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七、十八)经宁海县委、县政府全力推进,目前已完成整改和验收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如实反映。电话:0574-89285119。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0日
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公示清单
编号 | 整改任务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效果 |
市编号十三 | 宁海县大佳何镇乌石头驿站对面沙场洗沙废水直排,悬浮物超标7.6倍,化学需氧量超标1.4倍。 | 封堵排污口,对涉事企业进行整改。 | 1、强化污染源治理。 2、开展生态环境修复。 3、强化源头管控。 | 1、该公司完成排污口封堵。 2、对缺失绿植的山体进行了补种复绿。 3、该厂已编制行业整治方案,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场地已硬化,生产加工车间、皮带已封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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