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首页
>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公文>其他文件>部门文件
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公文>其他文件>部门文件
索引号: 002966132/2022-464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2-04-19
关于印发《全县社区矫正系统执法规范化
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司〔2022〕15号

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各司法所:

《全县社区矫正系统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海县司法局  

2022年4月19日 



全县社区矫正系统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关于开展社区矫正系统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的部署要求,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加强全县社区矫正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县社区矫正实际情况,局党组决定,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全县社区矫正系统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省厅“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和市委政法委有关要求,持续深化社区矫正领域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放大我县法治建设新优势,开创“十四五”期间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

二、重点任务

围绕“执法司法理念、执法司法行为、相互协调配合、制约监督机制、执法司法作风”等重点内容,着眼提高核心战斗力,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在以下执法司法重点领域全面开展问题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各领域执法司法流程,制定具体操作指引,形成一批执法司法制度成果,全面提升规范化水平。

(一)聚力破解重监督管理、轻教育帮扶的问题。是否存在对社区矫正对象处罚制裁多、教育帮扶少,硬性管理多、柔性疏导少等问题;是否存在风险防范、监管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是否存在部门衔接配合意识不强,情报信息不对称,工作衔接不紧密,社区矫正工作“单打独斗”等问题;是否存在社会力量参与度不高等问题。

(二)聚力破解能力素质不强、执法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调查评估不及时、走形式,评议合议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是否存在教育培训搞形式主义、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过度依赖社会组织且绩效管理与指导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是否存在考核奖惩法律法规规定适用不准确、程序不规范、奖惩不及时不准确、滥用自由裁量权、打击报复等问题。在调查评估、矫正接收、外出管理、执行地变更、保外就医、考核奖惩办等环节,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的问题。

(三)聚力破解工作基础不扎实、工作作风不深入的问题。是否存在档案管理混杂、相关文书不签名、归档成卷不及时等问题;是否存在线上巡查与实地核查相脱节、直接监督管理不到位、面对面教育活动不经常等情况。是否存在困难帮扶政策措施少、重形式轻机制、持续力不强等问题。是否存在不遵守会议纪律、值班值守不落实、遇有突发事件不按规定时限上报等问题。

(四)聚力破解隐患排查不深入、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是否存在隐患排查运动式、“一阵风”,整治工作“雨过地皮湿”等问题;是否存在走访、实地核查等制度不落实的问题;是否存在外出管理审批把关不严、擅自放宽或提高条件、搞“切香肠式”违规审批等问题;是否存在执行地变更搞本位主义、人为设限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上旬)

1.组织动员部署。县局对全系统执法司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作出部署;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和司法所要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将活动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工作人员。

2.细化工作方案。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和司法所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照本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5月份结合社区矫正业务大练兵活动邀请专家对社区矫正档案制作、归档进行专门授课。县局专班将结合季度执法和杭州亚运会、党的二十大等重点时期会同县检察院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3.制定任务清单。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和司法所要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对照《浙江省社区矫正机构刑事执行权责清单》《浙江省社区矫正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修订)》内容,研究制定活动中需完成的可操作、可检验的任务清单,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4月中旬-6月)

1.全面排查。围绕活动的重点任务,对照任务清单,通过个人自查、部门自查、执法质量评查、来信来访、检察建议书和纠违通知书审查、召开座谈会、走访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开展排查。既要查摆梳理本单位和人员的问题,也要查摆支出与相关单位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案件评查。县局将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一次案件评查活动,通过听取自查情况报告、查阅执法台账、信息化核查、走访社区矫正对象等方式,实施案件评查工作。评查时重点从涉及保外就医案件中和从涉法涉诉涉访案件中,选取一批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评查。

3.梳理汇总。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和司法所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汇总,及时上报。对共性的问题、突出的问题以及需要报请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县局。

4.剖析原因。对排查梳理出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着重从司法理念、工作机制、职业操守、司法作风等方面查找思想、制度、管理、作风等方面的原因,深刻分析,总结教训。

5.明确措施。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具体举措,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分管部门责任。整改措施要按照共性问题、个性问题、程序问题、实体问题进行归纳分类,做到见人、见事、见案件。

(三)整改提高阶段(2022年7月-10月)

1.整改问题。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和司法所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自查发现的个性问题和程序问题、实体问题,要认真甄别、及时纠正错误或弥补瑕疵。

2.专项治理。针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县局将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和司法所也要逐级开展相应的专项治理活动,集中力量确保解决一两个影响执法司法公正规范的突出问题。

3.教育整顿。活动中,要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开展政治轮训、教育培训、纪律作风整顿和干部轮岗交流,加快推进新时代司法 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把开展社区矫正队伍纪律作风巡查活动作为重要环节来抓。

4.专题调研。针对影响执法司法公正规范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县局将牵头组织一次专题调研,摸清症结,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或意见建议,同时向上级相关部门反馈。

5.健全制度。着眼问题的长效解决,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重点创新完善机构职能体系、工作标准体系、互相配合体系、监督制约体系、考核考评体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1月-12月)

1.总结报告。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和司法所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事项、重大动作、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积极与县局和上级部门沟通联系。要做好对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的总结工作,对本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做出全面评价,巩固和扩大活动的成果。2022年11月25日前向县局报送活动开展总体情况。

2.考核考评。县局将把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情况,纳入对各科室、司法所的年度工作考评工作中,并结合评查结果对先进单位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对推进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成立以局社区矫正工作分管领导为组长、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为副组长、律师工作科和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为组员的工作专班,把组织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作为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加强对全县社区矫正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注重统筹结合,强化协调联动。要把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与开展社区矫正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统分结合、各有侧重,不冲突、不重复,形成整体合力,提高活动效果。

(三)坚持求真务实,严防形式主义。按照方案和任务清单要求,精心组织安排,稳步有序推进。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互学互鉴活动,查找短板弱项,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落实,杜绝走形式走过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切实解决执法不规范、证据不扎实、管理简单粗放、档案模式化等实际问题。

(四)注重总结提高,加强结果运用。认真总结本次活动取得的成果,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并出具整改建议书;对突出问题的,要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实行限期限人整改。对重点难点问题定期进行“回头看”,认真整改落实,及时纠正问题痼疾,并对存在的执法不规范行为进行研究分析,把握工作规律,将规范化建设年成果转化为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要及时总结推广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全县社区矫正执法水平整体提升。

(五)注重巩固提高,推动长效发展。要对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作出全面规划、分步推进;对自查发现的共性问题,要及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着重从源头上、机制上预防和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积极运用智能化建设成果,健全工作要求、时限要求、流程标准、岗位指引等规范标准,着力构建执法办案流程自动监管机制。要探索建立执法司法公信力评价制度、完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