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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6970499/2022-427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县经信局 发文日期: 2022-02-21
关于做好宁海县2021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和“低散乱”验收工作的通知

宁经信绿色〔2022〕13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宁海县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经信绿色[2021]20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2021年度宁海县“淘汰落后产能”和“低散乱”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已纳入2021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名单的企业,且腾出用能量100吨标准煤的项目;

2、已纳入2021年度“低散乱”名单的企业,且腾出用能量10吨标准煤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一)对落后产能退出、低效设备(生产线)淘汰改造

1、项目竣工总结资料;

2、项目资金申请表及淘汰设备验收意见表(附表1-1、附表1-2);

3、淘汰设备的前后照片(如遗失需提供认可的有效证)及淘汰设备去向证明;

4、其他所需要提供的资料。

(二)“低散乱”重点区块(行业)整治提升项目

1、项目竣工总结资料;

2、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及项目验收意见表(附表2-1、附表2-2);

3、淘汰设备的前后照片(如遗失需提供认可的有效证);

4、其他所需要提供的资料。

三、材料报送要求

1、上报材料一式2份,需加盖公章。

2、上报材料于2022年3月4日前上报至县经信局技术改造和绿色制造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夏岑岑                  

联系电话:65268033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人民路181号(宁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附表:1-1、宁海县企业落后产能退出、低效设备(生产线)淘汰改造补助资金申请表

          1-2、宁海县落后产能退出、低效设备(生产线)淘汰改造验收意见表

          2-1、宁海县“低散乱”重点区块(行业)整治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2-2、宁海县“低散乱”重点区块(行业)整治提升项目验收意见表

 

                  宁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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