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起草说明
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在2022年11月7日开始向桃源街道公开的基础上,现将我县拟发布的《宁海县2023学年桃源街道义务教育段学区划分、调整工作方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1月20日前,通过咨询电话或电子邮件反馈意见。
意见征集邮箱:284639527@qq.com
咨询电话:0574-65206296、0574-65259626(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宁海县教育局
2022年12月20日
宁海县2023学年桃源街道义务教育段学区划分、调整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使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更加科学、更加合理,积极推进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18〕1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
1.桃源二中、桃源二小(暂命名)即将建成,并将在2023年秋季开始招生。
2.桃源街道区域内只有初中1所、小学5所,部分学校学区划分过大,招生压力较大;桃源街道地处新城区,因新楼盘不断开发,小区大量增加,人口增长较快,亟需学区调整。
二、基本原则
1.优质均衡原则。科学合理划分、调整学区,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2.相对就近原则。充分考虑影响就近入学的关键因素,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3.相对稳定原则。尊重历史现状,确保学区划分大稳定、小调整,学区确定后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区划分经严格工作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三、主要内容
本次学区划分、调整主要针对桃源街道6所学校学区进行划定和适当优化调整。
(一)小学学区划分、调整
划定“桃源二小”学区,优化调整宁海县实验集团金桥校区、宁海县桃源街道回浦小学、宁海县桃源中心小学学区。
具体方案如下:
将原宁海县实验集团金桥校区金水西路接金水路以北和金龙路以东区块、原宁海县桃源街道回浦小学兴宁北路以东区块、原宁海县桃源中心小学桃源北路以西区块划入“桃源二小”学区。
桃源二小学区地段范围:桃源北路以西(金水路与桃源北路交叉处)-金水路接金水西路至金龙路交叉处以北--金龙路转兴宁北路以东--兴宁北路以东至桃源北路与兴宁北路交叉处。
附图:
小学学区划分、调整附图.pdf
(二)初中学区划分、调整
划定“桃源二中”学区,调整宁海县桃源初级中学学区。
具体方案如下:将原宁海县桃源初级中学学区中的金水东路以北、桃源北路以东、平安西路接平安中路以南桃源街道所辖行政区块划入“桃源二中”学区。
桃源二中学区地段范围:金水东路向东延长线以北(包含西岙、钱岙、肚岙)--桃源北路以东(平安西路路口至金水路与桃源北路交叉处)--平安西路接平安中路以南桃源街道行政区划内村、社(包括下洋顾、尤家)。
附图:
中学学区划分、调整附图.pdf
宁海县教育局
2022年11月7日
为切实做好宁海县2023学年桃源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教育部有关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系列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别就宁海县新增二所义务教育段学校(暂定名为:“桃源二小”、“桃源二中”,具体学校名称以登记为准,该二所学校校址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均在宁海县桃源街道)的学区划分及该二校学区划分所涉相关义务教育段学校学区所作的相应调整。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18〕19号)精神,特制定本学区划分、调整工作方案。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起草背景
保障本县义务教育段全部符合就读条件适龄儿童的就读需求,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合法权益。学区划分、调整是一项保民生、促公平的制度安排,符合宁海教育的发展实际,能够促进教育资源合理分配。特制定本《学区调整、划分工作方案》
(二)起草主要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
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18〕19号);
4.《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宁波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宁海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二、起草过程
2022年10月,县教育局牵头联合宁海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信访局、县公安局、桃源街道等职能部门及桃源街道社会事务办及相关科室对新学区涉及到的村、社、小区、新建在建小区、自然村等户籍人口情况进行摸排,结合金桥校区、桃源中心小学、桃源二小、回浦小学、桃源初级中学、桃源二中学区内户籍适龄学生人数情况,形成学区划分草案;2022年11月7日,结合金桥校区、桃源中心小学、桃源二小、回浦小学、桃源中学、桃源二中学区内规模和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人数分布情况,优化学区范围,组织相关人员对存在交叉的小区、社区、自然村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协调处理,基本确定学区划分、调整工作方案(草案);2022年11月18日陈开南局长亲自带队至桃源街道党委、政府进行座谈、调研,对学区划分、调整方案征求相关意见、建议。2022年11月21日,县教育局主管教育陈模连副局长再次带队参加桃源街道组织的街道相关村社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征求意见会,充分听取了代表、委员的建议、意见,并委托代表、委员做好群众释明、稳定工作。对本次宁海县2023学年桃源街道义务教育段学区划分、调整工作方案委托浙江泰杭(宁海)律师事务进行风险评估。
三、主要内容
按照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工作的实施主体是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在宏观管理上进行指导。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本《学区划分、调整的工作方案》着眼于对学区划分工作的共性问题进行规范,明确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和基本要求,指导各地区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学区划分、调整的工作方案》主要有五部分内容:
1.充分认识学区划分工作的重要意义。强调科学、合理地划分中小学学区,确保学生就近入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基本均等的教育资源,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教育行政部门要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原则,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学区划分工作。
2.学区划分的基本原则。主要规定了四条原则:一是坚持就近入学、相对公平原则。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在学校办学规模不足的情况下,可以相对就近划定学区。二是尊重历史,总体稳定原则的原则。要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历史原因等因素。对于跨区界招生、生源饱和问题,提出了原则性规定。三是确保大稳定,实施小调整原则。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但因学校布局调整、城区改造、新建住宅项目等因素导致生源变化的,可以对学区进行适度调整。四是缓解、平衡生源“爆表”学校,确保新设学校生源的原则。要顺应群众期盼,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公平划定学区。
3.学区划分工作程序。明确中小学学区划分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宁海县教育局。学区划分工作通过生源调查、制定方案、征求意见、报请批准、方案公示5个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学区划分和调整工作。
4.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主要从各地区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结合实际制定学区划分实施细则、各中小学校生源调查、学区公示。对于学位有空余的学校,要适当扩大学区划定范围,确保各学区之间的教育资源大致均衡;对于学位紧张的学校,要加强招生入学管理,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积极探索学位认定的细化条件,防止“学区房”频繁交易造成学校学位供给不足。学区划分调整时,审慎论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做好学生家长工作并做好宣传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尽快出台具体实施意见。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在《学区划分、调整的工作方案》公布后,尽快出台宁海县义务教育段新的具体招生政策,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
(二)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学区划分、调整方案公布实施后,组织相关科室专门研究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基本均等的教育资源。
(三)抓好重点任务攻坚。依据《学区划分、调整的工作方案》目标要求,将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列入县级考核和督导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