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2月份工作进展
(一)办公室
1、指导下属单位开展换届选举
2、组织召开全系统党建业务培训会
3、继续开展党员全流程管理信息系统扫描、录入工作
4、组织开展机关“周二夜学”
5、筹备全系统党建和人才工作述职评议工作
6、撰写党建和人才述职工作报告
7、开展乡镇(街道)发展的党员排查整顿工作
8、药品采购等3项专项督查检查内容商定
9、做好日常党务工作:每月一次按时做好党费收缴;做好党员关系转接和信息动态维护,维护好浙江省党员信息系统;做好2月份卫健系统主题党日汇总上报;按时保质做好县委组织部和县直属机关工委部署的其他相关工作
10、复审2018年及2019人员人事档案
11、2021年度照片档案
12、2021年度档案年报
(二)人事科
1、完成名医工程建设2022年度经费测算工作
2、做好重启2021卫技人员社会招聘准备工作
3、完成卫生健康援川人员选派前期协调工作
4、完成2021年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5、完成2021年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录入上报工作
6、完成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调研工作
7、完成2021年度卫生省定中级申报工作
8、完成2022年上半年公务员职级晋升前期工作
9、完成人事工资系统更新工作
10、协助完成2021年度人才工作述职评议
11、完成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带薪年休假实施情况、年度考核奖励汇总备案工作
12、完成卫生人才服务月活动前期工作
13、完成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做好县第二医院健康集团总院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县精神康复中心暨深圳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有关工作
2、做好大佳何卫生院迁建、桑洲镇卫生院迁建工程扫尾及前童卫生院迁建工程建设有关协调工作
3、完成2021年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监管、进度报送工作。
4、完成2022年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工作
5、做好医共体建设、最多跑一次有关工作
6、配合县国投做好原县中医医院及计生站房产评估有关工作
7、完成财政决算年报、卫生财务年报、卫生统计年报、卫生财务快报上报工作
8、县级各部门考核对接工作
9、完成债务平台、资产月报、统计月报、卫生统计月报、病案月报等催报及上报工作
10、核对基层卫生院的医疗盈余情况
(四)政策法规科
1、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的研判,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规支撑
2、根据省市要求做好2022年工作计划,确定全年的重点工作,谋划亮点突破
(五)医政科、医管中心
1、审核、分析2022年1月县级公立医院医改重点台账数据
2、填报2022年1月“县域医共体绩效评估”平台数据
3、各医共体自评总院及成员单位2021年度县域医共体建设绩效考核情况
4、医疗健康集团继续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5、完成宁海县大规模核酸演练
6、完成两起死亡病例医疗纠纷协调
7、完成宁海县核酸采样专班2月份任务
8、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任务
9、继续完善国家医疗救治平台、省精密智控平台数据更新及相关工作
10、继续推进核酸检测基地筹建工作
11、完成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设备采购计划报备
12、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建档627239份,建档率89.99%;健康档案开放数469482份,开放率74.85%
13、老年人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人数676人,体检率0.69%
(六)公共卫生科
1、继续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截至1月24日,累计接种量:共1659547次,其中第一针接种人632087人,第一针(3-11岁人群)接种64560人,第二针接种607975人,第二针(3- 11岁人群)接种61969针,第三针CHO接种18343人,加强针(第三针)274613针
2、继续对入境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进行排摸管控,截至2月24日16:00,累计排查管控4430人,其中:下发名单排查纳入管控3840人,主动排查590人,在宁海4430人中,375人纳入“14+7”管控,242人纳入“3+11”管控,985人纳入14天日常健康监测,2828人无须管控
3、对2021年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整改,于2月24日进行项目办会议布置,各项目组对2022年工作的计划进行汇报
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4家,监督检查新发证单位3家
