个,饰面石材1个,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8个。

(三)水资源情况。宁海县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649.9毫米,水资源总量17.64亿立方米。2020年区域平均降水量1376.6毫米,水资源总量12.23亿立方米,以常住人口计算,人均水资源量1783立方米。

全县总用水量1.61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0.77亿立方米,占比47.83%;工业用水量0.24亿立方米,占比14.91%;生活用水量0.56亿立方米,占比34.78%;生态环境补水0.04亿立方米,占比2.48%。

(四)森林资源情况。2020年底,全县森林总面积10.75万公顷,林地总面积11.03万公顷,林木总蓄积量667.45万立方米。全县共有五山林场、茶山林场等2个国有林场,国有森林面积0.50万公顷,占森林总面积的4.65%;国有林地总面积0.51万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4.62%。全县拥有浙江双峰国家森林公园、南溪温泉省级森林公园和桃花溪省级森林公园等3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4484.29公顷。

(五)湿地资源情况。2020年全县湿地总面积33562.73公顷(不含水田面积,下同),占宁波市湿地资源总面积的17.7%。全县共有湿地类型3类7型。在全县3大类型湿地中,近海与海岸湿地23145.81公顷,占全县湿地面积的68.96%;河流湿地2000.27公顷,占全县湿地面积的5.96%;人工湿地8416.65公顷,占全县湿地面积的25.08%。

(六)海域海岛资源情况。全县大陆及海岛岸线总长213.65千米,其中大陆岸线总长175.63千米,海岛岸线总长38.02千米。2020年度全县海域审批和出让用海面积1626.33‬公顷。全县现有海岛42个,其中有居民海岛3个,无居民海岛39个。2020年度全县无新增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

(七)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量。宁海县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根据宁海县已制定的《宁海县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建立了以商服、住宅、工业和公共服务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商服、住宅、工业用地区片价(商服路线段)两个层次为核心的城乡统一的基准地价成果体系,分为5类8级别。

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与成效

2020年,我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以加强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合理利用为目标,积极推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国家所有者权益落实到位,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一)摸清资源家底,全方位夯实资产管理基础

以推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和有偿使用为着力点,把建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框架体系作为导向,稳妥夯实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高质量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自2020年底计划开展以来,我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价格信号采集成果已提交省级核查,其他资源类清查正在有序开展,计划于2021年全面完成土地、矿、森林、水、湿地、海洋等清查工作。同时,还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先行开展了国家、省级公园的试点确权登记工作,目前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已完成县级实施方案编制,计划2021年后半年全面推进。

(二)注重规划编制,高水平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高起点定位、高品质规划,构建国土空间规划新体系。根据计划安排,稳步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截至2020年底,已基本形成国土空间规划大纲成果,并高质量完成现状评估报告编制、生态红线评估调整、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初稿,有序推进专项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等同步编制。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中心城区综合管线规划、段空山周边区块概念性城市设计等三个项目启动编制。成功申请省级预留指标203亩,有力保障宁海通用航空机场的用地需求;获得省厅核拨地方指标使用额度3025亩,2020年底前顺利完成19个批次的用地报批工作。

(三)统筹要素保障,高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工作。2020年,争取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94.9公顷,实际报批202.4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94.9公顷。通用机场、中车商用车创新工厂、大庄山谷等重大项目用地获批。二是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持向“土地”存量要“发展”增量,通过调查摸排、制定计划、季度上报等方式,千方百计地推进“三未土地”处置进度。2020年,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269亩,消化批而未供土地6706亩、供而未用土地4585亩,低效用地再开发1183亩。土地出让市场方面,2020年共出让土地92宗,面积2439亩,出让金总额59.3亿元,创历史新高。

