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65404/2022-427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2-14
发布日期
2022-02-14
发布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外办)
关于征求《宁海县开展居住证省内互认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宁海县与温州市平阳县开展积分互认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2-14 09:01:03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外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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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起草说明
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宁海县试点开展居住证省内互认并与温州市平阳县开展积分互认工作的通知》(甬政办明电〔2021〕11号)等文件要求,县政府办公室起草了《宁海县开展居住证省内互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宁海县与温州市平阳县开展积分互认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提高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广大市民、各有关单位对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6日。

    二、可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或致电反馈。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县前街18号,邮编:315600。

    联系人:胡老师,电话:89282645。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