5、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0家,公立医疗机构系统预警处理13家;监督检查药店、母婴沐浴场所或母婴店62家次
6、传染病防治:疫情防控检查10家,集中隔离点检查5家次,进口企业帮扶指导55家
7、学校卫生:督促99所学校完成开学前水质送检工作,指导学校规范使用学校卫生在线管理子系统
(七)妇幼健康科
1、继续参与县卫健委北仑镇海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置工作,指导督查疫情期间县孕产妇就诊管理情况,确保疫情期间全县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安全
2、开展2022年托育服务工作,布置2022年省、市民生实事工作
3、赴宁波卫健委汇报托育智慧平台建设工作
4、继续推进国家农村儿童早期发展试点等相关工作
5、制定我县疫情期间孕产妇医疗服务应急保障预案
6、慰问计生并发症人员
(八)县计生协会
1、做好县计生协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启动对接工作(县委组织部)
2、完成2022年全县计生协工作要点初稿,并征求意见建议
3、拟定乡镇(街道)计生协换届工作方案
4、开展计生特殊家庭生活和经济情况调查排摸
5、市计生协赴大佳何镇滨海村、跃龙街道滨溪社区进行基层计生协组织工作调研(2月21日)
6、做好2022年市计生协项目申报工作
(九)宣传教育科
1、宣传报道情况:2月1日- 2月28日,被各类媒体录用72篇,其中县级录用58篇,市级录用10篇,省级录用2篇,国家级录用2篇。重点宣传浙江一渔民海上作业时受伤昏迷,应急救援直升机成功施救,被《宁波日报》、《央广网》等报道
2、重点宣传全县大规模核酸检测实战演练,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等疫情防控相关内容
3、卫健系统5人次获评2021年度宁海县“道德模范”、“宁海好人”荣誉称号
(十)爱卫办
1、做好2021年健康浙江考核相关准备工作
2、分别召开2022年健康教育与病媒生物防制重点工作讨论会
3、举办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培训会议,开展2022年讲师团需求申报
4、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查工作
(十一)红十字会
1、筹备县红十字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
2、年度工作资料收集整理
3、筹划明年工作思路工作计划
4、申报2022年博爱家园
5、准备台账迎接健康浙江考核
6、出台2021年度捐赠账户审计报告
7、上报“一报告两评议”、党支部述职报告等
(十二)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按时准确上报人口计生统计报表
2、做好部门数据的信息共享
3、撰写好宁海县人口和家庭发展报告
4、继续做好2022年度奖特扶个案资格确认工作
5、做好2022年度奖特扶扫尾阶段的查漏补缺和数据汇总工作,按照数据精准确认到镇到村到人的要求,下发乡镇由平台导出的核对数据,最终保证数据一致和账账相符
(十三)信息中心
1、保障防控办办公网络信息化支持
2、国家智慧医保系统对接及切换
3、基层补偿机制绩效系统院内分配系统功能开发
4、核酸检测数据上传时限、质量提升
5、制定视频监控一张网项目方案
6、加强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分析
二、2022年3月工作计划
(一)办公室
1、做好日常党务工作
2、继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3、继续做好巡察扫尾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5、继续复审2018年及2019年人员人事档案
6、继续对下属单位数据迁徙情况网检
7、准备收集2021年度归档资料
(二)人事科
1、继续做好名医工程建设实施细则修订完善工作
2、继续做好X射线损害工龄折算申报和审核工作
3、做好卫生健康援川人员选派和到岗工作
4、做好2021年卫技人员社会招聘笔试工作
5、做好部分事业单位增加编制相关对接工作
6、做好向公安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数据库信息更新工作
7、做好2022年度卫生高级职称实践技能考试前期工作
8、做好2022年卫生紧缺人才招聘重启工作
9、协助做好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2021年度考核工作
10、做好干部相关工作
11、继续完善急救体系优化工作方案
12、做好甬江育才申报工作
13、协助做好谷雨*宁波人才日相关工作
14、人事人才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继续做好县第二医院健康集团总院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县精神康复中心暨深圳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有关工作
2、继续做好大佳何卫生院迁建、桑洲镇卫生院迁建工程扫尾及前童卫生院迁建工程建设有关协调工作
3、整理2021年度账务凭证及扫尾工作,包括本级、工会、食堂等
4、协调2022年政府专项债券变更事项
5、继续做好医共体建设、最多跑一次有关工作
6、配合县国投做好原县中医医院及计生站房产评估有关工作
7、整理汇总防控办资金使用情况及申请报告
8、整理对接防控办购置的固定资产移交工作
9、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政策法规科
