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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66087/2022-465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2-11-14
发布日期
2022-11-14
发布单位
宁海县卫生健康局
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10月份工作小结和2022年11月份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2-11-14 09:31:34 信息来源:宁海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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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2年10月份工作进展

(一)办公室

1、参加第五轮全县机关党建督查工作

2、做好全系统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党组织信息、组织生活等信息维护、督促打卡、汇总等工作

3、开展党员全流程管理信息系统自查、录入工作

4、做好漠视倾害群众利益同质同标健康体检月报表工作

5、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

6、组织局机关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学习

7、组织开展好“周二夜学”

8、协助中医院对一名临聘人员开展处置工作

9、填报“宁好医”实施医路向党护航行动中的工作进展情况

10、指导急救站、中医院、二院党支部换届选举

11、做好日常党务工作:每月一次按时做好党费收缴;做好党员关系转接和信息动态维护,维护好浙江省党员信息系统;做好10月份卫健系统主题党日汇总上报;按时保质做好县委组织部和县直属机关工委部署的其他相关工作

12、2021年度文书,业务档案全文挂接

13、收集下属单位2021年度档案备份

14、2021年度会计档案系统目录输入

15、安排2021年度档案年检

16、2021年度档案年检报告

(二)人事科

1、完成2022年卫生高学历人才招聘公告发布工作

2、完成公益性事业单位评估相关工作

3、完成住房货币化启动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4、完成2021年卫技人员社会招聘人员到岗及相关后续工作

5、完成2022年名医工程建设经费核算和拨付工作

6、完成2022年柔性引才相关服务工作

7、完成部分单位岗位设置调整前期工作

8、完成成2023年用编计划编制和申报等工作

9、完成县域外防控力量派遣工作

10、完成二院三院升格可行性报告修订完善工作

11、完成省职称申报平台第一期信息维护工作

12、完成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完成中医院、原计生指导站房屋拍卖工作

2、安排6家单位经济责任审计事项

3、做好与财政局核酸检测费用的核对工作

4、做好医共体扩面工程资金的支出

5、做好县第二医院健康集团总院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县精神康复中心暨深圳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有关工作

6、核对2023年预算项目一上上报

7、催促做好资金支付工作

8、做好县级资金下达、支出进度考核工作

9、测算公立医院改革考核数据工作并讨论后续考核达标事项

10、做好核酸检测费用统计工作与核对工作

11、完成本月日常账务处理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政策法规科

1、完成立案26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4件,结案43件。受理投诉举报7起,办结7起

2、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接入省“诊疗行为监督在线”工作,继续开展医疗乱象专项及日常自查工作,查处7起非法行医

3、开展和参加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和互评工作

4、继续加强生育登记监测,网办率、审核及时率达到100%。完成“三项半”审批事项月报表、最多跑一次报表等

5、继续做好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工作。完成公共卫生许可、医护人员执业许可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159件,窗口服务满意率100%,未发生投诉。继续做好政务服务数据维护工作

6、继续做好社会抚养费清理后续工作

(五)医政科、医管中心

1、出台全县大规模核酸检测调整方案。西店镇全人群大规模核酸检测实施

2、追阳工作复盘,改进

3、春晖家园隔离点启用医务人员安排,石台山隔离点备用医务人员安排

4、完成县防控办交办的核酸采样任务。采样小屋督查。隔离点院感督导,隔离点中药防疫方剂发放。

5、民营医院医务人员采样培训

6、(医疗机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评估工作

7、组织人员参加2022年宁波市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技能竞赛

8、完成2022年健康浙江行动优秀案例征集

9、报送宁海县中医药名人场馆情况

10、医政科日常工作

11、完成老年人心理关爱评估,推进心理干预

12、继续推进老年人失能等级评估后续工作

13、继续现场查看县核酸检测基地建设情况

14、完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认定工作

15、完成会议前稳控工作

16、督促县级公立医院综合医改进度及改进措施

17、准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赛马会资料,向市体改处上报PPT材料

18、收集2022年9月“县域医共体绩效评估”平台数据

19、拟稿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期宁海县医共体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20、向宁波市体改处上报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21、统计、分析2022年1-9月县级公立医院医改重点台账数据

