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66298/2022-470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2-11-22 |
甬环宁党组〔2022〕13号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麻昌昶任宁海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二中队中队长、四级主办,免去宁海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四中队中队长职务、四级主办职级;
杨岳臣任宁海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四中队中队长(挂职);
金涛任宁海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三中队副中队长。
上述人员的任免职时间从2022年11月15日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所担任的职务均实行聘任制,聘期至2025年11月。
中共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党组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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