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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90060832/2022-435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县综合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2-04-13
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宁海县城管系统安全生产“除险保安”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宁综执〔2022〕16号

       根据省、市“除险保安”工作总体部署,按照市安委会《宁波市“除险保安”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专项行动方案》、省城运专委办、省建设厅《浙江省亚运筹备会、赛事期城市安全运行实施方案》及市局《宁海县城管系统安全生产“除险保安”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和我县实际,特制定宁海县城管系统安全生产“除险保安”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守红线底线,坚持安全生产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聚焦城镇燃气、道路桥隧、垃圾分类、渣土消纳等重点行业领域,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安全隐患显著减少,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公共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事故防范,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坚持把风险隐患治理挺在事故前,每季组织一轮风险隐患滚动排查治理,特殊时段聚焦重点、加码加力,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1.精准研判风险。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风险每季“常普常新”机制要求,年底前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综合运用风险普查成果,经常组织安全形势分析、综合性风险会商研判。特殊时段加密分析研判并及时发出预警提示。

2.精密排治隐患。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强化日常重点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地毯式巡查,确保每季度一次排查治理中实现企业自查、督查巡查、闭环整改三个100%。局机关将对省、市暗访发现和去年以来省市县挂牌督办整治等问题隐患进行重点复查。特殊时段安排针对性巡查工作,特殊作业实施提级管控,尽可能减少高风险生产经营活动。台汛期发现的隐患问题上图入库、闭环整改管控。

3.主动管控风险。充分发挥风险分析研判制度作用,在滚动排查中及时梳理、主动发现潜在的共性风险,研究落实针对性风险管控措施。对排查治理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运用“七张问题清单”机制闭环解决。针对本地及外地发生的事故,及时分析研判、举一反三、对照排查,及时解决自身行业领域中类似风险问题。

(二)聚焦风险防控,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城镇燃气安全风险专项整治。一是实施相对老旧燃气管网风险隐患排摸整治。二是开展燃气管道巡查,排摸涉及燃气安全保护的施工工地,落实技术交底和安全保护措施,严防第三方施工破坏管道事故。对占压燃气管道隐患通过挂牌督办等方式限期整改。三是加大瓶装气市场“老旧散乱”整治力度,重点开展餐饮行业、城中村和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场所“瓶改管”,提高管道燃气覆盖率,坚决完成1万户以上橡胶软管改为金属软管任务。四是推进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的非居民用户全部规范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实现应装尽装。

2.市政设施安全风险专项整治。一是全面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二是开展城市道路平坦行动、桥头跳车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城市道路防塌陷风险排查,完成脱空检测;三是实施全县城市桥梁护栏升级改造;联合整治过桥车辆超载超限,确保桥梁结构安全;开展桥下空间及随桥管线整治,恢复桥下空间。四是推进城市道路“保质提亮”行动,整治“树挡灯”现象,确保道路照明质量达标率。

3.市容环卫安全风险专项整治。一是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的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二是强化渣土受纳场等事故易发部位安全监督;三是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强化户外广告设施长效化管理,及时处置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四是加强环卫车辆作业、人员上路作业常态化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安全措施;五是加强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源头管控,减少“滴漏撒”现象。

4.园林绿化安全风险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公园水域游客安全意识,严禁违规游泳,完善水域周边防护设施,防止生人员溺亡;二是消除公园游乐设施和体育设施质量不合格、“三证”不齐等安全隐患;三是及时修剪树枝,消除“树挡灯”现象,保障道路照明质量;四是完善园林日常养护安全措施,杜绝违规作业现象;五是做好树木农药喷洒时防护,保障人员安全。

5.综合执法安全风险专项整治。一是整治小区周边市政人行道违停现象,消除消防通道占用、堵塞现象;二是联合整治过桥车辆超载超限现象,保障桥梁安全;三是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市场非法经营、非法储存以及跨区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四是加大处罚力度、行刑衔接力度。

(三)聚焦严管执法,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

1.组织系列执法行动。每季度组织开展“护航”系列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结合行业特点、监管形势和季节特征,确定各自行业重点执法检查对象和行动目标,制订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在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有效形成执法合力。    2.强化特殊时段检查。在亚运会、二十大等特殊时段要专门组织力量,运用大数据分析、信用信息等,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精准监督检查。    3.加大依法追究力度。加大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处罚数量、处罚金额、非事故处罚5万元以上等行政案件数比去年有明显提升;增强行刑衔接力度,重拳打击取缔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涉刑案件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高执法警示震慑力。

4.加强协同配合。各相关单位要按系统内协作机制,积极将发现的问题、安全隐患等制卷移交相应执法单位,利于执法单位从快从严开展行政处罚。

(四)聚焦能力提升,推动工作机制重塑重构

1.构建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制度,明确工作目标、流程、方法、时限、责任等,促进规范有序开展,一般企业每季要开展一次安全风险普查,重大风险要制定落实“一险一策”管控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排查治理,每季填报(报送)一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报告重大隐患,并制定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升级安全风险智能管控机制。推进智慧城管建设,迭代升级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推进燃气安全监管应用平台,对涉及燃气安全的人、物和燃气的储存、输配、使用,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的数字化监管,提升“除险保安”数字化智控水平。

3.健全风险隐患闭环治理机制。全面应用安全生产问题发现处置机制等风险管控场景,全面推广安全生产场景应用贯通试点成果。健全日常排查巡查机制,常态化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提升风险防控、监管执法、宣教培训等能力。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针对“除险保安”专项行动任务,细化建立“除险保安”重点任务责任清单,逐级逐项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总体部署、指导协调,定期开展分析评估、情况通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按时、有序推进。

(二)压实责任。特殊时段前,督查科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四不两直”专项督查,重点检查“除险保安”工作落实情况。积极整改市局暗访督查及通报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促进工作做实做细。

(三)争先创优。“除险保安”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是县安委会年度考核的重要因素,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工作,争先创优赶进度,确保“除险保安”任务按质、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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