22、3起医疗纠纷正在调解

23、完成黄坛镇卫生院优质服务基层行省级评审

(六)公共卫生科

1、继续对入境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进行排摸管控,截至10月27日17:00,累计排查39696人,需管控9607人,无需管控30089人。累计管控在宁海9607人中,166人纳入“7天集中+3天居家”管控,159人纳入“7天集中隔离”管控,397人纳入“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315人纳入“7天居家隔离”管控,1074人纳入“3天居家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 1402人纳入“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43人纳入“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6051人纳入“3天日常健康监测”管控

2、继续开展重点人群结直肠癌全县筛查人数25093,完成率87.95%.55.41%

3、根据健康浙考核要求对民政、医保、体育发展中心、总工会进行健康浙江考核推进工作及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划进行督导

4、上报健康浙江考核评估月报表

5、持续开展2022年宁海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台、户外屏等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进行播放

6、完成宁海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改

7、完成9月份全县各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数据手工填报工作,完成1-9月份补偿数据上传省绩效绩效

8、持续开展重点执行项目工作,截至10月底,全县在管高血压患者58804人,2型糖尿病患者17063人,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53770人,管理率54.95%

9、持续开展市信息平台统建系统完善工作,完成健康档案、老年人、慢性病、签约、体检等相关报表设置

10、继续推进宁海县区域绩效系统建设工作,2家试点单位实现系统内绩效框架搭建完成并开始试运行

11、完成第三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督导情况通报

12、城乡居民体检工作有序推进,截至10月25日已完成体检人数124355人,总进度115.91%

13、接受宁波市重症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督查

14、公共场所卫生:双随机监督检查47家,自查60家,新发证指导2家

15、医疗卫生:公立医疗机构预警处置2家,监督检查含双随机185家,平安督查10家,放射腔专项行动检查11家.并督促落实诊疗行为在线监测接入以及医疗机构自查录入,上报医疗乱象和非法医疗美容典型案例3例

16、传染病防治:疫情防控检查检查193家,集中隔离场所检查19家次

(七)妇幼健康科

1、继续参与县卫健委常态化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置工作,指导督查疫情期间县孕产妇就诊管理情况,确保疫情期间全县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安全。继续做好隔离点孕产妇及新生儿跟踪随访和医疗保健工作。做好托育机构防疫指导。

2、推进国家农村儿童早期发展试点等相关工作

3、推进“宁好育”工作,按计划完成月度计划

4、推进2022年的两癌检查工作、孕前优生工作、药具管理工作。其中孕前优生完成率80%。开展母婴设施督查

5、疫情防控办参与北仑疫情防控工作

6、推进“医防护”三位一体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建设。继续对北部医院和第二医院的创建指导

7、推进开展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先行试点县创建工作

8、举办婴幼儿营养喂养咨询指导能力提升项目培训班

(八)县计生协会

1、组织建设工作:(1)推进村规民约修订工作;(2)完成县级计生协三定方案出台

2、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工作:完成2022年计生特殊家庭健康体检工作

3、项目工作:(1)开展0-3岁困境儿童慰问;(2)开展2022年计生协项目结项总结工作;(3)拟定2022年流动人口和青春健康宣传方案;(4)制定2022年青春健康主持人培训方案

4、奖励扶助工作:(1)复审2020-2021年奖励扶助对象;(2)发放第一批奖特扶扶助资金;(3)校核、印制历年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

(九)宣传教育科

1、宣传报道情况:10月1日- 10月28日,被各类媒体录用85篇,其中县级录用76篇,市级录用7篇,省级录用2篇。其中《游客晕倒被困雁苍山,救援人员负重50多斤装备登山施救》被《甬派》、《浙江新闻》等媒体争相报道