1、清理社会抚养费征收遗留案件,撤销遗留案件的信用限制,维护政策前后衔接的社会稳定
2、做好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执法工作专项督查相关准备
(五)医政科、医管中心
1、分析2021年度县级公立医院各项控费指标,初定2022年目标
2、继续完善医共体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康浙江考核相关工作
3、迎接浙江省健康考核
4、继续开展2022年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组织一次全县家医签约会议
5、开始启动“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6、继续医政日常工作、相关报表报送及疫情防控相关报表报送
7、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任务
8、继续完善国家医疗救治平台、省精密智控平台数据更新及相关工作
9、推进老布厂综合服务点建设,并投入使用;推进核酸检测基地前期设计及预算工作
10、继续医政日常工作、相关报表报送及疫情防控相关报表报送
11、加强健康档案信息维护,要求开展全人群健康档案的真实性核查,每月进度完成率达95%及以上
12、继续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慢性病管理等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六)公共卫生科
1、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完成重点人群的管控及全人群疫苗接种工作
2、加强流感、禽流感、手足口病、诺如、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疫情监测及学校聚集性疫情监测处置
3、继续做好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
4、公共场所:继续开展“三小行业”监督检查和先照后证工作
5、生活饮用水监督:继续做好生活饮用水包括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做好社区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示范项目
6、学校卫生:开展学校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
7、召开第一季度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例会
(七)妇幼健康科
1、继续参与县卫健委常态化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置工作,指导督查疫情期间县孕产妇就诊管理情况,确保疫情期间全县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安全
2、持续推进建设婴育数字化平台建设工作
3、对部分乡镇开展业务指导
4、推进2022年的两癌检查工作、孕前优生工作、母婴设施建设工作
5、推进2022年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工作
6、推进国家农村儿童早期发展试点等相关工作
(八)县计生协会
1、召开全县计生协工作会议
2、部署乡镇(街道)计生协换届工作
3、参加2022年市计生协项目公开竞争性评审活动
4、做好2022年县级计生协项目申报工作
5、做好2022年第一批计生公益金申请对象审核工作
6、协调慈善总会研究讨论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统一购买保险事项
7、起草县计生协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方案
(九)宣传教育科
1、组织开展卫健系统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月活动
2、继续开展疫情防控宣传
(十)爱卫办
1、制定下发《2022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部署今年爱国卫生工作
2、制定下发《2022年卫生创建工作安排》,细化今年卫生创建工作
3、做好健康浙江健康宁波考核现场核查迎检工作
4、制定下发讲师团讲课计划,组织开展2022年度健康教育讲师团活动
5、制定下发第34个爱卫月文件,部署爱卫月工作
(十一)红十字会
1、继续筹备县红十字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
2、电力行业救护员培训
3、志愿服务日活动
4、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活动
(十二)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宣传和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继续做好人口监测预警工作
3、按照国家和省市工作要求,继续做好2022年度奖特扶对象资格确认和数据录入等工作的查漏补缺和信息完善
4、指导基层做好2021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资料归档工作
5、开展生育家庭经济补助制度调研
(十三)信息中心
1、做好市隔离点管理系统启用准备
2、整改国家智慧医保系统对接存在问题
3、婴育照护项目一期验收
4、完成婴育照护项目二期方案
5、开展疫情防控数据安全自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