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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十三)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10 20:21:14 信息来源:宁海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七、十八)经宁海县委、县政府全力推进,目前已完成整改和验收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如实反映。电话:0574-89285119。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0日

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公示清单

编号

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效果

市编号十三

宁海县大佳何镇乌石头驿站对面沙场洗沙废水直排,悬浮物超标7.6倍,化学需氧量超标1.4倍。

封堵排污口,对涉事企业进行整改。

1、强化污染源治理。

2、开展生态环境修复。

3、强化源头管控。

1、该公司完成排污口封堵。

2、对缺失绿植的山体进行了补种复绿。

3、该厂已编制行业整治方案,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场地已硬化,生产加工车间、皮带已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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