2、每日发布核酸采样点和疫苗接种点,及时发布全员核酸检测信息回应群众关切

3、组建卫健系统青年学习小组,为后续开展党的二十大宣传做好人才储备

(十)爱卫办

1、做好国卫创建乡镇的检查指导,督促乡镇做好量化分级自评工作

2、对部分乡镇卫生村、健康步道(公园)、健康食堂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和无烟单位创建巩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3、下发《关于开展秋季灭鼠活动的通知》,部署开展秋季灭鼠工作,做好除四害建设村巩固工作

4、做好健康促进银牌学校迎检工作。市爱卫办组织专家于本月26日对西店镇中心小学的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5、做好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加快推进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活动,完成健康素养监测任务

6、推进健康宁海建设,开展健康浙江考核阶段性自评分析工作

7、组织开展“我与爱国卫生运动的故事”征文活动

8、做好健康县建设相关工作

9、完成无人机巡河工作,配合做好新冠肺炎防控督查和文明创城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报表工作:上报人口计生统计月度报表和半年度国家报表

2、部门共享数据核查工作:核查当月婚登、出生、怀孕信息

3、数据平台信息准确率核查:(1)监测全员人口平台部门信息出生医学证明、疾控死亡信息、互联互通出生人口信息等核查进度;(2)持续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做好全员人口信息库清查工作,对乡镇之前完成的户籍公安有全员无的工作进行抽查

4、互联互通出生信息核查上报工作:统计1-9月全县各乡镇街道互联互通出生信息核查上报率,并进行排名及通报

5、召开宁海县优化生育政策座谈会

6、协助做好2020年新纳入奖励扶助对象的复核工作

7、召开全国优化生育政策网络培训班

8、完成历年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校核印刷

(十二)信息中心

1、完成重保期间信息网络安全保障

2、完成两慢病一体化门诊改造

3、完成试点单位上线基层医疗机构绩效系统

4、重点督促公司完成县第一医院等级医院评审需求

5、配合核酸检测点调整方案完成系统设置

6、发布智慧医保招标文件

二、2022年11月工作计划

(一)办公室

1、做好日常党务工作

2、继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3、继续做好清廉医院建设相关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5、继续做2021年度文书.业务档案目录.全文系统挂接,并核对

6、照片档案目录,全文系统挂接

7、本月开始档案年检

8、对长街中心卫生院数字化档案室验收

(二)人事科

1、做好2022年卫生高学历人才招聘报名和考试工作

2、做好2022年卫技人员招聘笔试面试工作

3、做好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发放申报工作

4、做好2023年校园招聘前期工作

5、做好名医工程建设中期评估相关整改工作

6、做好2022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非自主评聘)申报工作

7、做好部分单位岗位设置调整工作

8、做好政协提案二次答复等工作

9、做好卫生监督所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

10、做好二院三院升格有关事宜对接工作

11、做好千人医护指标梳理等工作

12、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做好中医院、原计生指导站房产拍卖缴税相关工作

2、启动2家医疗卫生单位经济责任审计事项

3、继续做好2022年应检尽检核酸检测费用的核对工作

4、继续做好医共体扩面工程资金的支出

5、继续做好县第二医院健康集团总院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县精神康复中心暨深圳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有关工作

6、继续做好2023年预算项目申报

7、继续做好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下达、支付工作

8、继续做好县级资金下达、支出进度考核工作

9、继续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跟进健康浙江考核指标状况

11、对接总工会审计2021年工会财务账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1、继续做好行政许可和审批工作

