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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海县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31 10:02:41 信息来源:宁海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1年,我县积极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获评“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法治建设社会满意度再次排名全市第一,连续两年获评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成功创建“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方向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召开县委法治宁海建设工作会议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行有方向、攻有重点、做有抓手。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机制和述法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县委党校主体班次重点课程,举行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通过专题辅导、集中研学的方式,切实提升党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的能力和水平。编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汇编》《基层常用法律知识100问》,不断充实党政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知识储备。

二是全面统筹法治政府建设。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制定落实《法治宁海建设“六大抓手”实施方案》《2021年法治宁海建设重点工作清单》,系统谋划推进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载体抓手、路径举措,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抓出成效。注重强化府院、府检联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围绕“源头治理”完善机制、筑牢根基,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组织优势和法院专业优势,健全日常联络、案件通报、信息共享等机制,着力构筑府院协作“内循环”。强化法治宁海(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体系,法治建设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的分值从1分加到3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机制,加大以考促学力度。积极培育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多跨应用场景”获评省委依法治省办“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

三是扎实推进法治督察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常态化开展。成立全省首支民营企业法治督察员队伍,针对涉企执法检查、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创造条件等与营商环境优化密切相关的10方面重点领域情况开展“靶向”督察。2021年11月,由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组织对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力洋镇、桃源街道开展法治建设全面督察,发现各类问题22项,逐一反馈并督促落实整改。

(二)聚焦职能转变,提升科学履职能力

一是全面推进政府服务升级。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抓手,拓展网上办、掌上办、自助终端办功能;推进“跟办一件事、服务零距离”活动,梳理“跟办一件事‘三张清单’”112项;率先实现托育机构备案“一件事”改革,列入省数字社会改革重点项目。大力实施“减证便民”行动,深化“证照分离”“一业一证”“证照并销”等重点领域改革,推动政务服务方式从“碎片化”转变为“一体化”,全年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01.7万件,网办率达97.27%;政务服务事项跑零次率、即办率均居全市首位。坚持智治驱动,重点推进数字化改革重点项目和特色应用场景建设,全面提升各领域、各行业数字化水平,我县“‘集士驿站’城乡客货邮”“企服通”应用入选宁波首批数字化改革“最佳应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政策解读向下传递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坚持柔性答复,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服务,市场主体增至8.6万户;探索以告知承诺制为核心的极简审批,推进企业上市合法合规证明“一件事”改革试点,确保拟上市(含挂牌)企业获得合法合规证明工作效率提升80%,申请材料精简85%以上。深化营商环境“10+N”便利化行动,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推进清单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加强审批事项跟踪监测、评估完善,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开展主体信用信息核查近1.5万次。推进营商环境无感监测,将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纳税等15项指标纳入监测指标。完善政企沟通机制,推进“政商e亲清多跨应用场景”建设,加快编制和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数模型,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画像。

三是着力抓好公共法律服务。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深化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工作,构建以“乡镇(街道)为主体,商圈、楼宇、园区等为补充”的网格化服务模式,依托网格法律服务驿站、企业法治体检中心、“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着力推进“公益+普惠”服务供给,网格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大力推行“百所联百会”联系合作机制,依托“我为企业解难题”“法雨春风”服务月等活动,组建12个法律服务团队,86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民营企业开展“线上+线下”法治体检1321家,参与排查涉企矛盾纠纷121件,帮助解决问题困难112个。打造普惠性服务品牌,在18个乡镇(街道)全面铺开“法治诊所”,让群众在家门口就享受到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三)聚焦制度供给,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为切入点,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落实《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县政府本级重大行政决策6件及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事项47件均按时完成目录编制和公布,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目标。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社会风险评估、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重大决策法定程序,未发生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因违反法律规定被撤销或责令修改的情况。

二是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健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服务依法决策的作用。加强乡镇(街道)政府法律事务审查能力建设,通过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纳入考核督察等方式,全面提升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成效,2021年我县18个乡镇(街道)累计审查行政机关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等涉法事项622件,审查意见采纳率达86%,乡镇(街道)作为被复议行政机关的案件占比较2020年从46.9%下降到37.5%。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开展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废止2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是稳步推动合同管理规范化。严格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明确合同责任、规范条款设置、厘清审查界限,提升行政机关合同管理水平,切实有效防范行政机关合同纠纷和履约风险。2021年合法性审查产业投资、项目建设、平台技术开发等县级行政机关合同5份,涉及合同标的金额达51.81亿元,提出27条合法性审查意见,同时加强全程跟踪管理,做好风险预警和纠纷处理,保障合同依法全面履行。

