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提振全社会消费信心,完善促进消费的机制,根据《浙江省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对宁海县2022年11月的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公示:
一、处理消费投诉情况
2022年11月共收到消费投诉388件,受理量与2021年同期相比上升8.38%。其中远程销售179件,占消费投诉总量的46.13%;实体店铺销售209件,占比为53.87%。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70万元。详见下表所示:
投诉受理量(件) | 与2021年同期相比变化幅度(%) |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
388 | 8.38% | 31.70 |
二、投诉消费类型
消费类型 | 投诉受理量(件) | 与2021年同期相比变化幅度(%) |
商品类 | 315 | 0.63% |
服务类 | 73 | 78.05% |
三、商品消费投诉情况
商品消费投诉量居前三位的分别是一般食品、烟、酒、饮料54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17.14%;家用电器51件,占16.19%;家居用品42件,占13.33%。明细分类详见下表:
一般食品、烟、酒、饮料 | 54件 |
家用电器 | 51件 |
家居用品 | 42件 |
交通工具 | 36件 |
五金交电 | 32件 |
其他 | 100件 |
11月份一般食品、烟、酒、饮料投诉首位,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1、购买的食品或者预包装食品存在发霉、变质和过期的情况,消费者要求赔偿;2、食品涉嫌非法添加中药材,不符合食品安全法;3、职业打假反映的问题较多:一方面是预包装食品过期的问题;另一方面是预包装食品,特别是“滋补”食品没有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和任何标签标识。以上两种情况职业打假人要求依法赔偿。
四、服务消费投诉情况
服务消费投诉量居前三位的分别是教育、培训服务22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30.14%;餐饮住宿服务19件,占,26.03%;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4件,占5.48%,专业技术服务4件,占5.48%。明细分类详见下表:
教育、培训服务 | 22件 |
餐饮和住宿服务 | 19件 |
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 | 4件 |
专业技术服务 | 4件 |
11月份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首位,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22名消费者反映参加了中公教育宁海培训点的协议班,没有通过笔试或者面试,可相应退费。但现在培训机构迟迟未兑现退款承诺且已经搬离,负责人也联系不上。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情况,中公教育宁海培训点9月份已撤销关停,已告知投诉人与宁波培训点联系处理或者建议其走司法途径维权。
五、投诉问题类别情况
消费投诉按反映的问题类别分,居前三位的是:质量问题164件,占消费投诉总量的42.27%;合同问题78件,占20.10%;售后服务问题43件,占11.08%。
投诉性质 | 投诉受理量(件) | 占投诉比率(%) |
质量 | 164 | 42.27% |
合同 | 78 | 20.10% |
售后服务 | 43 | 11.08% |
说明:以上数据采集全国12315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