2、继续做好监督执法和案卷法制审核工作

3、继续做好信用修复和季度数据报送工作

4、继续做好行政审批报和公平竞争审核等工作

5、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文件梳理和清理工作

(五)医政科、医管中心

1、完成第三季度疫情防控报销工作

2、推进“中医处方一件事”改革

3、组织参加2022年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技能竞赛

4、全面督促各卫生院落实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完善

5、继续承担防控办交办的工作

6、继续隔离点院感督导

7、继续现场查看县核酸检测基地建设情况

8、继续推进老年人心理干预工作

9、继续老年人失能等级评估后续工作

10、落实、督查县域医共体紧密程度评价标准和监测指标中的各项任务

11、继续完善医共体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康浙江考核、新冠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12、医政科日常工作

(六)公共卫生科

1、继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完成重点人群的管控及全人群疫苗接种工作

2、继续做好健康浙江考核月报表

3、继续做好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和慢阻肺筛查工作

4、加强流感、禽流感、手足口病、诺如、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疫情监测及学校聚集性疫情监测处置

5、继续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做好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同伴项目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长效针剂项目推进

6、公共场所:继续做好省级控烟暗访评估迎检中的控烟指导工作,继续开展“三小行业”监督检查和先照后证工作,继续推进住宿场所透明保洁智能监管工作

7、生活饮用水监督:做好第三季度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以及水质全分析抽检后续工作;继续做好社区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示范项目

8、学校卫生: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和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做好托育机构备案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9、医疗机构:推进口腔诊疗机构接入省“口腔诊疗机构监督在线”及社会办医疗机构接入省“诊疗行为监督在线”工作,继续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等场所的疫情防控检查,继续开展医疗乱象专项及日常自查工作

10、召开2022年宁海县第三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例会

11、持续推进展重点执行项目工作,重点对老年人管理、高血压、糖尿病体检工作进行进度督促

12、完成10月份全县各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数据手工填报工作,上传10月份补偿数据到省平台

13、持续开展市信息平台统建系统完善工作,继续完善常用报表设置

14、继续推进宁海县区域绩效系统建设工作,2家试点单位实现利用系统开展院内绩效精细化管理

15、开展年度基本公共卫生考核工作

(七)妇幼健康科

1、继续参与县卫健委常态化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置工作,指导督查疫情期间县孕产妇就诊管理情况,确保疫情期间全县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安全。继续做好隔离点孕产妇及新生儿跟踪随访和医疗保健工作。做好托育机构防疫指导

2、疫情防控办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3、推进“宁好育”工作,按计划完成月度计划

4、继续推进2022年的两癌检查工作、孕前优生工作、母婴设施建设药具管理工作

5、推进开展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先行试点县创建工作

6、推进国家农村儿童早期发展试点等相关工作

7、推进“医防护”三位一体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建设

(八)县计生协会

1、继续筹备组织县计生协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

2、组织022年青春健康主持人培训活动

3、继续推进村规民约修订工作

4、继续开展计划生育奖扶工作

5、召开2023年度奖特扶工作培训会

(九)宣传教育科

1、开展党的二十大主题学习宣传,结合“五问五破”,创新宣传载体,使宣传入脑入心

2、迎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省级专项测评

3、开展党报党刊征订工作

(十)爱卫办

1、加强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巩固工作指导,迎接国家卫生乡镇量化分级省市级检查暗访

2、开展年度乡镇街道爱国卫生工作推进情况检查核实

3、完成各级卫生村、无烟单位和健康支持性环境创建巩固情况检查验收

4、做好国卫乡镇病媒控制水平市级评估确认迎检工作

5、继续做好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推进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活动,按计划开展健康教育讲师团活动

6、开展健康浙江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7、做好健康县建设相关工作

8、做好“河长制”相关工作,配合做好新冠肺炎防控督查和文明创城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继续做好人口监测工作

2、继续做好健康浙江考核指标监测

3、加强队伍建设,整理最新统计口径和全员平台操作流程规范等培训资料

4、继续推进优化生育政策宣传

(十二)信息中心

1、梳理重保期间信息网络安全工作漏洞

2、完成智慧医保项目招标

3、调整及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系统

4、对接两慢病公卫系统与自助设备数据传输改造

5、创业系统工作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