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统计局网站!
门户首页
>宁海县统计局>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门户首页
>宁海县统计局>通知公告
宁海县统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31 10:31:07 信息来源: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按照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2021年宁海县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深化统计法治建设,加强源头数据管控,促使全县数据质量进一步提升。

一、2021年度县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点

1、认真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1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特别是《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等三个重要文件精神,切实提高统计法治意识,进一步落实单位负责人履行统计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2、加强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统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统计局“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发布《宁海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法治宁海建设重点工作清单,制定《2021年宁海县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每月召开局务会议跟进统计法治工作,切实做到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有分工、工作有标准、行动有落实。

(二)认真梳理相关规定,切实做好统计督察迎检工作。

国家统计局第二督查组于2021年9月6日进驻浙江开展统计督察,督察内容主要是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建立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等情况。针对统计督查内容,县统计局高度重视,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如下:

1、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得到县主要领导批示支持。2021年上半年县委、县政府分别召开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特别是《意见》《办法》《规定》等三个重要文件精神,县委书记林坚、县长滕安达就学习贯彻上述文件精神、防惩统计造假工作分别作出指示,明确“要统准统全,抓实统计数据,越是形势要复杂严峻,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导向。

2、召开县级统计督查迎检部署会,形成工作合力。在迎检部署会议上,县统计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将督查任务逐一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和经济职能部门,并对迎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强调要高度重视和认识统计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广泛动员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和查漏补缺工作。

3、全面开展实地走访,核查基层统计基础情况。县统计局向各乡镇(街道)发放督查实施方案,并实地核查乡镇(街道)统计制度建设情况、统计人员专编专用情况、统计法应知应会学习情况、主要数据质量情况、第七次人口普查相关工作情况等内容,督促各乡镇(街道)统计负责人进一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4、全力迎接市统计督查,积极整改落实问题清单。市第三督查组、市统计局分别对宁海县开展统计督查,经现场汇报、查阅台账资料、赴桥头胡街道、强蛟镇实地核查,对县统计局领导、统计执法机构负责人,以及部分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分管领导、统计机构专职负责人、专职统计人员谈话并进行《统计法应知应会》测试,赴抽中企业进行数据质量检查。督查组对宁海统计工作总体予以肯定,并指出存在问题。县统计局积极协同各乡镇(街道)、相关经济职能部门进行整改落实。

(三)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按照《2021年宁海县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全面部署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1、强化执法检查重点。围绕工业、投资、限上批零、限上住餐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科技等专业开展执法检查全覆盖。检查小组由执法人员和科室业务骨干共同组成,将统计执法和业务指导相结合,责任到人,按季完成。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功能,实现全面“掌上执法”,做到执法程序合法、公正、透明。

2、开展执法与教育并行。在确保统计执法工作严肃规范的前提下,加强业务指导和普法宣传,以“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由专业人员现场进行一对一业务培训,帮助检查对象及时纠正错误;由执法人员对违法企业进行批评教育,充分发挥统计执法对违法当事人的警诫和教育功能,从根本上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和法治意识。

3、进一步提高成案率。2021年县统计局在市统计局的工作要求基础上自我加压,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成案率,共对67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其中重点检查12家,“双随机”9次共抽查55家。对其中7家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当场警告2家,警告并处罚款5家,罚款共计16000元。全面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一般程序案件100%进入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按办案流程按时办结并公示,执法人员全员普及掌上执法,掌上执法率达到100%。

(四)加强统计法治教育,提升法治队伍水平。

1、及时制定年度普法宣传教育计划。发布《2021年宁海县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重点抓三类对象,即各级领导干部,统计系统工作人员,联网直报统计人员。充分利用周二夜学、专业培训、走访调研等契机,采取检查、考试、互动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统计人员统计法治意识。

同时县统计局还结合垃圾分类、文明创城、专业核查、年报会议、“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中国统计开放日、政府开放日等活动开展线上知识竞赛3次、统计法律知识讲座15次,共发放统计普法宣传资料1500余份。

2、重点抓三类学习内容。县统计局整合资料,印制重点学习内容,全面推广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关于统计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县整体统计法治意识。

3、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对统计执法人员加强法治业务知识及执法实务培训,要求熟悉掌握文书制作、现场检查、证据搜集等业务流程和技能。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操作规程,提高统计行政执法人员立案、调查、取证能力,在实践中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水平。2021年全局共有6名工作人员持有《统计执法检查证》,进一步充实了统计执法队伍。

二、2021年度推进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2021年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过程中,县统计局也面临着众多难题。一是统计人员业务知识不精,指标理解不到位。尤其是投资、劳动工资专业,统计人员对数据计算、指标内涵一知半解,存在估报现象。二是对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法治意识还有待于提高。部分企业老板、法定代表人对统计工作要求不严格,统计人员培训不认真听讲,报表数据应付了事。三是专业培训效果不明显。业务能力不精不仅体现出统计人员自身知识储备不足,也体现在业务培训不到位,对指标的讲解没有浅显易懂,深入人心。

这些现象的根源主要在于: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仍然淡薄,缺乏对统计法律的敬畏意识。这仍然是当前统计法治建设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

三、2022年推进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结合往年统计法治工作经验,针对新情况新问题,2022年全县统计法治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有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维护统计数据质量,按照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宁海工作要求和上级统计部门工作部署,推动统计法治工作开展。

1、进一步推进统计依法行政,夯实统计法治基础。从加强法治工作领导、牢固树立统计法治理念、贯彻落实各项法规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强化统计法治意识,打好基层法治基础。

2、进一步深化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切实提升统计法治意识。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扩大统计普法的覆盖面;全面落实统计“八五”普法教育规划,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从推动《统计法》进党校、明确普法宣传任务、加大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等方面进一步推进2022年统计普法工作。

3、切实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形成防惩统计造假屏障。一方面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提高成案率,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开展“双随机”抽查;另一方面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创新业务培训方式,拓宽执法培训渠道,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4、加强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继续保持统计执法高压态势,加强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强化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统计法律威慑力。

5、加强统计信用建设,营造统计诚信环境。进一步加强信用宣传教育,提高企业诚信自律意识。积极推进统计系统信用建设,建立信用修复机制,进一步提升信用监管的效率和水平。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