(四)聚焦改革深化,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立“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班,全面统筹推进改革工作。厘清职责边界,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抓手,制定《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宁海县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完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全闭环行政执法体系。深入推进基层执法力量整合,统筹推进西店镇“一支队伍管执法”试点工作,推动职能配置精准化、业务协同一体化、资源调配动态化、机构职责法定化,在高频多发、易发现易处置、专业要求适宜的赋权前提下,将11个领域299项行政处罚权下放至西店镇集中行使,确保执法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为宁波市乡镇(街道)法治化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西店样板。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广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针对疫情影响,发布全市首份免罚清单2.0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推进非现场执法。以提高各单位行政执法能力为着力点,采取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大练兵、个案指导等多种形式,督使行政执法规范高效,共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401人次。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运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一体化推进线上线下执法监督工作,依法解决行政执法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数字化监督。强化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监管,对交通安全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生态环境执法等领域开展执法监督9次,围绕行政执法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出建议11起。对全县水利系统进行行政执法质效评议,开展涉民生执法等专项监督和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案卷合格率达97.1%。对全县各级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资质予以审核把关,从源头上保证行政执法主体适格,换发行政执法证件1606人。

(五)聚焦公平正义,提升争议化解能力

一是规范复议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部署落实“双下降”“以案治本”专项行动。通过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3+N+X”机制协调撤诉案件15件。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召开“双下降”专题工作会议,出台《宁海县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工作机制(试行)》,以通报督办、绩效考评、领导约谈、责任追究等形式,全方位督使行政争议案件的预防和化解。全县18个乡镇(街道)均设立行政复议基层受理点,实现行政复议受理申请全覆盖。

二是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实施人民调解质效提升工程,提升人民调解组织队伍的专职化、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加强人民调解品牌化建设,西店镇“和解”调解工作室被授予省级金牌人民调解工作室称号。推动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体化运行,构建分层过滤、多元联动的纠纷解决机制。打造全市首家“社会治理涉法公益服务驿站”,联合指导社会重大矛盾纠纷化解。2021年,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8137起,调处成功8104起,调处成功率达99.6%,涉及人数24465人,涉及金额3.65亿元,开展隐患排查9434次,预防纠纷4578件。

三是提升普法与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按照“一乡一品牌、一村一特色、部门有特点、行业有亮点”的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启动“八五”普法“硬任务”,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进县、乡、村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全覆盖,以《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宣贯为抓手,多维度推进立体化法治乡村建设,引导人民群众学法、守法、尊法,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培育“阳光义警”普法公益性组织、税收普法基地普法项目、普法志愿者,建立社会普法工作室9个,全社会参与法治建设的氛围日益浓厚。岔路镇下畈村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六)聚焦监督制约,推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进行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认真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向党委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定期报告制度,按时通过县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向检察院反馈检察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县司法局与县纪委县监委共同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监察协作机制,不断加大监督力度。

2021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主要表现在:法治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干部学法用法的意识还有待加强;个别单位对行政应诉工作不够重视,应诉能力相对缺乏。行政执法整体水平还需提升。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实现“双下降”仍有努力空间。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业化法治力量配备不足,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专业能力相对薄弱,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有待提高。

二、2022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一)加强法治政府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学习计划,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科学编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要求,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水平。培育1—2个乡镇(街道)争创省市法治示范乡镇(街道)。

(二)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全力推动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健全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探索以承诺制为核心的极简审批,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实施准入准营“一件事”全流程办理,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三)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能力提升工程,健全行政决策执行问题反馈机制和决策后评估制度。建立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监督问责与考评力度。

(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和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贯彻实施新行政处罚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易产生行政争议领域建立标准化行政执法指引,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和裁量基准适用,建立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健全行政执法评议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

(五)加强行政争议案件预防和化解。分析研判行政复议收案类别及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对重点领域行政行为进行工作指引。提升“双下降”通报效果,落实败诉预警、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完善府院、府检联动机制,努力实现行政诉讼案件发案量、败诉率、负责人出庭率、诉讼调撤率四项指标“两控一稳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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