(四)强化资源保护,严要求落实生态文明建设

耕地资源保护方面,坚持以耕地保护促进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更好地保护耕地资源,实现耕地资源和基本农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2020年全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2.1万亩、完成垦造耕地0.395万亩、新增建设用地复垦0.0143万亩。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2020年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3个,涉及行政村24个,区域总面积24.8万亩,其中越溪乡项目已成功申报自然资源部试点项目。同时,实施耕地保护以奖代补政策,切实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经过耕地面积核实确认和补偿资金县乡村公示等工作,完成1847.9012万元耕地保护资金发放工作。林业资源保护方面,坚持“生态立县”发展战略,高质量推进森林宁海建设,实施“一村万树”百村示范千村推进、珍贵树种基地营造、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等行动,2020年全面完成5个“一村万树”示范村建设,推进村48个,力洋、茶院、桃源、梅林等4个乡镇(街道)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镇,越溪乡双盘村、越溪村等2个村被认定为市级生态文化基地。深入梳理绿化造林项目,挖掘绿化造林潜力,超额完成省百万亩国土绿化任务,完成绿化造林面积1.95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4.1%。积极做好各类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及病虫害防治工作,对全县病虫害适时发布森林病虫情报及防治意见,同时采用疫木清理、生物、物理等综合防治措施,切实减少和降低病虫害发生扩散蔓延趋势,巩固绿化成果。矿山资源保护方面,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采、加工、运输等环节的环境保护,坚持矿山治理与土地开发、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等有机结合的原则,以产业植入方法最优化抓好露天矿山和废弃矿山治理任务,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根据上级反馈的废弃矿山治理问题共涉及宁海35个废弃矿山,截至2020年底,已经完成治理31个(其中工程治理交工15个,自然复绿13个,设置采矿权3个);已开工治理4个;自然复绿待验收3个。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进一步规范矿政管理秩序,敦促矿山企业履行“边开采、边治理”义务,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融入矿山开采全过程,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海洋资源保护方面,加强海洋精细化管理能力建设,推动海域海岛资源利用更加高效,围填海存量资源利用更加集约。一是积极申报蓝色海湾行动,加快推进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截至年底累计整治修复海岸线16.392千米。二是做好海洋资源要素保障工作,按要求开展海域出让及用海申请、咨询工作,做好海域海岛疑点疑区的整治工作。

三、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存在问题

(一)资源利用与保护尚待整体规划

由于过去各类自然资源属不同部门主管,存在分散性,导致当前规划不协调、审批流程复杂、周期长、管控作用弱、生态修复与保护分散、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较为突出。

(二)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尚待统一

自然资源上位法尚未整合,相关权能体系的规定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标准规范不统一,资源家底不清,资源主体不到位,边界模糊,权属不清,登记部门多,可能导致部分权利存在冲突,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统一管护不相适应。

(三)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尚待明确

自然资源资产权利交叉重叠、缺位遗漏及权能不完善等问题仍存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分配比例和支出结构仍待完善。

(四)资源价值核算尚待深入探索

我国仍处于以资源投入为主的发展阶段,总体上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注重经济价值发挥,对自然资源的多元价值衡量与核算机制及路径仍然不明晰。

(五)生态修复工作亟待统筹

生态修复相关机制缺乏系统性与整体性,政策配套需进一步完善,人员保障上需加大力度,急需整合行业资源和行业力量。

四、下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构建科学引领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国土空间实施统一管控,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2021年重点开展乡镇、部门、专家与代表委员等各方意见征求,计划第一季度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线划定工作,争取12月底全面完成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编制、审查与报批工作。同时,做好与我县“十四五”规划的衔接,有效落实发展战略、产业发展方向等要求,将各专项规划纳入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实现上下衔接、横向协调、远近有序、传导有效。

(二)构建助推发展的资源要素供给体系

一方面,着力保障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科学编制2021年度土地收储计划和供应计划,并积极与发改、交通、水利、经信、农业农村等部门对接,调研项目目标进度和年度工作安排。按照节约集约、存量盘活、优化新增的原则,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重点保障交通、能源、水利和社会基础设施项目,力争重大项目用地应保尽保。另一方面,全面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工作,属于项目原因或资金未落实等情况造成“批而未供”或具备供地条件未办理供地手续的用地单位,暂停该用地单位其他项目报批;通过延建、二级市场转让、督促动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全力推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按照《闲置土地处置方法》规定,严格履行闲置土地处置程序,通过疏堵结合的办法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到位。

(三)构建完善健全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按照国家自然资源调查制度、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台账,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重点围绕自然保护地、水流、湿地、海域、矿产资源、森林等重要自然资源和重要自然生态空间权登记工作,编制宁海县重要自然资源登记清单,形成2021度工作计划,分类型、分批次开展各类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计划6月底前,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自然资源调查和数据库作业队伍;12月底前,完成自然保护地、湿地、国有林场等统一确权登记及数据建库工作,逐步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

(四)构建严格管控的自然资源保护制度

突出耕地保护精细化管理,做好与林地、海洋、湿地等资源保护政策衔接。持续做好垦造万亩耕地、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表土剥离再利用等工程的监管推进工作。按照省市部署,开展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核查工作。有序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并按上级部署落实国土绿化等工作。严格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推进执法融合及监察信息化建设,加强源头管控。研究建立“增违惩戒”机制,运用指标分配、用地用林用海审批、绩效考核等手段,对违法用地(林、海)监管不力、整改不力等乡镇街道和村社实施惩戒。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