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6970499/2022-423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1-14
发布日期
2022-01-17
发布单位
县经信局
关于做好宁海县2021年度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宁经信绿色〔2022〕4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产业政策加快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17〕19号)、《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宁能源〔2015〕1号)、《关于印发<宁海县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经信能源〔2018〕33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组织2021年度宁海县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已取得宁海县光伏发电补助资格,并能够安全稳定运行的光伏发电项目(详见附表1)
二、申报材料
1、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详见附表2)
2、所在地电网企业出具的项目实际发电量证明,发电量的计算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详见附表3),其中,2021年内补助年限到期的项目,发电量计算至五年补助期满(补助年限到期时间参照附表1)
注意事项:对于同个“项目名称”下有若干子项目且并网时间不同的,在提交实际发电量证明时务必予以区分(即一个并网时间对应一个发电量)。
三、材料报送要求
1、上报材料一式2份,需加盖公章。
2、上报材料于2022年1月28日前上报至县经信局技术改造和绿色制造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夏岑岑
联系电话:65268033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人民路181号(宁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附件:
1、宁海县已取得补贴资格的光伏发电项目表
2、宁海县企业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
3、 宁海县光伏发电项目实际发电量证明
宁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